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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行 车 || 张昆


八月上旬,我电动车上的电瓶让小偷偷走了。平时接送孩子上下学、上辅导课,出门在附近办事、购物,就骑它。骑电动车,不像开汽车经常堵车,速度也不慢,还能带些小东西,甚是方便。电动车突然不能骑了,有点别扭。爱人说:暂时你先用我的电动车吧,正好给我买辆自行车,上下班骑,也能锻炼一下身体。提起自行车,我才意识到,家里现在一辆自行车也没有。我家的自行车呢?关于我与自行车的故事,也不由得在脑海里浮现。

    小的时候,我家住在镇中学西邻隔壁,父亲就在镇中学教书。我上小学四年级时,镇中学搬家,迁到了小镇西南角。镇中学原址,成了小学驻地。父亲上下班远了,就托熟人,在镇供销社买了家里的第一辆自行车。记得当时买了自行车以后,父亲还给我们讲了小镇历史上第一辆自行车的故事。

    镇上第一个买自行车的人叫李保诚,祖传做秤,是个生意人,家境殷实。是街坊芬姑的爷爷。那时候,因为自行车都是洋人生产的,所以也叫洋车。李保诚在抗日战争时期,买了一辆“东德”牌德国造自行车。那个年代,在农村能买辆自行车,不亚于现在城里人买辆宝马汽车。村里的老少爷们,很是羡慕。李保诚自己也很美,到哪里去,都骑着它。但是福兮祸所依。有一次,李保诚骑车去外地办事。刚出村子不久,迎面碰上了日本鬼子的部队。李保诚吓坏了,撇下车子,就往庄稼地里跑。他这一跑,鬼子立马开枪了,一枪毙命。村里人后来一提起他,就唏嘘不已。

    家里有了自行车,有一段时间,我和哥哥、姐姐,也多了一项活动。吃过晚饭,做完作业,到隔壁学校操场上,学习骑自行车。在空旷的操场上,借着如水的月光,我们三人,兴致勃勃,轮流练习。一个骑,一个在侧翼保护,一个在后边虚扶车尾,防止摔倒。耳边还不时响起提醒的声音:“抓紧把手!”“眼睛向前看!”“不要老低头!”“该拐弯了!”哥哥个头高,第一个学会。我是第二个学会的。我个头也就比自行车高一头,想和大人一样,坐在车座上骑,根本够不着。但是,小孩子有小孩子的办法。套腿骑!


所谓套腿骑,就是两只手抓紧把手,一只脚踩着脚蹬子,另一只脚不时的踩地一下,遛着车,等车速一上来,踩地的一只脚迅速敏捷地,在自行车横梁底下穿过,踩上另外一个脚蹬子,开始正常骑行。两只脚一上一下地踩着,小屁股左摇右晃,憨态可掬,很是可爱。姐姐是第三个学会的,期间好几次差点摔倒在地,让我和哥哥总是提心吊胆。好在时间长了,也就慢慢学会了。我们三人都学会了骑自行车,自己开心,父亲开心,母亲也很开心。

母亲除了在家种地,还充分利用家里前后两个院子、房子多、离学校近的有利条件,开了一个旅馆,一家小卖部。小卖部主要卖一些日用百货和学习用品。以前外出进货,父母都是搭长途车。有了自行车,父亲决定自己骑车去四十里外的县城进货,这样就可以把来回的车票钱省下来。我第一次去县城,就是父亲骑自行车去县城进货,带我一起去的。进完货以后,父亲带我下馆子。第一次进县城,看什么都新鲜,吃得也开心。父亲边吃饭边问我:“城里好吧?”我赶紧回答:“好!”“那就好好学习,以后就有机会到城里工作、生活。”我激动地就好象已经生活在城里了,小脸发热,还可能泛红了,嗓子也有点发干,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像小鸡啄米似得,不停地点头,算是回应。家里有了自行车,不仅进货能用,走亲戚也方便了。

有一次,父母骑自行车,带我去东乡亲戚家吃婚宴酒席。去的时候很顺利。回来的时候,我坐在自行车横梁上,身子趴在把手架上,睡着了。自己脚上的鞋掉了一只,居然没有察觉到。等到家下车的时候才发现。父母到是没说什么。为此,我自责了好一阵子:怎么就睡着了呢?我的鞋都是姥姥一针一线缝制的,姥姥年龄大了,缝制一只鞋,很费功夫呢。提起走亲戚,我又想起了骑自行车单独串门的经历。

