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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绝书】西域通略:条支传-大食前传(中) 条支本传
......书接(上)文......先声明下,上篇中提到伟哥的观点,伟哥是天涯 @听伟哥讲山海经 的伟哥,我把他定的具体位置搞错了,见下图。大概前面讨论的时候说到了一个吉达港,所以我印象就一直停留在麦加了。这里说声抱歉 
此文为《西域“大秦国”即古埃及详考》[参1]——当然,我也要声明,除了前面条支部分,并不赞同后面的分析过程及此题所述之结论。并及上一篇提到的 @非子 文中对大秦的分析和结论[参2],这些均至<大秦传>再行探讨。不过非子先生文章第三部分分析的“龙朔体系”,却是非常有价值和启发性的考证,尤其是波斯阿罗憾的拂菻碑,以前未曾关注,这个角度值得重视——注意“龙朔体系”并非作者想出来的什么很玄乎高大的词(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很土
),而是唐朝当时的年号,用以表示当时唐朝构建的国际关系秩序。一些细节可能还需要再斟酌再研究,但这个大框架,是非常有见地的。此于<波斯传>后再行梳理。此外,我上篇定位条支在也门,只是说其起源的核心区域。而条支其整体上作为一个游牧民族,活动范围其实非常大,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过了我所标注的蓝灰色大鸡腿区域:
不要觉得这个范围很大——去看看同样是游牧民族的匈奴,西至葱岭,东到东北朝鲜及日本海西岸,都可以说在其活动范围之内。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地域广大,而人烟稀少,这种情况很正常。
一、条支究竟有多强?我们先来解决一个问题。上篇的讨论中提到,其实一直是按“条支役属安息”来说的,即安息强于条支,安息是宗主国,条支是从属国。虽说,按史记和两汉书,应当是“安息役属之(条支)”啊?......但这首先就跟我们通篇看下来的感觉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条支活动的范围应该是比较大的(游牧),以至于在乌弋、山离这些地方都能获知其存在的消息;另一方面却是,如果是“条支为宗主,置大将,临领安息诸小城”,则何以在整个两汉的历史里,其存在感又很低,除了传说,舞台中央再无见其身影?何以自张骞之后两百多年,都不得交通,直到由汉朝人自己找上门去,而不是很早就通过这大将,而直接实现了外交?又何以需要甘英等人“西南马行百余日”,一路上都没有遇到其政权实体?何以直到甘英到达了条支后,才出现“为置大将”的信息?且何以甘英在条支遇到的是“安息西界船人”,以及整个这片区域,被称为安息西界,而非安息为条支东界?又又安息是有王的,这些王还搞了不少小动作,以图垄断汉朝与大秦之间的贸易线路云云——至少汉朝是这么认定的。这整个过程中,都看不到任何条支的影子,难道其是幕后操纵的高手?如果条支是宗主,还会任其放一个王在这里?还是说这王就是条支所置的大将在这里当节度使土皇帝?那这不也说明其控制力很弱么?连轮岗接替的人都不能由宗主派遣?别忘了后来还有一个安息王子,安世高,做了和尚,高僧,跑来汉朝译经呢。双又其条支本身自己都是“往往有小君长”的部落制,并一直延续至今,其行政经验是如何管理安息这样的人口大国的?这不正印证了其控制力弱么?双双还有一点:想想汉朝为什么派人去了条支?——只是为了找大秦,只是希望通过它找去大秦的道路,这才有了些交流的记载。而即算是甘英一行千里迢迢到了人家地盘上,除了记记“城在山上”、“土地暑湿”之外,也就再没有关于其本身事迹的更多记录,反倒是对其传言的那个“大秦”,大书特书,不惜笔墨......可见,此时的条支,对于见惯了世面的汉朝人来说,那实在也是没什么故事可讲了,乏善可陈,就一部落群,够不够得上大农村,都不好说。若非大秦,两百来年时间汉朝都没多大兴趣去与之建交呢......典型的“无故事王国”嘛。唯一给中国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怕就是那巨大的鸟卵了。以致后来魏晋时的骈文,大量出现“条支之鸟卵”的句子。
所以,“为置大将,临领诸小城”的记录,也大概率只能是“安息置大将,临领条支诸小城”。我只能理解为由翻译或者传抄错误,进而造成讹传。毕竟西域史,在当时来说,也只能算是中国历史大剧中很小的一幕,不怎么受重视也很自然。因此后来鱼豢在《魏略》中对此做出了更正:“自是以西,大宛、安息、条支、乌弋。乌弋一名排特,此四国次在西,本国也,无增损。前世谬以为条支在大秦西,今其实在东,前世又谬以为强於安息,今更役属之,号为安息西界。
——《三国志裴松之注》卷三十魏书三十乌丸鲜卑东夷传
