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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民间音乐
南阳的音乐文化自古就比较发达。1978年湖北随县战国初期的曾侯乙墓中出土的编钟上,刻有申国(西周时期立国于今之南阳境内的一个诸侯国)的音律名称“屖则”(律位相当于宗周十二律中的“蕤宾”),这说明今之南阳境内早在西周时期音乐文化已发展到较高水平,并且对其他地区当时和后来音乐文化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嗣后,南阳出土的大量音乐文物更确证了这一点——1979年南阳考古工作者在淅川下寺春秋楚墓群中发掘出了玉笛、石排箫、编钟、编磬等古代乐器。其中二号墓出土的一套编钟达26件之多,分上下两层悬挂,音域将近跨越五个八度,音质纯正,十二律俱全;同时出土的13管石排箫,在目前我国考古发现的同种乐器中是最早的一件。
《诗经·国风》收入“周南”诗歌11篇,根据春秋时期“周南”所指的地理位置来判断,其中大部分篇目当是古代南阳民歌的遗存。到了汉代,据张衡《南都赋》记载,南阳人聚会时“弹筝吹笙,更为新生”,可见当时南阳音乐文化之普及;从已出土的大量南阳汉画像石中还可以看到,在当时南阳人的音乐生活中所应用的乐器种类,已达到前所未有的丰富,吹、弹、敲击应有尽有,并可从奏弄乐器的生动图像中窥见奏弄者技艺之高超与娴熟。继两汉至明、清,南阳传统音乐文化不断赓续和发展,尤其是民间音乐更为生机勃勃。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阳境内曾是清商乐的重要乐种“西曲”的发源地和流行地(荆、郢、樊、邓)之一,同时,鼓吹(横吹)乐流行。唐代李白在《南都行》中写道:“清歌遏流云,艳舞有余闲。”这是对当时南阳民间音乐高度发展状况的写照。明、清两代小曲(史称“明清俗曲”)在南阳也十分盛行,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呈南、北两路在南阳相交会的局面。南北小曲与南阳本土民歌相结合、融会,为后来南阳曲艺音乐和戏曲音乐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丰厚的基础。
近、现代以来,南阳传统音乐和新音乐并行发展。南阳传统音乐主要包括民间音乐和宗教祭祀音乐两大部分。民间音乐是人民群众世世代代的艺术创造,表现着人民群众自己的生产、生活和思想情感,从内容到形式十分丰富多彩,是传统音乐的主体。其中,南阳民间歌曲(民歌)、南阳戏曲、南阳曲艺音乐、南阳民间器乐等,其艺术水准之高,风格色彩之独特,在中原乃至全国都享有美誉。
新中国成立之后,新音乐在南阳的影响日益扩大,逐步占据南阳人民音乐生活的大部分空间,新音乐工作者队伍也随之逐步壮大。20世纪40年代末期以后,南阳先后建立了多个新音乐(舞蹈)表演团体,为新音乐在南阳的普及和提高起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改革开放之后,一支素质较高的音乐创作队伍在南阳逐渐形成,优秀的音乐作品不断走出“盆地”,在全省甚至全国产生影响。
南阳的天地灵气还造就了一批名望卓有影响的音乐专家,他们的业绩和成就在中国乐坛上闪烁着灿烂的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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