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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张徐张胡列传(二)

      《后汉书》为南朝宋史学家范晔所写,因其极高的文学与史学价值,超越其他写后汉的史学专著,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是公认的记载后汉历史的正史著作。

       黄河歌者金石点评:

      徐防是继董仲舒之后,再次提出加强思想控制的人物之一,其主要手段是在考试选拔人才中,把内容限定为孔子的儒学理论。这就逼迫读书人为了升官晋级唯上唯书不唯实,表面上思想统一了,实则一潭死水。张敏质疑的《轻侮法》,谈的是本身行为正义,其违法能否免罪轻罪的问题,类似于现在的“正当防卫”讨论。请看《<汉书>研读》第199章:


邓张徐张胡列传(二)


徐防

徐防字谒卿,沛国铚县人。他的父亲叫做徐宣,曾经担任王莽的讲学大夫,用《周易》教授王莽。徐防的父亲叫做徐宪,继承了徐宣的学业。

徐防年少时学习祖父父亲的学业,永平年间被举荐为孝廉,封为郎官。徐防外表严肃,言行矜持,回答问题时非常得体,汉明帝对其感觉惊异,特别增补他为尚书郎。徐防的职责是掌管皇宫机要事务,他行事周密小心谨慎,先后侍奉两位皇帝,从没有出现过任何差错。汉和帝时期,徐防慢慢升任司隶校尉,又出京担任魏郡太守。98年,他回京升任少府、大司农。徐防勤于政务,所在地都有政绩。102年,他被封为司空。

徐防因为《五经》太过久远,其圣意难以明白,应当寻章摘句解释,以供后人学习。他上书说:

“臣听说过《诗经》《尚书》《礼记》《乐经》,全都来由孔子亲自订正;为经书作章句解释,则开始于子夏。随后诸子百家都有人作注解,其学说各不相同。汉朝继承乱秦之后,经典废绝,原文大致保存下来,有的没有章句解释。朝廷收集遗缺,建立明经,博征儒术,开始设立太学。孔圣人离得太过遥远,他的微言大义已经断绝,所以仅设立的博士就有十四家,分设甲乙科目,通过考试录取人才,以劝勉学者学习,也是用来表示人们的好恶,改革敝政向善发展的。臣注意到,太学在考试博士弟子时,都根据个人理解,从来不修行家法,个人门派间则相互包容隐讳,生出来奸邪做法。每次在朝廷策试时,往往就某个观点进行争论,没有丝毫头绪,互相指认是非。孔子自称'述而不作’,又说过:'我注意史书还有缺失的地方’,他认为史书有缺失而不知晓,因此不敢妄下结论。现在不按照章句解释,胡乱穿凿,以遵循老师所讲来非议大义,以主观臆断作为理解,轻视侮慢道术,逐步成为风俗,确实不是诏书选拔人才的本意。抛弃轻浮的做法,以忠诚作为要务,对夏商周三代的义理作为常道,遵循根本,探究儒学的真正要义。臣认为博士和甲乙策试,应当从经学章句之中,选出五十道题进行考试。能广泛解释的列为上等策论,能引经据典的列为高明学说:对那些不依据先师教导,和经义中所说相互矛盾的,都列为错误不能录取。《五经》各取成绩优异的前六名,《论语》不应当列入射策考试。因为年代久远,或者有所缺失,但可以进行补救。”

诏书交给公卿大臣们商议,大家都同意徐防所说。

104年,徐防被封为司徒。106年,他又升任太尉,和太傅张禹参录尚书事,多次受到汉和帝赏赐,受到特别优待宠幸。

汉安帝继位后,因他参与拥戴汉安帝被诏策封为龙乡侯,食邑一千一百户。这年因为国家发生灾异和贼寇入侵,徐防被诏策免职,返回封国。从此后,所有三公都因灾异被诏策免职,这事就开始于徐防。

徐防去世后,他的儿子徐衡应当承袭爵位,他推让给自己的弟弟徐崇。几年后,徐衡迫不得已才接受爵位。

张敏字伯达,河间鄚(音mào茂)州人。77年,他被举荐为孝廉,四次升迁,在80年担任尚书。

建初年间,有人侮辱别人的父亲,结果父亲的儿子将其杀掉,汉章帝赦免了这人的死刑,仅处以轻刑,后来的类似案件按照这样判决。随后确定这种判决方法,制定了《轻侮法》。张敏驳斥说:

“《轻侮法》这项法律,是因为先帝法外开恩,不应当成为科班律令。死生的判决,应当自上而下,就像是上天有四时,有生有杀一样。如果一律予以赦免宽恕,然后确定为法律,就会导致奸邪萌生,滋生罪恶。孔子说:'对于百姓要让他们按照我们的想法去做,却不能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去做。’按照《春秋》中的大义,儿子不报父亲之仇,就不能称得上真正的儿子。但法令却不能为此减刑,是因为不能因此而放开相互杀害之路。现在假托大义就能减刑,妄杀者的情况各有差别,这样就能让执法者有投机取巧的运作空间,这不是有用来引导百姓'在下位不争’的大义。另外,《轻侮法》涉及面太广,推广开有四五百条之多,如果官吏在执行时互相参照,又会有更多的类似案件,难以成为流传后世的做法。臣听老师说过:'修改文章,要从根本立意上改变。’所以高祖皇帝删减烦苛的法律,只订立三章约法。建初年间的诏书,有修改古制的很多地方,可以交给三公、廷尉商议后剔除其敝端。”

张敏的建议被搁置没有回音。他又上书说:

“臣张敏蒙恩,受到特别提拔,心中仍然存在很多困惑,所以不敢苟同随和众人的议论。臣考虑到孔子著作经典,皋陶创造法律,追究其本意,都是禁止百姓不要胡作非为的。不知道《轻侮》这项法律是禁止百姓去做什么呢?肯定会因适用不当而使百姓相互轻慢侮辱,为相互大开杀戒打开了方便之门,也让执法官吏更有办法隐藏施行其奸邪屈枉。有的人商议说:'法律的公平应当先让罪犯活命。’愚臣认为天地的本性,以人作为最贵,杀人者死这是夏商周三代的通行制度。现在为了让部分人活命,反而打开肆意乱杀之路,一人没有判处死刑,天下人都受其害。《礼记》中说:'为一人之利伤害百人,百姓只好离开城池。’春生秋杀是天道纲常,春天一物枯死就是天灾,秋天一物开花则是灾异。帝王秉承天地,顺应四时,效法圣人,遵循经律。希望陛下留意下面的百姓,考量其具体利害,广泛征求意见,这是天下人的大幸。”

汉和帝最后采纳了张敏的意见。

84年,张敏被封为司隶校尉,在职两年后升任汝南太守。他在职俭约不繁琐,使用刑罚公正,有善于治理的名声,后因犯事被免职。106年,张敏又被封为议郎,两次升任颍川太守。107年,张敏被征召封为司空,他在位只是奉法守职。张敏在职三年,因生病请求退休,邓太后不准许。113年春天,国家举行大射礼,他在陪侍时跌倒,邓太后这才下诏策免掉其职务。张敏随后病倒,在家中去世。


《轻侮法》

黄其军

        作于2023年1月3日(古历壬寅年十二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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