”而且,如果条支是宗主,更强,则更应该是“一国”的大概念了。其实我们还不得不考虑“役属”一词,可能存在的歧义,即其有可能以“使动句”的方式使用:查字典“役属”一词的解释即为“谓使隶属于己而役使之”,即“使役属”,又有“臣属并供役使”这是被动式被役使之意,即“役属于”,所以,有没有可能是将“役使”抄成了“役属”进而在资料中造成讹传?因为后续书记和最终史家都没法亲历现场,无法对证,只能尽量按档案记载原样抄下。“先是,副伏罗部①为蠕蠕②所役属。
——《北史》卷九十八列传第八十六蠕蠕等
① 高车十二姓之一
② 即柔然
遇赦,因留牧畜,宾客多归附者,遂役属数百家。
——《后汉书》马援传
大抵南方遐阻,人强吏懦,豪富兼并,役属贫弱,俘掠不忌,古今是同。其性轻悍,易兴迷节。
——[唐]杜佑《通典》卷一百八十四 州郡十四
”以上几例,大抵应是“使动”之意,而:“(焉耆国 )户四千,胜兵二千,常役属西突厥 。
——《新唐书》西域
”则显然是“役属于”之意。
二、条支本传——无故事王国的故事虽说故事不多,可也还是要讲讲的。当然必须承认,目前这部分还是带有一些合理推测的成分,因为我必须按一种叙事体的文路书写,中间不得不补充一些推断,才能把话说流畅了。我只能说,按我目前整理的证据材料,这是我所能找到的最合理的一种结论,其中一些具体的点,可能还需要更多证据明细,但大体的方向,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至少总得有人朝这个方向努努力吧?在前面一系列文章中,我们已经反复见证了<山河文明>篇中所阐述的文明、或者确切的说、农耕文明,其孕育、生长和发展的模型。对于东亚大陆的中国人来说,自黄土高原、云贵高原或者南方山地走出来之后,可以首先进入山间相对开阔的盆地平原,如关中平原、河东(运城)平原、汾河平原、伊洛平原、南方四川盆地等,再往后,有广阔的华北平原和长江中下游平原,发展的空间非常的广阔。这个大家都算是耳熟能详了。而对于自兴都库什山脉走出来的另一支族群来说,可以首先进入阿富汗东北部两侧的山区盆地,如开伯尔山口西侧喀布尔一直到坎大哈这一线(乌弋、山离),地势相对开阔平坦,进而往巴基斯坦北部白沙瓦、伊斯兰堡一带的山前平原发展(罽宾),或者往北至昆都士一带的盆地群,以及更往北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境内的一系列盆地,比如更北方的费尔干纳盆地(大宛),再往后,东南方向广阔的恒河平原(身毒-天竺),以及西北方向伊朗高原(安息),也有大量气候适宜、饶野肥沃而可供开垦的土地资源。参考前面两文:西域通略:地理志一,甘英路线图及西史诸伪迹西域通略:条支传-大食前传,一个西方史学不可以找到的地方(上)但是对于自也门山区走出的古条支人来说,就没有那么走运了。出了这一带山区,就是北方大片贫瘠的光秃秃的土山和石头山,以及面积更为广阔的荒漠,严酷的热带沙漠气候,无法发展出大规模的平原农耕区。地理条件制约了其发展模式。而人口的压力还是在增长的,部落之间的斗争也就会趋于激烈,可以说一直延续到今天。这其中必然就会有大批人口被挤到边缘的荒漠区,去从事游牧活动以求生存。不论是部落战争中的失败者,还是部落中被流放的某些人,随着这部分人口比例的上升,最终形成了其以游牧为主体的经济和文化方式。当然也有可能更早就有游牧形式存在,而自东方受到农耕文化影响后,在也门这一小块条件合适的山区有过一些尝试,也发展出一些聚落和文化,成为后来种族乃至整个文明的一个源头,但总归是整个发展的空间受到限制。这种农耕与游牧并存的情况,长期存在于阿拉伯半岛至两河平原的广阔地区,在中古乃至近现代以来,仍然是其主要的社会形态。而游牧部落在饥饿时期,当然也会尝试去劫掠农耕部落,甚至各个部落之间,无论农耕也好、游牧也好,也处在长期的资源争夺状态中。所以看明白为什么那些城堡个个都看起来像要塞了吧?这在一些介绍阿拉伯历史和现状的书籍中也都能读到[参3-4]。“也门是阿拉伯半岛最重要的农业区,农业是也门最主要的经济部门。大多数也门人在内陆的高地山谷修建梯田,耕种土地,亦有少量的也门人依靠游牧和捕鱼为生。也门雨季短暂,降雨主要分布在内陆山区,由此形成内陆山区发达的农业和稠密的人口...... 然而,如同阿拉伯半岛的诸君主国一样,也门社会具有根深蒂固的血缘传统,部落为数众多,分布广泛。诸多部落各有排他性的活动范围和生存空间,部落之间处于相对隔绝的状态。国家与部落组织以及血缘关系与地域关系的长期并存,构成也门政治和社会生活的突出现象。随着国家权力的强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也门传统的血缘观念和部落组织无疑呈逐渐衰落的趋势。
......由于干枯的地表和干旱的气候,阿拉伯半岛植被稀少,资源匮乏,游牧的生活方式长期占据统治地位,贝都因人(阿拉伯语中意为游牧者)为数众多,骆驼和羊群构成贝都因人赖以生存的基本财富......
