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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恨自己写的文字吗? | 从自恋到自爱,我跨越了重重自我

第六十七问,天宇,我看了你那么多文章,想问问,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谁?

严格按作家的定义来说,毫无疑问是庄子,南华经内七篇冠绝古今,如果不说作家,我会说,是我自己。

能说出这句话,其实挺不容易的~ 真的是跨过群山大海,才走到这里。

对我来说,写文章码字,像吃喝拉撒一样,是一种天生的本能,还在穿开裆裤时,为了能尽快对这个世界发表意见,我急吼吼的学会了汉语,我想,就算我天生是个哑巴,估计也会发明一套华丽的手语,好让内心的洪荒之力有个出口。

如此旺盛的表达欲,大概你会认为,我是个唐僧一般的话痨吧,其实恰恰相反,我从小习惯沉默,倒也是浑然天成,时至今日,任何环境中,只要一群人聊开了,我是在旁边一句话不说的,如果实在所有人大眼瞪小眼不知道说啥,我才会提个话头,让尬聊得以继续。

就是说,表达工具而言,我对语言总是半推半就,但对文字是情有独钟。这也造成,虽然我满世界乱逛,现暂居亚平宁半岛,但我英语很烂,意大利语也很烂,并对继续提高没什么兴趣,本来我也喜欢沉默,语言就显得很多余。

三年前,我在庙里一周,要求禁语,168个小时一个字都不能说……简直把我嗨爆了,这也太爽了,我不说话,全世界仿佛都简练了很多,这就像,说话时,这个世界是坐在我对面,我们在交谈,但当我不说话时,这个世界就融入了我的内心,语言更像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一种心有困惑的提问。

懂了,便不必开口了。

说回文字,从小时候写课堂作文开始,我总是盖得严严实实,做贼一样,不想让任何人看到。这基于一种奇异的心里,仿佛别人看到了文字,就是被看到了我的内心,内心倒是没什么不能让人看的,但难免羞涩……我小时候是个很内向的孩纸,跟人说话都会脸红。

正写的时候不让看,但写完了之后呢,又恨不得拿给一亿人看,即便日记也是如此,我初中写日记,假装不经意的丢给心仪的女生,那傻丫头也确实有偷窥癖,捡到本神秘日记,嘴都乐歪了,她上课偷偷摸摸放在腿上看,表情暗爽,我也偷偷摸摸的看着暗爽的她,比她的暗爽还暗爽。

任何文字,不给人看,写它作甚。

那是我写文字的第一个阶段,像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山沟孩子,逢人便迫不及待的显摆,“你看,我会写文章的~你快看,你快看啊!” 这是赤裸裸的自恋啊,扔给我个镜子,我就此生无憾了。

高中之后,借着发情期的正式到来,我在笔尖上彻底浪了起来,写课堂作文,满分是荣耀,零分更是荣耀,而在二者之间的任何分数,则是耻辱。数学期末考试,卷子上的符号一个字都看不懂,就把数学卷子翻过来,背面开始写诗,其中有一句到现在还记得:流浪,流浪,为了我心中的太阳。

一边浪一边积累之后,我就逐渐进入了写文字的第二阶段,应用文阶段,我等于是开了一家“情书工厂”,不但自己疯狂量产情书,也收情书,甚至有改写和代写情书业务,当然,后来周围哥们都知道了,找我代写情书不外乎两个结果,要么姑娘一看就知道是我写的,要么姑娘就直接归我了——于是我很快就不干这种缺德事了,专心自产自销。

回想起来,如果不是我当初性格孤僻,社交障碍,我大概会给全年级所有单身女生每人一封情书,这是我截止现在的生命中,唯二有些后悔的事,另外一件事,是后悔没从小出家当和尚。

大学跟黑社会们学习怎么做流氓,没什么时间搞文艺,连萨克斯都扔了,除了偶尔随笔,四年间也没留下什么像样的文字,哦,对了,临毕业的时候,我实在手痒痒,用十张八开大白纸,给副校长写了个《赤子十谏》,对学校各类情况积极参政议政,铅笔手写,洋洋洒洒大概能有三四万字,老太太很感动,戴起老花镜,眯着眼睛看了一周才看完,最后以安排我去给大一新生做了三场演讲为告终。

这也算是应用文了,是为第二阶段最后的象征,这个时期的文字,我开始与他人进行互动,而不再是,一个梦中孩子的呓语了。

工作之后,零星写随笔,有时心下烦闷,以文抒怀,其实文字这个东西挺受周围环境影响的,在上海时写的文字,现在读来,总感觉上面裹了一层奶油,有一种本帮菜的甜腻感,而我当初在哈尔滨流氓基地写的文字,就透着寒光和煞气。

去海南岛隐居之后,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想法:“我得正式写点东西了,像个作家一样,看自己能写到什么高度”,而真写起来,才发现这门手艺没那么简单,写了《达芬奇小传》,写了一些《和尚の野望》,再加上几个中篇,两年一共50万字左右。我发现自己至多可以说清楚某个人的一生,偶尔有些闪光的段落,但再大一点的格局,就驾驭不住了。

那时我有个宏伟的构想,想用文字架起一座天空之城,复活某个灿烂的文明,比如亚特兰蒂斯或者玛雅人,在笔下,让他们的文明延续,并且进入现代,在这个统一世界观之下,用不同文体,写一百本书。就像哈利波特的世界,七本书,都是小说,而我要用到诗歌,散文,戏剧,议论文,童话,神话,寓言,史诗……当然,还会有很多小说,每本书是一个独立的作品,拼起来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很显然,白日做梦,心中猛犸象,笔尖小白兔,笔力不济,根本写不出来~

但梦不是白做的,由此,也确实进入了我写文字的第三个阶段,我开始试图用文字表述世界了,而不再是我自己。这个转变之后,我就开始不介意有人看着我写作了。

所以,说真的,有一段时间,我是痛恨自己的文字的,憋到不行的时候才写,写完了精疲力竭,看都不想看,连校对错别字的兴趣都没有。

这种爱恨的轨迹构成了一条大弧线,刚写完不爱看,过了一两周,突然来了兴趣,开始反复读,但一两年之后,再读旧文,又羞愧的面红耳赤,觉得自己当时怎么那么傻逼,居然还洋洋自得。

你知道,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对待自我的态度。

自我这个东西,在没降服之前,是万恶之源,是猴子头上的紧箍咒,处处限制,处处束缚,有一段时间,我是刻意的把文字中所有的“我”都去掉,即使语法不通也在所不惜,但我发现,文字的重量,并没有因为去掉几个我字,而变得更轻盈。直到大体上降服自我之后,文字上才起了质的变化,也就无需在乎,多几个我字了。

怎么降服?先找到自我,再流放自我,最后吃掉自我,然后就对了。

时至今日,有了这样的心境之后,我才可以做到如此大量输出,我公开许诺,每天高质量原创3500字以上,连写15个月,一天不休,这个过程难吗?并不难,但也不是什么做作的享受,不写也就不写,写了也就写了,我试过一天写一万字以上,但也跟一字没动,没什么两样。

我想,我可以说,我终于爱上自己的文字了,清清凉凉的一种爱,顺流而下,毫无滞涩。

这东西不叫自恋,而是自爱,区别在于,当你站在镜子前,前者内心渐渐腾出一种骄纵,而后者内心袅袅升起的,是一种温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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