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政策摸索和实践经验总结后,随着国家层面出台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国企工资总额改革迎来前所未有的持续推进及深化发展期,推动了国企工资总额及薪酬改革实现新的飞跃,对促进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类模式中工资总额由工资总额基数、效益联动系数、效率调节系数决定,即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基数*效益系数*效率系数。
例如商业一类可选取利润总额、净利润、经济增加值、资产负债率、市场占有率、资本成本率等;商业二类可选取营业收入、净利润、资本成本率、资产负债率、成本利润率等;公益类和文化类可选取指标营业收入、任务完成率、产品相关行业市场占有率等;金融类可选取指标是利润总额、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增长率、销售利润率、综合成本率等。
从政策要求以及实践经验上来看,新一轮的工资总额管理改革工作要求符合“一适应,两挂钩”的基本原则,对工资总额更强调企业效益、内部效率、外部公平的平衡,同时企业可根据政策要求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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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亿亿 校对/阿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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