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名臣辈出,才华横溢者如苏东坡、范仲淹,断案如神者如包拯、元绛。元绛生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比包拯年轻9岁,二人大致生活在同一历史时期。
元绛天赋异禀,5岁就能写诗作对,9岁时因文章卓绝被太守呈上朝堂,其断案能力更是与包拯齐名。元绛年少中进士后被任命为代理上元县县令(现均属江苏江宁),初上任时,元绛就破获了一起传奇奸情案,此事被详细记载在《宋史·元绛传》里。
上元县有甲乙两个县民,二人矛盾很深,这日,他们醉酒发生口角后各自回家。当夜,甲在醉卧中被砍去双脚,血流满床,伤势严重,很快就不治身亡了。甲妻当即报官,并指认县民乙就是凶手。
此案有目击证人,甲乙二人又素有恩怨,所以案情看似很清楚。元绛当即下令抓捕县民乙入狱,并告知甲妻:“乙已经招供认罪了,你安心回家为亡夫料理后事吧。”甲妻这才擦掉眼泪,离开县衙。
但是,甲妻刚走,元绛就派人尾随其后。果然,甲妻还没出城,就有一个年轻英俊的和尚迎上前来,二人窃窃私语,形态暧昧,远远可见甲妻脸上泛着幸福的笑容,完全不像是刚刚死了丈夫的寡妇该有的样子。
破案后手下小吏不解,就问元绛是怎么看出甲妻有嫌疑的,元绛说:“你注意看她的衣裙了吗?”小吏仍不知元绛何意,元绛就继续说道:“我看那甲妻虽然失声痛哭但神情并不悲伤,而且夫妻同睡一榻,怎么可能丈夫断脚而死,而她的衣裙上一点血迹都没有呢?”
听了元绛的这番话,小吏终于明白了破绽所在。这个案子并不复杂,元绛之所以能一眼破案靠的就是他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作为一个初入官场的年轻人,元绛的才华在第一次查案中就显露了出来。此案也被誉为“历史奇案”。
参考文献:《宋史·元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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