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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必须给企业创造价值 中国交建法律部总经理慈正开谈法治央企实践

摘要

面对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需求,中国交建的法治化建设“在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的正确领导、大力推动,以及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今天的成果。这句看起来有些程式化的说法,却是推动中国交建法治建设高效前行的主要动力。

在高楼林立的北京北二环边上,一幢不起眼的黑色写字楼夹杂其中,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交建”)总部就设在这里。很多人并不了解,与这幢大楼同样低调的中国交建,在国际工程承包商排名中连续10年亚洲第一,对外经济营业额已占全国所有外经企业的13.6%。

它还是世界最大的港口设计建设公司、世界最大的公路与桥梁设计建设公司、世界最大的疏浚公司、世界最大的集装箱起重机制造公司、世界最大的海上石油钻井平台设计公司;也是中国最大的国际工程承包公司、中国最大的设计公司、中国最大的高速公路投资商。

更令许多人惊讶的是,中国交建旗下的天津航道局、上海航道局其前身在清朝末期就从事航道、疏浚等相关业务,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如今中国交建所设计施工的产品和所提供的服务遍及150多个国家。也正是这种历史悠久的市场化进程,令中国交建法治化建设更为成熟,更具实战经验。

在中国交建法律部总经理慈正开看来,面对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需求,中国交建的法治化建设“在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的正确领导、大力推动,以及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今天的成果。这句看起来有些程式化的说法,却是推动中国交建法治建设高效前行的主要动力。

然而这份动力也给慈正开带来压力和挑战,“领导要求,围绕企业经营这个中心任务,法律部门在守住合法合规底线的同时,对于法律风险,不能只说‘不’,还要识别出法律风险,提出风险防控措施,找出‘行’的可能,平衡好合规底线和商业利益的关系。”慈正开坦言,“为企业创造价值是法治化建设的关键,这对于法律部门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法业融合 为企业挽回损失数十亿

法治工作要创造价值,必须坚持法业融合。据慈正开介绍,中国交建在对经济合同、规章制度、重大决策进行全面法律审核的基础上,将所有的授权委托书纳入全面法律审核。公司法律部门全程参与重大投资项目、并购、发债、优先股项目,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

同时,对重点案件和经济纠纷,中国交建加强了监督、指导、协调的力度,对重大经济纠纷案件组织专家会诊,完善处理方案,做到既勇于维权,又善于维权。在公司法律部的统筹协调下,许多重大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中国交建胜诉马来西亚槟城桥梁合同纠纷案件”是其中一个生动的案例,并入选了2015年国资委案例库。此案,从一审败诉,到二审转败为胜,至三审继续保持胜利,历经7年。其间中国交建上下一致,通力合作,以极为专业的法律支撑,最终获得了此案的全面胜利。最后的胜诉不仅对其子公司中国路桥意义重大,避免了三千余万美元的经济损失,挽回了声誉,同时也为中央企业应对类似国外诉讼案件积累了有益经验,为中国企业在海外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了信心。

自2002年,中国交建下属的中国路桥公司与当地某伙伴公司合作开发马来西亚槟城桥梁项目。后因合作不顺利,该伙伴公司在2008年1月以违约为由将中国路桥及中国交建起诉至吉隆坡高等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约合3400万美元。收到诉状后,法律部在分析案件时第一时间发现了涉外送达的程序错误并积极主张,法院不得已将中国交建从被告方中排除,极大节约了诉讼成本。

与此同时,中国路桥在中国交建的指导下积极应对,在组建内部应诉团队的同时,聘请当地知名律师代理案件。但遗憾的是,虽经多方努力,2012年10月吉隆坡高等法院仍做出中国路桥构成违约、赔偿原告损失的判决。

一审失利后,中国路桥提出上诉并果断更换代理律师,聘请了诉讼经验更为丰富、知名度更高的律师作为上诉审代理律师。此后的事实证明,更换代理律师的果断决策对此案的胜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挥下,应诉团队全力以赴,与内外部律师共同研究、探讨一审判决中事实认定的错误和法律适用的不当,于2012年11月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5月,上诉法院做出判决,认定一审法官对合同内容的解释有实质性错误,该错误足以推翻其判决。上诉法院支持了中国路桥的上诉,全面驳回了原告的索赔请求。原告不服,于2014年6月向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提出申诉。针对原告的申诉,代理律师认为,如果没有新的法律问题需要联邦法院审理,则申诉被驳回的可能性较大。即便如此,应诉团队也不敢有丝毫懈怠。

