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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34篇:【读杜有感】之《奉陪郑驸马韦曲二首》

2019年第34篇:【读杜有感】之《奉陪郑驸马韦曲二首》

中山市教研室/郭跃辉

韦曲是一个地名,距离长安城三十里,那里有“贵家园亭、侯王别墅”,用王嗣奭的话说就是“行乐之圣地”。杜甫陪同郑驸马来此游玩,写下了这两首诗。

其一曰:韦曲花无赖,家家恼杀人。绿樽须尽日,白发好禁春。石角钩衣破,藤梢刺眼新。何时占丛竹,头戴小乌巾。

首联写韦曲之花,“无赖”乃江淮之间对狡狯小儿的称呼,顽皮的小孩自作聪明,称其“无赖”并无贬义,反而含有可爱之意,所谓“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作者将“无赖”从人转移到花身上,我们也可以想象出一幅春花盛开、杨花飘落的景象。正因为“花无赖”,所以人们都感觉到非常恼怒。字面意思就含有一种悖论:韦曲花怒放,家家何以恼怒?实际上,这是一种“反言”的手法,王嗣奭说“此诗全是反言以形容其佳胜”,把握得十分准确。而这两句话也可以看出,杜甫此时出来游玩,心情一定很不错。在这样的良辰美景中,诗人最想做的事就是从早到晚饮酒,从而实现“双重陶醉”:既陶醉在美酒中,又陶醉在美景中。白头诗人多想把春留住,把此时此刻的惬意与畅快永远留住,故曰“白发好禁春”,这自然是诗人的主观情愿了,不过也可以反衬出诗人对韦曲之景、之行的满足感。或许是得意之下无所顾忌,也许是山石棱角锋利,作者的衣服不小心被钩破了,抬头一看,那春天的藤叶又“亮瞎”了诗人的双眼。这里依然是反言手法,王嗣奭说:“曰无赖,正见其有趣;曰恼杀人,正见其爱杀人;曰好禁春,正是无奈春何;曰钩衣刺眼,本可憎而转觉可喜。说得抑扬顿挫,极生动之致。”前文的反言与铺垫,促成了诗人一个美好的愿望:何时占丛竹,头戴小乌巾。正确的语序应该是:何时头戴小乌巾占丛竹,意思应是:什么时候我能够带着隐士的小乌巾来韦曲这个地方占据一块竹林?仔细揣摩这一句,诗人产生了归隐山林的愿望,当然也是间接表达对当下自身境遇的不满。杜甫这种情绪在很多首诗中都出现过,例如《赠比部萧郎中十兄》中的“中散山阳锻,愚公野谷村”,《奉寄河南韦尹丈人》中的“尸乡馀土室,谁话祝鸡翁”,《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中的“今欲东入海,即将西去秦”,《奉留赠集贤院崔于二学士》中的“故山多药物,胜概忆桃源”,不过我总感觉杜甫在这些诗歌中的“归隐心思”略带矫情,含有一种“你们快向皇帝推荐我吧,要不我就归隐山林了”的要挟之意,当然也不排除是杜甫的真情流露。我之所以认为这些情绪不是自然流露,是因为缺少一种情绪和景物上的铺垫。杜甫为什么要陪同郑驸马来韦曲游玩,目的不得而知,但面对此地的优美景物,作者就想在这里开辟一块属于自己的田地,能够长久地沉浸在这种美景之中,这就是自然而然的情感。

其二曰:野寺垂杨里,春畦乱水间。美花多映竹,好鸟不归山。城郭终何事,风尘岂驻颜。谁能与公子,薄暮欲俱还。

韦曲这个地方实在是理想的度假游玩胜地,有山有水,有花有鸟,不过第二首比起第一首来,少了一些灵动和调皮,多了一丝沉重与哀叹。垂杨不是杨树,而是柳树,第一首诗中的“韦曲花无赖”或许就包含着这些飘舞的杨花。垂杨间有一座野寺,人烟稀少,说不定机缘巧合还能够听到那隐隐的钟声,这是远景。春畦,当是春天的田垄,它们自由随意地生活在一片春水之间,这是近景。上句着一“野”,下句着一“乱”,隐隐透露出一种别样的野趣来。“美花多映竹,好鸟不归山”,读起来朗朗上口,似是不假思索,随口而出。花和竹再一次出现,诗人竟不避犯,说明花和竹确实是此地景物的代表,结合第一首诗作者说“何时占丛竹”来看,“美花多映竹”既是现实的自然风物,也是作者理想的生活环境。“好鸟不归山”看似平淡,实际上只要我们多想一下“好鸟为什么不归山”,就可以看出此地的优美与惬意,使得生活在山林中的小鸟都不愿意归去了。而将“鸟”的意象转移到作者身上时,诗人是不是也有一种“不愿归去”的想法呢?而一说起“归山”,诗人的心情立刻有点暗淡了。仇兆鳌说:“公久住长安而未得一官,故曰:‘城郭终何事,风尘岂驻颜。’”由山林联想起三十里外的长安城,进而联想到自身的不遇,诗人禁不住从个体悲叹上升到一种普遍的人生慨叹:风尘岂驻颜?谁能在风尘中永葆青春呢?当人“在岁月中改变了模样”,理想却仅仅不能实现,即使面对美景,还有什么心情去观赏呢?“谁能与公子,薄暮欲俱还”,表面意思是此时我只想和郑驸马一起在傍晚时分赶紧离开此地,回到长安城中,但细味此句,“与公子”“欲俱还”是不是也含有一种希望自己能够引起郑驸马的重视,能够引荐自己?“还”自然也不是直接的回家之举,更有一种政治之求,就像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所说的“微斯人,吾谁与归”,这里的“归”也不仅仅是回家。

这里还有一个点需要辨析,王嗣奭在《杜臆》中说:“大抵高人贵介,所好不无浓淡暄寂之殊,如陶学士以取雪烹茶为清事,而党太尉以销金帐下浅斟低唱为乐事,然不知其为伐性之斧斤也。‘风尘岂驻颜’,所以箴之者至矣。”“伐性之斧”出自枚乘的《七发》:“皓齿蛾眉,命曰伐性之斧”,意思是美色是杀人的利斧。王嗣奭认为那些达官贵人,一味沉浸在享乐之中,不知节制,杜甫用“风尘岂驻颜”来真诚规劝这些人,用节制的生活来保持年轻的面孔。我认为这曲解了杜甫的本意,我们常说“诗言志”,是说诗歌往往抒发自己的情感心意,特别是此时的杜甫,由韦曲之美景联想到的是自身境况的尴尬,哪里会想着规劝以郑驸马为代表的公子贵胄?杜甫抒发的是一种不遇之情,而不是进行一种道德规劝。至于王嗣奭对“陶学士以取雪烹茶为清事”的态度究竟对不对,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了。至少,我们不能一味以道德眼光来赏析杜甫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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