贝都因人无疑处于居无定所的游荡状态,但是却非毫无目的地随意迁徙。他们通常拥有属于各种部落的水源和相对稳定的游牧范围,沿着较为固定的路线追逐水草......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贝都因人表现出顽强的生存能力,他们往往每天只需食几颗椰枣和饮少许驼乳便可维持生命。
除居无定所的游牧群体以为,阿拉伯半岛还生活着相当数量的定居人口。定居人口大都分布在阿拉伯半岛的周边地带。在阿拉伯半岛南部的沿海地带,较为充沛的降雨和相对潮湿的气候环境提供了发展农业的适宜条件。也门是整个半岛中最为重要的农业区域;古代的也门人在山区坡地修建梯田,在山谷间修建水坝,用以储存雨水,灌溉土壤,种植小麦和大麦以及各种果蔬。也门移动的麦赫拉和哈德拉毛是乳香树的著名产地,阿曼一带盛产水稻,东部沿海的哈萨盛产谷物和椰枣。
在半岛内陆,绿洲构成农业区域的另一种类型,地下水源则是绿洲农业赖以维持的首要前提。叶斯里卜、塔伊夫、泰马、海拜尔、法达克、杜麦持·詹达乐和瓦迪库拉是分布在希贾兹一带的主要绿洲,半岛东部的叶麻麦和盖提夫亦有若干处面积较大的绿洲,甚至鲁卜哈利沙漠深处亦不乏绿洲的存在①。椰枣树原生于两河流域南部,后来传入阿拉伯半岛,成为绿洲农业的主要作物。有些绿洲的居民除种植椰枣树外,亦种植大麦和小麦等谷类作物。希贾兹南部的塔伊夫盛产葡萄,甘美硕大,闻名遐迩。与南部沿海的灌溉农业相比,绿洲农业的耕作条件较为简陋:气候的干旱和水源的匮乏制约着耕地面积的扩大,定居的生活方式尚不稳定,牲畜的牧养往往构成绿洲农业的重要补充。
在广袤的阿拉伯半岛,游牧和定居两种生活方式并非孤立的存在,认识处于相互依赖和彼此制约的状态。定居者由于自然环境的限制和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往往需要游牧经济的诸多产品作为补充。贝都因人更加缺乏经济自给的能力,需要定居者提供各种农产品和手工制品。因此,定居者与贝都因人之间存在着相互交往的客观需要。在前伊斯兰时代的社会条件下,抢劫构成定居者与贝都因人之间相互交往的重要形式。“抢劫本是盗贼行径,但沙漠生活的经济情况和社会情况却使抢劫成为当地居民的风俗。”② 绿洲由于人口稀少,分布散落,往往成为贝都因人抢劫的主要目标,定居地区的各种农产品通过一系列的抢劫而落入游牧群体手中。游牧群体之间和定居者内部的相互抢劫亦时有发生......
定居者与贝都因人相互交往的另一种方式,是提供保护和征收贡品。这种交往大都存在于较为强大的游牧群体与地寡人稀的绿洲之间;贝都因人往往以提供保护作为条件,向绿洲的定居者征收所需要的各种产品。
① Donner, F.M., The Early Islamic Conquest, p.14.
