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履行法定扣缴义务,对于未履行代扣代缴法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根据以上税收规定,未代扣代缴个税,会被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税款由税务局向纳税人追缴。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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