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1 每日一税】
增值税税率下调后签订合同有讲究(2)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1482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18年5月1日,增值税的税率将进行调整,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现将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如何签订合同有关事项与大家探讨。 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二、实务运用
... ...
3.合同已经生效但未开票未收款可将纳税义务时间推迟到2018年5月1日后
案例:吉祥运输公司2018年4月23日与如意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运输玉米500吨,每车运输玉米50吨,单价5.00万元/车,约定运费支付时间为完成运输任务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运输完成时间为签订合同后45天以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果如意公司在2018年5月1日以前全部交货,则如意公司需按11%的税率开具发票并申报纳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因此,如果吉祥运输公司在2018年5月1日以后完成运输任务,则吉祥运输公司运输玉米的纳税义务时间为完成运输玉米500吨的当天,则如意公司应按10%的税率开具发票并申报纳税。
可见,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合同约定完成运输任务时间在2018年5月1日后,纳税人应按10%的税率开具发票并申报纳税。
注意:
1.增值税需要按照交易发生时的税法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2.签订合同后,根据不同的经济业务合理安排实施经济业务,税义务时间推迟在2018年5月1日后。
3.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后的过度期间,买卖各方可以在合同中增加特别条款,就增值税税率下调事项进行明确,杜绝引发纠纷。
总之,买卖各方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在不违反《合同法》和税法的前提下,通过签署补充合同,延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理约定经济业务完成时间,有利于合理降低增值税税负。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
(连载完毕)
思考:纳税人未签订合同但已经收款并开具发票,如何处理才能享受到增值税税率下调后的利好?请说明你的观点和理由。
欢迎你给我留言。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