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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集馨(清)
杜春和、张秀清 整理
中华9-666666-书局出版
1981年11月第1版
1981年11月第1次印刷
定价:1.50元
【梅轩曰】这本《道咸宦海沉浮录》,得于《孔夫子旧书网》,原价一块五,现价十五,长了十倍。系作者自撰的一部年谱,详细记叙了其六十一年的官场见闻,名为年谱,实等于讽世小说,刻画官场鬼魅细致入微,不亚于清季之《官场现行记》。梅轩以《张集馨官场笔记》名之,逐日批读,有足令诸君拍案惊奇与扼腕疾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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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雁平道有个候补知县名叫冯麟角,家里弟兄五个,因为父亲遗产分配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近年来换了好几任知府,历任屡断屡翻。兄弟几个轮番上阵,钦差巡视组办公驻地、巡抚衙门,无不上访控告,各级官员都怵头他们弟兄的刁钻无赖,谁接案审理,也不能让他们心服。久拖不决,就成了多年积案,每到朝廷有重要活动和重要关键期,冯氏兄弟就异常活跃,越级上访,死缠烂打,颇让各级长官头疼。
仔细阅读有关案卷后,我发现这件案子案情并不十分复杂,只是历任官员在审理的时候都是为结案而结案,没从根本上弄清他们兄弟导致对簿公堂的缘由。
其实,基本情况是这样的:
冯麟角共兄弟五个,他排行在二,大哥名叫冯麟趾,是个捐职的经历,三个兄弟都是捐监生。
他们父亲在世的时候,有个五福堂当铺,还有几处田产,家庭还算殷实。
冯麟角在直隶候补知县,在这期间父亲生病亡故了。大哥冯麟趾就与三个兄弟商量说,你们二哥在捐班的时候,咱爸给他出了不少钱,现在又在直隶候补,金银进项肯定也少不了,家里这点遗产想必也不稀罕。于是作主把家产四个人全分了,房产、田产并没有寸亩尺椽留给二弟冯麟角。
父亲死了,冯麟角自然要丁忧回老家奔丧守孝,刚进家门,大哥就和三个兄弟扑上来搜翻他的行李,从直隶带回来的一点银两以及朋友随分子的钱,还有老乡托其捎回的银两,全都被兄弟们抢去瓜分了。
见大哥和兄弟们如狼似虎、毫不见外地明抢硬夺,而且背着自己把父亲的遗产全部分光,冯麟角越想越气,就跑到知县衙门把兄弟们给告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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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县里讨不到说法,冯麟角又到雁平道控告申诉,因为言辞激烈,又倔强执拗,所以被上下官员都看作是寻衅滋事、破坏稳定的捣乱分子,谁都不愿碰这个案子,避之唯恐不及。
后来章荆帆主持雁平道工作,更是依样画葫芦,前任怎么判的还怎么判,糊涂官糊涂审。
结果,被侵犯合法权益、有冤没处诉的冯麟角在老家并没有片瓦存身,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那几个形同强盗的同胞兄弟却住在高门大屋内舒舒服服,对冯麟角不管不问。
对这个案子,我安排专人彻底清理账目,把他们父亲留下的五福堂当铺和几处田产,以及五兄弟近来的往来私账都一一调查清楚、登记造册,四兄弟私饰舞弊、合伙欺诈冯麟角的所作所为自然就都水落石出了。
既然证据确凿,所以仅过一堂即迅速结案,既考虑律例,又顾及情理,判决之后,弟兄五人都叩头拜服,以至于痛哭流涕,悔恨不已,当堂表示回去后一定好好商量,把侵占老二冯麟角的房产、田产、财物全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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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纠缠了多年的弟兄遗产纠纷案就这样以兄弟和好如初告终。
试想,如果不从源头上理清头绪,以法治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这官司打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
这件案子判服后,“满城欢颂”,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官风、民风都为之一新。
同时,我们也能从中得到一些很好的启示:老百姓不是不通情理,也不是天生都是刁民,只是因为他们有了冤屈,我们一些负责同志或是思想上根本不重视,或是调查研究案情不够,或是受各种因素影响没有做到秉公办事,结果久拖不决,致使一些小问题积攒成了大问题,一些小矛盾激化成了大矛盾,越拖越大,越拖越严重,最后不可收拾。说到底,还是在执政理念和群众观念上出了问题。
我们都是一方父母,实在应该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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