一九九三年春节,是我上大学后第一次回家过年。正月初八,我独自一人,骑自行车,带着两瓶盒装酒、两提点心、一挂七八斤重的猪肉,去南乡李庄,走亲戚。点心和酒放在竹篮里,挂在车把上。肉用纸包着,放在后车座上,用后座的铁夹子夹着。李庄并不远,也就三里路。出了小镇才发现,小镇到李庄的马路正翻修呢,坑坑洼洼。我也没太在意,一路颠簸,双脚快蹬,直奔李庄。到了李庄附近,路好走了。好久不骑自行车,我也有点累了,下车休息,缓口气儿。下车后才发现,后车座上的肉没了!老家串门,礼品以肉为主。没有肉,这个门怎么串?直接回家,怎么交代?掉头,沿着来路找,万一找到了呢?我抱着侥幸心理,仔细寻找。一直找到小镇南头,也没找到。希望就像美丽的肥皂泡,破灭了。马路上,来回串门的人太多了,不知道被哪位幸运的老乡捡走了,怎么可能找得到?我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掏出了兜里的零钱,数了数,有五十多元呢,买肉足够了。我赶到小镇的肉摊上,花了二十三元,重新买了一块肉。这次吸取教训了,向卖肉的要了一根细绳。肉包好,用后座铁夹子夹住,又用细绳捆了一下。这次不会掉了吧?重新出发,小心多了。骑得很慢,还不时回头瞅一瞅,不时用手摸一摸,看看肉还在不在。这次,总算顺利到了亲戚家。这回串门,也应了一句话:“欲速则不达。”类似的处世良言,耳熟能详。但类似吃亏的事情,还是不断发生。


九五年七月初,我在省城参加工作。八月中旬,我买了一辆运动专用自行车。自行车没有后座,色调以蓝色为主。车身印有火苗的图案。金黄色的火苗,镶嵌着火红的裙边。细长飘柔的火苗,像极了凤凰的羽毛。线条流畅,颜色鲜艳,极具动感。我给它取了一个动听的名字:蓝鸟。那一段日子,刚离开学校,既不用经常考试了,也不用再做作业。只要一有空闲,我就骑着蓝鸟,和几个要好的同事,在省城的大街小巷,四处乱逛,心情美到了极点,爽!乐极生悲,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九月上旬的一个早晨,我打开宿舍的门,习惯性地去瞅一眼我的蓝鸟,我有点发懵,蓝鸟不见了!我也顾不得洗漱,赶紧去找。希望是个恶作剧吧。周围的犄角旮旯,统统找了一个遍,没有找到。我的蓝鸟让人偷走了?!担心再次被偷,我也熄了重新买的心思。当时,公司里有位侯师傅,我跟着他实习。工作之余经常帮他儿子补习功课。他听了我丢车的事情以后,送了我一辆二手自行车。这辆二手自行车,样子不美观,却结实耐用,被我一直骑到结婚后购买电动车,才被收废品的收走。

时间飞逝,转眼就到了二〇一〇年夏天。那一年,儿子过完暑假,就要上小学二年级了。爱人跟我商量:“儿子大了,是不是考虑给他买辆自行车?”我点头表示同意。过了几天,我在自行车专卖店,花三百六十多元,买了一辆能伸缩的折叠自行车。大人小孩都能骑。儿子骑了一段时间,渐渐没了兴趣。我就把它收了起来。国庆节,我们搬新家。自行车没有被带走,一直在老房子那边放着。过完年,爱人跟我说:“你抽空把儿子的自行车搬过来吧?”“不好吧,这边暂时没有地下室,容易丢。”“没事,你弄把锁,把它锁到步行楼梯的扶手上,丢不了。”“......好吧。”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果不其然,自行车搬过来不到两个星期,又让小偷偷走了,至此我彻底绝了买自行车的心思。

现在,爱人又提议买辆自行车。我是买呢还是不买呢?真是好纠结。该死的小偷,偷走电瓶,让我陷入纠结的境地,却又因此勾起了我对往事的美好回忆,我是恨他呢还是不恨他呢?恨死他了!电动车放在地下车库,不仅二十四小时有照明,还有全方位摄像监控。小偷也太猖狂了,简直胆大包天。祈祷他,早日被警察抓捕归案!


作者简介:张昆,山东济南人,笔名:阿昆。从小喜欢文字,喜欢阅读,喜欢音乐。一直坚信,书和音乐是人类最知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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