② 希提:《阿拉伯通史》,马坚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26页。
......尚存的阿拉伯人,相传是努哈(即诺亚)的后裔和易卜拉欣(即亚伯拉罕)的子孙,分位盖哈丹人和阿德南人两支。盖哈丹人被视作纯种的阿拉伯人,阿德南人则被视作归化的阿拉伯人。②盖哈丹人分位克黑兰族和希米叶尔族,包括泰伊、哈姆丹、巴吉拉、阿萨德、阿兹德、肯德、胡扎尔诸部落;他们大都祖居半岛南部,所操语言近似于两河流域南部的阿卡德语和东非的埃塞俄比亚语。阿德南人分位穆达尔族和拉比尔族,包括巴克尔、塔格里布、哈尼法、塔米姆、基纳奈(内含古莱西)诸部落;他们主要分布在希贾兹和纳季德一带,所操语言近似于希伯来语,后来逐渐演化为《古兰经》的语言。③古老的传说并非完全出自虚构;传统的谱系划分反映出阿拉伯半岛内部自然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差异,具有一定程度的历史真实性。盖哈丹人大都属于定居者,阿德南人则往往处于居无定所的游牧状态。定居地区与游牧群体之间的深刻对立,构成将阿拉伯人划分为不同谱系的客观基础。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绵延不断的迁徙浪潮改变着阿拉伯人的分布区域,使得分别属于不同谱系的血族群体往往交错杂居。然而,谱系的差异和由此产生的敌对观念根深蒂固,直至伊斯兰时代初期仍未完全消失。
② 穆罕穆德·穆斯塔法·齐亚德:《阿拉伯世界的历史与文明:古代与伊斯兰时代》,第117页。
③ 哈桑·穆阿尼斯:《古代中世纪的阿拉伯国家与文明》,第90页。
[参3]
伊斯兰教诞生前夕的阿拉伯诗歌常常将所谓的查希里叶时代称作“阿拉伯人的日子”,这是阿拉伯历史上的英雄时代。劫掠和仇杀原本是野蛮状态下的一种常见现象。在“阿拉伯人的日子”,相互劫掠连绵不绝,血族厮杀旷日持久,构成这个时代十分突出的历史内容。“部落之间的矛盾往往开始于少数人的冲突,逐渐演变为整个部落的厮杀,直至延续数年之久。”① 部落战争遍及整个半岛,数量不可胜数,规模不尽相同。
白苏斯战争是“阿拉伯人的日子”中最著名的战争...... 根据传统的部落宗谱,巴克尔部落和塔格里布部落具有共同的祖先,均称自己是沃依勒的子孙...... 另一场颇为驰名的战争,是达希斯和加卜拉战争... 阿布斯部落和布彦部落亦有共同的祖先,均称自己是盖特方的子孙......
在希贾兹北部的叶斯里卜绿洲,阿拉伯人奥斯部落与哈兹拉只部落尽管出自同宗,均称自己是凯拉的后裔,却长期处于对立和仇杀的状态,直至7世纪初达到高潮......
许多研究者将这一时期的上述历史内容仅仅归结为阿拉伯人的野蛮和愚昧,将劫掠和仇杀视作阿拉伯人根深蒂固的陋习。然而,实际情况远非如此。从表面上看,部落的斗争往往只是起因于某些微不足道的偶然事件。但是,偶然现象并非孤立的存在,偶然与必然之间无疑具有密切相关而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诸多偶然现象背后隐含着某种必然的趋向。在“阿拉伯人的日子”,部落战争大都具有复杂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争夺有限的生活资源和必要的生存空间构成部落间相互攻杀的核心内容。劫掠牲畜、抢夺水源和占据牧场耕地的行为,使胜利者得以繁衍生息,亦会导致失败者面临饥饿的威胁直至整个部族灭绝的悲惨命运。频繁的劫掠和激烈的仇杀淘汰着无路可走的过剩人口,成为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阿拉伯半岛生态平衡赖以维持的必要形式。部落战争既是这个时期半岛历史发展的客观结果,矣是这个时期阿拉伯人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连绵不绝的劫掠和旷日持久的厮杀,标志着阿拉伯社会内部矛盾冲突的日趋尖锐。正是这种日趋尖锐的矛盾冲突,构成推动整个半岛自野蛮状态向文明时代转变的社会动因。“阿拉伯人的日子”,意味着整个半岛已经濒临文明时代的边缘。
