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先民服也。
选自:《管子·法法篇》
【大意】
善于治国理政的人,通过制定有效制度来管理国家,以达到服务于民众的目的。
【张建云说】
有单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写成“法制”。
有人问:二者有何区别,何必大惊小怪?
我说“法制”就是你家里的鸡毛掸子。“法治”就是拿起鸡毛掸子抽你:叫你不听话,叫你不听话!
一个社会的立法就是“制”,其目的是为了“治”。若有法不依,有法不治则形同虚设。我们之所以把“法治”写成“法制”是因为不了解有“制”才可以有“治”。
改革到了“进行到底”的深水期。谁也别心存侥幸、佯装无知和得过且过。治你没商量,永远在路上。
选自:《孝善·微国学》之“法治篇”
(2017年出版发行)
演播:胡月 柴巍
创作:张建云
编辑:李朕
出品:湖北省麻城市政府
冠名:湖北·麻城市孝感乡(孝善)文化园
制作:商道(天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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