2015年2月,联邦法院以没有新的法律问题需要审理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申诉。至此,该案以中国交建全面胜诉结案。

然而,用慈正开的话说,应对诉讼不过是中国交建法律部门工作的一小部分,但为企业创造了很大价值。 仅2016年中国交建各级法律部门通过办结纠纷案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或收回欠款累计达11亿元。

“五商中交” 法律风险防范从工到商

法业融合,法律工作必然要全面参与到企业改革工作中。

2013年,中国交建提出了打造“五商中交”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以提升专业整合能力、产业链整合能力、融资能力为重点,打造全球知名工程承包商、城市综合体开发运营商、特色房地产商、基础设施综合投资商、海洋重工与港口机械制造集成商。

由此,为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战略升级,中国交建开始从一头独大的“承建商”,向总揽全局的“承包商”“投资商”“发展商”“集成商”转型;从单纯的工程施工,向设计施工总承包、技术研发、采购、物流等完整产业链升级;从以国内市场为主,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并举转变升级。

随着“五商中交”战略的推进,公司经营模式和组织架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的迅猛发展对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交建法律部门也开始了全面的调整布局。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法律部组织修订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新办法更加贴近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对规范公司总部及各子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起到重要作用。2016年出台36项规章制度,法律部全部进行了法律审核。参加对重点项目的管理评审,对项目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对合同履行的情况进行抽检。为了健全规章制度实施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探索建立公司规章制度评估机制,公司根据新修订的《合同管理办法》对4个直属项目进行了合同履约的监督检查。

同时,法律部作为公司全部11个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为企业改革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公司法律部作为公司监督领导小组成员,成为公司大监督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慈正开介绍说,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中国交建开展了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范试点。组织召开投资项目合同法律风险防控交流会。组织编制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应对指引、PPP投资项目合同法律风险提示指引、海外EPC合同法律风险防控提示等三个风险提示指引。

针对营改增后的合同管理应对,中国交建还专门召开了工作讨论会。会议交流探讨了加快对合同示范文本的调整和规范,加强合同的法律审核力度,强化项目合同基础管理等方面内容,以确保“营改增”新政实施后公司相关经营行为依法合规,实现公司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一带一路 筑牢合规风险防线

如果从1958年援外工程建设算起,中国交建有近60年海外摸爬滚打积累的宝贵经验,从“十二五”就开始实施国际化优先发展战略。截至目前,中国交建在全球109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10个驻外机构,在全球14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实质业务,海外营销网络是中国“走出去”企业中最全、最完善的,基本覆盖了“一带一路”倡议中所有沿线国家。

中国交建在国资委考核中连续11年获得“A”级,2015年度央企考核排名上升至第4。国资委将中国交建确定为国际化经营战略重点联系企业、培育世界一流企业重点联系企业,“走出去”已成为其最显著的特色和优势。

正是基于这样的经验,慈正开对于国际工程法律风险防范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认为,国际化经营,法律管理必须先行,合规管理必须优先。国际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必须坚持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项目的尽职调查非常关键,通过体系和流程对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进行监控更加关键。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企业的契约意识和风险意识要进一步强化;同时需要整合外部资源,善于利用当地法律服务资源,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的沟通联系,并与其他国有企业实现资源共享。

中国交建突出海外合规管理优先原则,其构建海外业务合规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工作思路是,通过深入调研与全面对标,找出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及关键环节。建立合规监督机制,设置独立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梳理并设置合规审批权限,实施合规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员工自查、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合规官审查和合规官交叉审查组成的四道合规管理防线,形成全员参与、职责清晰、全程监督的合规管理格局。

中国交建形成了一整套体系完备、符合国际规则的“1+7+N”海外合规管理制度体系。“1”指的是《海外员工合规行为准则》,是制度体系的核心,为海外依法合规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7”指的是针对第三方、采购、投标、合同、招待、捐赠和赞助、现金支付等7个海外合规经营高风险环节的制度、流程,是海外合规管理的基本政策。“N”指的是《海外合规工作管理办法》《海外业务合规实施细则操作指南》及海外合规调查、合规风险评估、合规审查、合规培训制度等保障制度体系,是海外合规风险管理的工作体制与机制。“1+7+N”的制度体系,搭建了海外合规风险分级审批管理、工作传达与沟通、监督整改三大合规管理机制。