① 哈桑·穆阿尼斯:《古代中世纪的阿拉伯国家与文明》,第116页。
[参16]
”即便书中作者极力遮掩,扯那些所谓古文明,在此处也不得不承认,此时阿拉伯半岛,尚处于野蛮的原始社会,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的边缘。如果不去看那些所谓“示巴女王”、“易卜拉欣”之类传说的陈词滥调、什么希伯来语之类的生拉硬扯,这些介绍其社会、经济和文化状况的资料,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因为这些记录是基于事实的描述,有些传统如部落制甚至一直保留到今天仍可窥见,此<前文>已述。即便以中国远古的历史来参照,也可以看到影子。比如,匈奴人还说是黄帝、夏朝后裔呢,周人的先祖也曾经窜与戎狄之间:“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
夏道衰,而公刘失其稷官,变于西戎,邑于豳。其後三百有馀岁,戎狄攻大王亶父,亶父亡走岐下,而豳人悉从亶父而邑焉,作周。
——《史记》匈奴列传
”至于其具体的社会形态和组织方式,当然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挖掘。我目前只能挖到这个深度。伪史不除,估计也不会有人向这个方向去深入研究了......随着游牧人口的不断增长,生存压力日渐加大,这些活不下去的游牧民,除了劫掠半岛上的本族农耕部落之外,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往北,攻上伊朗高原、攻上扎格罗斯山脉,从一开始的劫掠,到最后的直接入主,成为统治阶级,让这些地区的农民,直接为自己生产粮食和财富。这便是波斯的崛起。波斯之前是否还有过这样的过程,我们尚无从得知。但显然,除了大家都熟悉的北方草原游牧民族之外,这个西亚角落里出来的沙漠游牧民族,其对于历史进程的影响,也同样不可忽视。关于波斯的具体情况,当在<波斯传>中详述之。而<(上)文>在论述“条支-波斯-大食”的族属关系时,也大略讲了一下,比如人类分子学方面的证据等。这里不展开,只先看一下《北史》和《唐书》史料中关于波斯人的风俗习惯、文化特征的记录:“波斯国,都宿利城,在忸密西,古条支国也。去代二万四千二百二十八里。城方十里,户十余万,河经其城中南流。土地平正,出金、银、𨱎〔tōu,黄铜矿石〕石、珊瑚、琥珀、车渠、马脑,多大真珠、颇梨、琉璃、水精、瑟瑟、金刚、火齐、镔铁、铜、锡、硃砂、水银、绫、锦、叠、毼、氍毹、毾?、赤麞皮、及薰六、郁金、苏合、青木等香,胡椒、荜拨、石蜜、千年枣、香附子、诃梨勒、无食子、盐绿、雌黄等物。
气候暑热,家自藏冰。地多沙碛,引水溉灌。其五谷及鸟兽等与中夏略同,唯无稻及黍、稷。土出名马、大驴及驼,往往有一日能行七百里者,富室至有数千头。又出白象、师子、大鸟卵。有鸟形如橐驼,有两翼,飞而不能高,食草与肉,亦能噉〔同“啖”〕火。其王姓波氏名斯,坐金羊床,戴金花冠,衣锦袍、织成帔,饰以真珠宝物。
其俗:丈夫翦发,戴白皮帽,贯头衫,两箱近下开之,亦有巾帔,缘以织成;妇女服大衫,披大帔,其发前为髻,后披之,饰以金银花,仍贯五色珠,络之于膊。王于其国内别有小牙十余所,犹中国之离宫也。每年四月出游处之,十月仍还。王即位以后,择诸子内贤者,密书其名,封之于库,诸子及大臣莫之知也。王死,众乃共发书视之,其封内有名者,即立以为王。余子出各就边任,兄弟更不相见也。国人号王曰医赞〔毉囋〕,妃曰防步率,王之诸子曰杀野。大官有摸胡坛,掌国内狱讼;泥忽汗,掌库藏、关禁;地卑,掌文书及众务。次有遏罗诃地,掌王之内事;薛波勃,掌四方兵马,其下皆有属官,分统其事。兵有甲、槊、圆排、剑、弩、弓、箭。战兼乘象,百人随之。
