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人物:荆维强,现任沈阳市公安局刑侦禁毒局专案二大队大队长,辽宁省公安厅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沈阳查控中心主任。
自 1993 年 10 月以来,荆维强从警 24 年来,曾立公务员二等功 2 次,个人二等功 1 次,个人三等功 12 次,优秀公务员 5 次。曾经先后被评为 '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 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 '、' 辽宁省人民满意标兵警察 '、' 辽宁省人民满意民警、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 沈阳市劳动模范 '、' 沈阳市十大优秀民警 ' 等荣誉。
第一幕:沈阳 14 所高校 320 名大学生落入 ' 校园贷 ' 陷阱
2016 年 10 月中旬,北站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沈阳大学 30 余名大学生报案,称在北站光达大厦 C 座 16 某房间 ' 荣海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一名叫金某的女子骗取大学生贷款,涉嫌诈骗。
接到报案后,沈阳市公安局刑侦局会同北站分局经侦大队以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
专案组通过对全市各大专院校开展深入摸排发现,此案涉及我市大学生 320 余人,分布在全市沈阳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音乐学院等 14 所大专院校中。
通过向被骗学生进行了解,向其催要欠款的人员并非贷款公司人员,而是贷款公司受贷款公司雇佣的社会人员。其催收方式方法较为极端,对大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第二幕:大学生被骗 600 万 两 ' 校园贷 ' 主犯落网
随后,陆续有大学生报案,被骗金额约为 600 万元。其中,仅 ' 名校贷 ' 网络平台中涉案金额就达 100 余万元。金某已还款 22 万元,大学生还款 11 万元,金某获利 54.5 万元。
2016 年 11 月 22 日,专案组在荆维强组织下将犯罪嫌疑人金某抓获,于当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16 年 12 月 17 日,刑侦局会同北站分局召开专案调度会,对犯罪嫌疑人金某进行提审,并找到部分大学生代表进一步询问取证,证实了金某的合作伙伴赵某某涉嫌共同犯罪。
2012 年 12 月 19 日,专案组在沈河区方青路附近,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抓获,扣押丰田吉普车一台。
经过审讯,赵某某如实供述了与金某合伙开公司,并且帮助金某销售手机获取利益等犯罪事实。
揭秘:利用大学生身份在 35 个网络 APP 借贷
经查得知,2016 年以来,金某通过互联网发布招聘信息,以高额回报为由招聘大学生兼职。
大学生报名时,金某会仔细查看大学生相关证件,实际上是查看对方是否有贷款资格。
如果发现应聘大学生可疑贷款,就会立即被 ' 录用 '。再指使由大学生通过手机 APP 平台办理现金分期贷款,手机分期贷款,笔记本分期贷款等方式,所贷得的钱或物品交给金某转卖。
对此,金某许诺应聘大学生由自己还贷,并给贷款大学生 200-1000 元人民币的好处费。其中涉及 35 家手机 APP 网络贷款平台。
此外,金某也指使应聘学生在 ' 沈阳小北手机市场 '、' 三好街电子市场 ' 办理手机分期,电子产品分期等业务。
警方提示:' 校园贷 '、' 培训贷 '、' 美容贷 ' 都要小心
荆维强介绍,一些不法分子和机构打着 ' 互联网 + 金融 ' 的幌子,将高利贷、金融诈骗等 ' 黑手 ' 伸向大学生群体,目前 ' 校园贷 '、' 培训贷 '、' 美容贷 ' 等多种诈骗手段正在校园中蔓延。有的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在校大学生推送贷款广告,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 ' 手续费 '' 管理费 '' 保证金 ' 等费用;有的串通 ' 职业培训机构 ' 举办职业指导讲座,夸大培训效果,与学生签订声称能提高综合技能的培训合同,并与贷款公司勾结,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从中诈骗学生,勒索钱财。
由于在校学生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较差、心理承受能力弱、法律维权意识不强,' 校园贷 ' 违法犯罪给学生的心理、精神造成极大伤害,一些学生因此辍学,个别甚至自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对此,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遇资金困难,应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获得金融支持,不要盲信盲从、贪小便宜;要加强对个人身份信息、财务状况等个人隐私和基础信息的保护,对涉嫌 ' 校园贷 ' 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学校反映或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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