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与老板说税】第147问:哪些情形可以享受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第147问 

哪些情形可以享受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                     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法规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                           征;   
  (四)财政部法规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五)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可以适用1%、1.5%、2%的优惠税率(具体请查                      看第146问)。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政策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7年第224号》

     《财税[2016]2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声明

问题来源于汇丰实务咨询,读者可能对问题描述、文件解析、政策依据等方面有不同解读,欢迎批评指正、问题探讨。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解读
这20种情形免征契税,快收藏~
山西确定契税具体适用税率 9月1日起施行
今年二套房的契税政策已经出炉,客官请收好
2017契税新政策
动迁户买房免哪些税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