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租赁公司的租赁业务可以加计抵扣吗?
答: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能享受增值税加计抵扣这项优惠政策,必须满足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或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的条件:
1.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看工程机械租赁公司是否能享受这项优惠政策,要看工程机械租赁公司的具体租赁业务,是否符合上述四项服务的内涵和比重。如果租赁公司所租赁的机械不单单租赁机械,而且租赁时还连通司机一并租赁的,这项租赁业务就属于建筑业,应按9%计征增值税,如过不带司机,只是有形动产的租赁则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租赁服务,按13%计征增值税。同时,符合现代服务业的租赁服务收入占全部收入比重超过50%的,就能享受增值税加计抵扣优惠政策。
知识拓展: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具体内容:
邮政服务
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
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
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财税【2016】36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公告2019年39号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税公告2019年87号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税公告2022年11号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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