搭建四级海外合规管理架构。为推动制度扎实落地,公司构建了海外事业部、子公司总部、驻外区域中心、驻外国家机构四级海外合规管理架构,任命并确认了各层级合规官及合规人员204名。同时,加大对海外各层级人员的合规培训。针对不同教育对象,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开展常态化、机制化的合规培训。2016年完成合规培训29次,涵盖39个驻外机构,直接培训人数共计500人。海外合规的培训、宣贯及交流机制运行良好,依法合规经营理念逐渐入脑入心。编制了覆盖全员的多语种合规在线培训课件,建立了与外部中介机构、同行业机构及国际多边机构合作交流机制。

中国交建还开发并推广中交海外合规信息化系统。通过合规信息化系统上线,实现对海外7类高风险合规业务的及时管控及海外风险的监控防范。公司严格规范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控制海外合规风险,定期不定期对驻外机构及项目进行相关检查,保证了制度的有效落地。目前,合规管理已在所有非洲驻外机构全面推开。

总法律顾问 将制度写入公司章程

中央企业一直致力于推行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而中国交建走在了前列。

据慈正开介绍,中国交建总部设置了总法律顾问和副总法律顾问岗位,多年前已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并不断在全公司范围内推进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专职化,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子公司章程,从公司根本大法角度确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要求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总法律顾问确保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并在法律风险管理考核中对落实情况予以考核评分”,慈正开强调说,“考核结果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直接挂钩,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法律风险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整体经营绩效考核将会降级”。公司已任命了重要子企业的42位总法律顾问,全部是领导班子成员;9家重要子企业还配备了具有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副总法律顾问。出台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强化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建设。目前中国交建正大力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向重要三级子企业的延伸。公司法律部会同组织部共同举办多期领导人员法律顾问考前培训,公司二级单位共有29名领导人员取得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同时,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总法律顾问联席扩大会议,对全年法治工作进行交流谋划。五年间先后选派30多人次参加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总法律顾问培训班,不断提升总法律顾问的专业化水平。

法律人才 企业需要“复合型”

“在企业做法律工作,需要复合型的人才。”在企业法律部门工作了20多年的慈正开深有感触地说,“在企业工作的法律人员,对综合素质的要求更高,需要既懂法律,又要熟悉本行业的业务特点,还要懂财务、税务和管理等。”

为了培养这样的高端人才,中国交建在2012年便与知名财经大学等院校合作,共同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育人、科研、应用一体化发展模式,以服务企业,满足行业需求,共享各自资源,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培养在职法律硕士为基础进行院企之间的全面合作。

慈正开表示:“有些学工程、学管理非法律专业的人才,通过培训获得了法律专业的学位,这些人有效地帮助企业补充强化了法治力量。”

中国交建将法律人才的培养纳入各单位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提出了法治人才建设目标和路径。资料显示,中国交建每年坚持举办法律顾问专题培训,2016年开展年度法律顾问培训,安排了PPP项目投资实务、“营改增”与合同管理、土地一级开发法律风险、民事诉讼实务、企业并购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法治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共计115名同志参加了培训。选送28人参加国资委、上级组织的法治培训。公司与知名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的第一批37名法律硕士顺利毕业,共将培养100名以上法律硕士,为公司储备和培养了部分高端法律人才。

公司还制定了中国交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确定了公司“七五”普法的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安排以及组织领导和保障,并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参加法制讲堂,将每期法治讲堂通过视屏方式延伸到子公司。印发《法治通讯》,阐释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介绍各单位法律动态,增强了公司普法工作的互动性和信息沟通交流的力度。组织开展法规讲解加案例剖析活动。利用法治中交微信群,及时发布新的法律法规,交流公司法治工作动态。

下一步,中国交建将按照全面建设法治央企指导意见的要求,推进法治中交建设,为“五商中交”战略实施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提供法律支撑。继续加强三项建设,努力推进三个深化,着力实现三个提升。

所谓三项建设,一是法治组织建设。实现总法律顾问制度向三级重要子企业的全面延伸。二是制度体系和执行力建设。重点加强重大项目法律管控、投资和海外业务法律管理方面的制度研究和创新,加强执行力建设。研究完善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法律合规体系。三是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培训和培养并重、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三个深化:一是深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管控,分类梳理“五商”法律风险管控要点。二是深化投、融资业务法律风险防范。三是深化海外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加快促进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

三个提升:一是着力提升法律工作的价值创造能力。二是着力提升全员法治素养,扎实有效开展好七五普法工作,深化合规管理,强化法人治理机制理念,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三是着力提升法律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法律管理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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