【20180303 每日一税】
哪些资管产品应缴增值税?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1423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大家都知道,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但也有例外。现将不征增值税的资管产品等十一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税法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一、资管产品
资管产品,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包括:
1.银行理财产品。
2.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
3.财产权信托。
4.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5.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6.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8.私募投资基金。
9.债权投资计划。
10.股权投资计划。
11.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
12.资产支持计划。
13.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14.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15.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
总结: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除了以上15类资管产品外的其他资管产品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比如,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公司型私募基金都不属于现行税法规定的资管产品,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资管产品管理人
资管产品管理人,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管理人共10类。
也就是说,以上10类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注意:资管产品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或信托对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以及管理人发生的除财税〔2017〕5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和债券的增值税处理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免征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从事的除股票、债券买卖以外的的其他业务,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注意:本免征增值税规定,仅指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免征增值税。
其他基金管理人,如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应按现行税法规定,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四、资管产品管理人收取的超额管理费的增值税处理
资管产品管理人收取的超额管理费,应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五、信托收益权转让的增值税处理
信托收益权转让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不缴增值税。
参考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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