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淮安市纪检委_工作动态】
为提升专项监督质效,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坚持以推进发现问题整改为抓手,推动被监督单位规范履责,强化对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防范勤廉风险。
一是督促立行立改。针对被监督单位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三家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问题,要求迅速与企业沟通核实,查明情况,厘清责任,在认定其原因为企业提供的财务票据出现差错的情况后,责成被监督单位立行立改,追回已拨付给三家企业的扶持资金计70余万元。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第三方审计机构未能如实审出企业提供票据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责任,责成退还已支付审计费用的10%。
二是专题交办。在先期听取第三方审计机构发现问题介绍和进行综合研判后,召开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交办会,先经分管领导确认接收,然后由处室(单位)对照各自职责,分别逐条签字认领,并明确具体的整改目标和要求,限定整改时间及销号规定。
三是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第三方审计发现的28个问题,督促被监督单位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处室、县区局和企业四方责任,画出工作流程图,设定考核、惩戒指标,形成以制度规范申报,以责任推动落实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的方便和降低企业申报成本,切实发挥好扶持资金的助企引导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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