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这个政策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到期了,但是根据刚收到发布日期为2020年4月23日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文最新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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