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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间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是否可以调整合同单价

某水利设施建设工程,经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合同约定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施工期间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工程成本费用增加,施工单位提出调整合同内材料单价,并支付工程价款利息。

对此,应如何处理?

答:首先应查看合同及招标文件,除约定材料按固定单价结算外,是否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范围或幅度,然后分情形进行处理:

(1)如约定材料价格风险范围或幅度,在风险范围或幅度范围内部分不调整;

超出风险范围或幅度部分,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及施工单位报价浮动率报建设单位确认后调整。

(2)如果没有约定风险范围或幅度,则按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执行,不调整合同单价同。

(3)工程价款利息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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