其刑法:重罪悬诸竿上,射杀之;次则系狱,新王立,乃释之;轻罪则劓、刖若髡,或翦半鬓及系牌于项,以为耻辱;犯强盗,系之终身;奸贵人妻者,男子流,妇人割其耳鼻。赋税,则准地输银钱。俗事火神天神。文字与胡书异。多以姊妹为妻妾,自余婚合,亦不择尊卑,诸夷之中最为丑秽矣。百姓女年十岁以上有姿貌者,王收养之,有功勋人,即以分赐。死者,多弃尸于山,一月着服。城外有人别居,唯知丧葬之事,号为不净人。若入城市,摇铃自别。以六月为岁首,尤重七月七日、十二月一日。其日,人庶以上,各相命召,设会作乐,以极欢娱。又每年正月二十日,各祭其先死者。
——[唐]李延寿《北史》卷九十七列传第八十五西域
波斯国,在京师西一万五千三百里,东与吐火罗、康国接,北邻突厥之可萨部,西北拒拂菻,正西及南俱临大海。户数十万。其王居有二城,复有大城十余,犹中国之离宫。其王初嗣位,便密选子才堪承统者,书其名字,封而藏之。王死后,大臣与王之群子共发封而视之,奉所书名者为主焉。其王冠金花冠,坐狮子床,服锦袍,加以璎珞。俗事天地日月水火之诸神,西域诸胡事火祆者,皆诣波斯受法焉。其事神,以麝香和苏涂须点额,及于耳鼻,用以为敬,拜必交股。文字同于诸胡。男女皆徒跣,丈夫翦发,戴白皮帽,衣不开襟,并有巾帔,多用苏方青白色为之,两边缘以织成锦。妇人亦巾帔裙衫,辫发垂后,饰以金银,其国乘象而战,每一象,战士百人,有败恤者则尽杀之。国人生女,年十岁已上有姿貌者,其王收而养之,以赏有功之臣。俗右尊而左卑。以六月一日为岁首。断狱不为文书约束,口决于庭。其系囚无年限,唯王者代立则释之。其叛逆之罪,就火祆烧铁灼其舌,疮白者为理直,疮黑者为有罪。其刑有断手、刖足、髡钳、劓刖,轻罪翦须,或系牌于项以志之,经时月而释焉。其强盗一入狱,至老更不出,小盗罚以银钱。死亡则弃之于山,制服一月而即吉。气候暑热,土地宽平,知耕种,多畜牧,有鸟形如橐驼,飞不能高,食草及肉,亦能噉犬攫羊,土人极以为患。又多白马、骏犬,或赤日行七百里者駮,金犬今所谓波斯犬也。出𩨇〔lóu,即骡〕及大驴、师子、白象、珊瑚树高一二尺,琥珀、车渠、玛瑙、火珠、玻璃、琉璃、无食子、香附子、诃黎勒、胡椒、荜拨、石蜜、千年枣、甘露桃。
——[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百九十八列传第一百四十八西戎
波斯...... 贞观十二年,遣使者没似半朝贡。又献活褥蛇,状类鼠,色正青,长九寸,能捕穴鼠。伊嗣俟不君,为大酋所逐,奔吐火罗,半道,大食击杀之。子卑路斯入吐火罗以免。遣使者告难,高宗以远不可师,谢遣。会大食解而去,吐火罗以兵纳之。
大食...... 或曰大食族中有孤列种,世酋长,号白衣大食......
——[北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列传第一百四十六下西域下
狼揭罗国,东西南北各数千里,国大都城周三十余里,号窣菟黎湿伐罗。土地沃润,稼穑滋盛。气序风俗同阿点婆翅罗国。居人殷盛,多诸珍宝。临大海滨,入西女国之路也。无大君长,据川自立,不相承命,役属波刺斯国。文字大同印度,语言少异。邪正兼信,伽蓝百余所,僧徒六千余人,大小二乘,兼功习学。天祠数百所,涂灰外道,其徒极众。城中有大自在天祠,庄严壮丽,涂灰外道之所宗事。
自此西北至波刺斯国(虽非印度之国,路次付见,旧曰波斯,略也)。
波刺斯国,周数万里,国大都城号苏刺萨傥那,周四十余里。川土既多,气序亦异,大抵温也,引水为田,人户富饶。出金、银、𨱎石、颇胝、水精、奇珍异宝。工织大锦、细褐、氍毹(qú shū)之类。多善马橐驼。货用大银钱。人性躁暴,俗无礼义。文字语言异于诸国,无学艺,多工技,凡诸造作,邻境所重。婚姻杂乱,死多弃尸。其形伟大,齐发露头,衣皮褐,服锦□。户课赋税人四银钱。天祠甚多,提那跋①外道之徒为所宗也。伽蓝二三,僧徒数百,并学小乘教说一切有部法。释迦佛钵在此王宫。
国东境有鹤秣城,内城不广,外郭周六十余里。居人众,家产富。
西北接拂懔国②,境壤风俗同波刺斯,形貌语言稍有乖异。多珍宝,亦富饶也。
拂懔国西南海岛有西女国,皆是女人,略无男子。多诸珍宝货,附拂懔国,故拂懔王岁遣丈夫配焉,其俗产男皆不举也。
① 意译太阳,即拜火教
② 即拂菻
