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与《天鹅之死》是有距离的。
《天鹅之死》营造的是童心式的向往,人间高洁的艺术,以及天然纯净的美,天鹅和老师白蕤,成了美的符号。而醉者观众与猎枪,以及文革的运动,成了罪恶。
《复仇》的意向营造,童话寓言式,化干戈为玉帛,在叮咚叮咚的打凿声里。
《复仇》是《汪曾祺精选》中的第一篇,没记录创作时间。明显的编造,意向太明显,所以有个副题:给一个孩子讲的故事。
小说家,要有那样的本事。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张开嘴巴就能把一个信手得来词儿,编成故事。我想,好的小说家应该具备这样的基本功。汪曾祺的小说《复仇》,是不是真是这样得来?也许。
听故事对象,是孩子。小说的童话寓言形式,就不再能用成人的眼光与思想对待。
信任,在阅读中非常的重要,要相信作者,在阅读的开端放弃全部的怀疑。像是听故事的孩子。阅读,带一颗孩子的心。
意志专门指向的强大,莫过于复仇。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天下,没有比这件更大更重要的了,对于《复仇》中的年轻人。
为了复仇,寻找仇家,对母亲承诺:“凡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
“--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一次又一次的重复,年轻人活在刀剑里。有一种的力量督促,心降其中,不甘一刻冷落宝剑。他,逼出了当属于年轻人的爱情。左腕上刻着仇人名字的蓝字,是母亲用针剌上去的。
走啊走,那天到了一个破庙,遇见一个和尚,后来又遇到一个远方来的瘦头陀。
瘦头陀,叮咚叮咚在绝壁上打凿。他发愿打通一条道路,日夜都在修这功德。
年轻人把自己的事与瘦头陀说了。瘦头陀不作声,也伸出自己的左腕,同样有一个用针剌的蓝色的名字,是年轻人父亲的。
年轻人一阵强烈颤抖后,手按宝剑:“--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
头陀说:孝顺的孩子,等我把山凿通了。年轻人也挥起了斧凿,叮咚叮咚......
再后来呢?宝剑生锈了。
就这点的事,在小说家的笔下,说与孩子听,立马拉麻花的拉得细长香脆,再蘸上芝麻,一经文字艺术加工,就变成了那样的事:春天鲜花眼花缭乱的开放,让阅读灿烂,亦让让童心流连忘返。
汪老先生的《复仇》,以童话寓言的方式试着种下了一颗种子--远离仇恨,告别宝剑,抹去针刺蓝色的名字,铸剑为斧凿于叮咚叮咚的声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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