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7 每日一税】
买汽车送蟠桃,农产品不能这么卖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1966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近日,听一个老板推介一新的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方案,据说不仅可以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还可以帮以农产品做促销品的商家节税,双赢。现以该案例进行分析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案例概况:神龙汽车销售一般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S店,销售宝马等品牌汽车。2019年8月推出买宝马送蟠桃促销方案:买售价50(含增值税)万元的宝马汽车,该类型的车进价40(含增值税)万元,由原来的商业折扣1万元改送蟠桃,送10斤价值1万元的蟠桃。据说蟠桃是从王母娘娘的蟠桃园直接采摘送往客户家滴,4S店从王母娘娘家购买蟠桃,蟠桃园是农业合作社,可开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案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案例解析:神龙汽车销售公司为什么要改促销方案呢,促销方案改革前后的税负有什么区别呢?
一、促销方案改革前涉税分析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假定神龙汽车销售公司在市区,城建税的适用税率为7%。
到店买车即送1万元的折扣,开票含税金额49万元,销项税额 56,371.68 元,进项税额 46,017.70元,应交增值税 10,353.98 元。
增值税附加税费1,242.48元。
(二)企业所得税
收入 433,628.32元,成本353,982.30元,利润 88,403.54元,企业所得税 22,100.89元。为了讨论方便,其他因素忽略。
(三)实际纳税:实际缴纳税款 33,697.34元。
二、促销方案改革后涉税分析
(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促销方案实施后,买汽车送蟠桃,发票注明汽车售价50万,同时蟠桃10斤,金额-1万,价税合计49万元。
销项税额 56,371.68 元,进项税额 46,017.70元,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900元,应交增值税 9,453.98元。
增值税附加税费 1,134.48元。
(五)企业所得税
收入 433,628.32元,成本353,982.30元,蟠桃成本1万,利润 78,403.54元,企业所得税 19,600.89元。
(六)实际纳税:实际缴纳税款 30,189.34元。
三、节税额:促销方案改革后少缴税3,508.00元。
四、促销方案点评
乍一看,该方案利用“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增加一车900元的进项税抵扣,各税种合计节税3,508.00元,是一个非常成功的节税案例。
其实不然,每日一税认为该促销方案不可行。
为什么呢?
虽然总体各税种少缴税3,508.00元,但是神龙公司多花1万元买了蟠桃,成本增加1万;而收入一样,改革前售价50万,商业折扣1万,收款49万,而改革后售价50万,但赠送1万元蟠桃,收款49万,利润少了1万。
注意:“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买汽车送蟠桃的利润,不视同销售利润少了。
可是,细心老师会问,如果把蟠桃送员工,需要视同销售,利润就回来了。嗯,虽然利润回来了,但也回不来1万元呀,即使回来1万元,企业所得税不也增加了2500吗?
除了利润少了1万之外,神龙公司买农产品支付现金1万,还实实在在地牺牲了现金流。
这个促销方案实施的话,王母娘娘可开心了——蟠桃园的销路打开一个渠道,但神龙公司就亏大了。
纳税人在审视以促销为名的税筹方案时,一定要注意综合考虑各税种的实际节税是否减少,以不减少利润和现金流为前提。
思考:神龙汽车销售公司,从如意商贸公司买蟠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计算进项税额?请说明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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