——[唐]玄奘《大唐西域记》卷第十一波刺斯国[参5]
”《周书》中所写,大抵相同,只是多了一条“大月氏之别种”,此<(上)文>已述,不赘。从以上几则描述可见,甚至到了唐朝初年,波斯人都还保留着相当浓郁的游牧习气,如剪发跣足、人性暴躁、俗无礼义、婚姻杂乱、死多弃尸,“诸夷之中最为丑秽”——说起来《北史》记录的历史时期,其统治者如北魏鲜卑,本也是游牧民族,连他们都瞧不上眼呢。宗教形态非常原始,远没有婆罗门、佛教那么复杂的论述、结构、组织和经籍,不过此地还有不少佛教,应该是以前安息的遗存了。虽有文字,也“与胡书异”,胡书,通常都被用来载佛经——这从玄奘《大唐西域记》中记录的其一个属国狼揭罗国(据考在今巴基斯坦俾路支省一带[参5])文字大同印度,与其差异,亦可见一斑。直到唐朝后,其才改同胡文,这应该是被同化融合的迹象,毕竟此时波斯已经进入了衰退曲线,先后被突厥和大食打得满地找牙、四面漏风了,其传统的核心统治区域,大概也丢得差不多了;“七年,奕(傅奕)上疏请除去释教,曰:佛在西域,言妖路远,汉译胡书,恣其假托。故使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演其妖书,述其邪法,伪启三途,谬张六道,恐吓愚夫,诈欺庸品。凡百黎庶,通识者稀,不察根源,信其矫诈。乃追既往之罪,虚规将来之福。布施一钱,希万倍之报;持斋一日,冀百日之粮。遂使愚迷,妄求功德,不惮科禁,轻犯宪章。其有造作恶逆,身坠刑网,方乃狱中礼佛,口诵佛经,昼夜忘疲,规免其罪。且生死寿夭,由于自然;刑德威福,关之人主。乃谓贫富贵贱,功业所招,而愚僧矫诈,皆云由佛。窃人主之权,擅造化之力,其为害政,良可悲矣!
——[后晋]刘昫《旧唐书》列传第二十九
魏世又有八分书,其字义训读,有《史籀篇》、《苍颉篇》、《三苍》、《埤苍》、《广苍》等诸篇章,训诂、《说文》《字林》、音义、声韵、体势等诸书。自后汉佛法行于中国,又得西域胡书,能以十四字贯一切音,文省而义广,谓之婆罗门书,与八体六文之义殊别,今取以附体势之下。又后魏初定中原,军容号令,皆经夷语,后染华俗,多不能通,故录其本言,相传教习,谓之“国语”,今取以附音韵之末。
——[唐]魏征《隋书》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七经籍一(经)
(高昌)服饰,丈夫从胡法,妇人裙襦,头上作髻。其风俗政令,与华夏略同,兵器有弓、刀、箭、楯、甲、槊。文字亦同华夏,兼用胡书。有《毛诗》、《论语》、《孝经》,置学官弟子,以相教授。虽习读之,而皆为胡语。赋税则计田输银钱,无者输麻布。其刑法、风俗、昏姻、丧葬与华夏小异而大同。自敦煌向其国,多沙碛,茫然无有蹊径,欲往者,寻其人畜骸骨而去。路中或闻歌哭声,行人寻之,多致亡失,盖魑魅魍魉也。故商客往来,多取伊吾路。
开皇十年,突厥破其四城,有二千人来归中国。
......
康国者,康居之后也,迁徙无常,不恆故地,自汉以来,相承不绝。其王本姓温,月氏人也,旧居祁连山北昭武城,因被匈奴所破,西逾葱岭,遂有国。枝庶各分王,故康国左右诸国并以昭武为姓,示不忘本也。王字世夫毕,为人宽厚,甚得众心。其妻,突厥达度可汗女也。都于萨宝水上阿禄迪城。多人居,大臣三人,共掌国事。其王素冠七宝花,衣绫、罗、锦、绣、白叠。其妻有发,幪以皁巾。丈夫翦发,锦袍。名为强国,西域诸国多归之。米国、史国、曹国、何国、安国、小安国、那色波国、乌那曷国、穆国皆归附之。有胡律,置于祆祠,将决罚,则取而断之。重者族,次罪者死,贼盗截其足。人皆深目、高鼻、多髯。善商贾,诸夷交易,多凑其国。有大小鼓、琵琶、五弦、箜篌。婚姻丧制与突厥同。国立祖庙,以六月祭之,诸国皆助祭。奉佛,为胡书。气候温,宜五谷,勤修园蔬,树木滋茂。出马、驼、驴、犎牛、黄金、硇沙、香、阿萨那香、瑟瑟、麞皮、氍、锦、叠。多蒲桃酒,富家或致千石,连年不败。
——[唐]李延寿《北史》卷九十七列传第八十五西域
