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3 每日一税】
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陷阱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1739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版)》已经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纳税人的子女教育支出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现将女教育支出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事项与大家探讨。 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政策规定
(一)扣除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扣除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子女境外接受教育资料备查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二、实务处理陷阱
(一)假期能否扣除
案例01:张先生和王小姐的女儿张婷婷,生于2017年01月20日。假如以张先生100%扣除子女教育支出。则:
张婷婷于2020年01月20日满3周岁,3岁以前前,即使张婷婷也在接受学前教育,也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按月定额扣除1000元。
反之,2020年01月开始,即使张婷婷没有接受任何学前教育,在上小学前,张先生也可以子女教育支出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按月定额扣除1000元。
案例02:张先生和王小姐的女儿张婷婷,生于2007年01月20日。从2019年1月1日起,只要连续进行学历教育阶段,寒暑假期间,张先生也可以子女教育支出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按月定额扣除1000元。
如张婷婷2029年6月大学本科毕业,当年9月继续读研究生,则2029年7、8月,张先生可以子女教育支出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按月定额扣除。
若张婷婷没有考上研究生,赋闲在家直到2029年10月份才找到工作上班,则2029年7、8月,张先生不能以子女教育支出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按月定额扣除。
若张婷婷工作之余,刻苦学习,2030年考上研究生并于2030年9月入学。则2029年7月-2030年8月,张先生不能以子女教育支出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按月定额扣除。
(二)民办学校就读能否扣除
案例03:张先生和王小姐的女儿张婷婷,生于2007年01月20日。张婷婷一直在民办小学就读。问在民办小学就读张先生能否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按月定额扣除?
每日一税认为完全可以扣除。无论是在民办学校还是公办学校读书,张婷婷都是在接受教育,况且税法并未规定只有在办公学校读书,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按月定额扣除。
一句话:无论孩子是在民办学校还是公办学校就读,或者在境内还是境外就读,只要接受学历教育,其父母都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按月定额扣除。
子女教育支出能否在个税前以专项附加扣除,在实务中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陷阱多多,正确把握政策尺度是关键。
思考:张先生和王小姐的女儿张婷婷,2029年6月大学本科毕业,2030年考上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并于2030年9月入学,问张婷婷读研期间,其父母能否以子女教育支出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按月定额扣除?请说明您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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