”比如上面高昌,用胡书,也有一定程度的汉化趋势,最后还有部分人迁徙来归中国。康国,康居之后,人种、善经商的特点还保留着,奉佛教为胡书,但是又有部分波斯化(祆祠)和突厥化(婚姻丧制与突厥同)的迹象。而从《隋书》一条来看,“胡语”跟“夷语”,指代还不同。而且这波斯虽有文字,断狱却不为文书约束,口决于庭,用火烧舌头来断罪等,说明其行政系统,仍非常原始。都城,并未在农耕核心区,而显然是在游牧区到农耕区的过渡地带,以致地多沙碛,要引水灌溉,且一堆离宫别都,四时迁徙——这点又可参照中国历史,一般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原,都会选择比较边缘靠近牧区的地方定都,如郝连勃勃统万城、北魏代京、辽上京、元大都即清朝北京,大抵都是为了离自己传统势力范围近一点,才有安全感啊,尤其当其处于人口数量的劣势时。北魏迁都洛阳,阻力多大?以至于现在教科书都要重点说说,其后的六镇叛乱,算是续集... 辽国耶律德光倒是想在汴梁当汉地的皇帝,没几天就叫人给赶跑了,病死在半道上,只撂下一句“吾不料中国之民难治如此”的话...... 而辽国,正是有五京制,辽国皇帝经常在外巡狩...... 再以西域史来说,大月氏,吞并大夏之后,也还是居妫水北,而留大夏民居妫水南,此后裂土封侯而治之。“又有陀拔斯单者,或曰陀拔萨惮。其国三面阻山,北濒小海。居婆里城,世为波斯东大将。波斯灭,不肯臣大食。天宝五载,王忽鲁汗遣使入朝,封为归信王。后八年,遣子自会罗来朝,拜右武卫员外中郎将,赐紫袍、金鱼,留宿卫。为黑衣大食所灭。
——[北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列传第一百四十六下西域下
”这个陀拔斯单,可就太明显了,地望只可能是里海南岸,不在萨里、就在拉什特一带,而其又“世为波斯东大将”,则波斯的核心区域在哪里,还用问吗?而波斯,其富户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驼马的多寡。这帮人估计相当一部分也是当初跟着一起打天下的古条支人中的一些部落及其后裔,算是拿了原始股的 
而且,这波斯和大食,都用了“酋”这个字眼来称代其大首领,其所表示的社会组织形态,也已经不言而喻了吧?以上都是非常明显的游牧文化特征,与前面所引阿拉伯前伊斯兰时代的描述对比,是不是具有高度的吻合性?这进一步印证了<(上)篇>所论:波斯*不是*安息-天竺文化一系所出,而是另外崛起的一股游牧民族力量。当然,如果没有后来的大食,波斯人的命运走向,大抵会有点类似中国历史上的匈奴、鲜卑等,最终融入当地的文明系统,或者说互相融合。而大食崛起,扭转了这一态势,使阿拉伯以一种独立的文明形态挤入了世界历史的舞台。那么大食人为什么又要反叛呢?这大概只能从人性的角度去解读了。你想,第一批出来创业打天下的这群波斯人,在古条支人当中,算是比较边缘化的矮穷锉,一家伙翻身做了主人,你觉得他们还会回去管那些故国的老乡?我自坐拥天下财富,吃香的喝辣的,管你们这些穷山沟里八竿子打不着的穷亲戚?想当年我们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干的时候,你们这帮人又在哪里?“昨天你对我爱答不理,今天我让你高攀不起”嘛。从来都是这么个道理嘛。你看马云、王健林赚了那么多钱,会直接分给大家吗?能拿着钱接着出来干些实业、多解决些就业问题,就算不错了。还有不少资本是想着怎么转移资产移民呢,他们跟外国那些资本的亲昵程度,不远远超过跟我们这些升斗小民?这还是天天讲家国情怀、爱国主义教育呢,也就这样,更何况是古时“俗无礼义”的所谓蛮夷吧...... 人之常情,实不足怪。何况按前面所引资料所述,古阿拉伯人以氏族部落为单位分割,有些部落之间的血仇,只怕还要远远大于与异族人的竞争吧?同类相残、同胞相残,有时候比异类之间更残忍,因为异类往往是错位竞争,追求的是不同类的资源,而同类则需要争夺同样的资源,反而导致矛盾更容易激化。所以波斯人,显然也会更乐意跟东边那些国家,乃至当时中国的北魏、隋唐等富庶的大国打交道。故乡的那些部落民,都不过其治下的普通底层百姓,跟给自己种地的伊朗高原上这帮农民,差别不大。而且相对来说,农民的价值更大,可以收税啊,也可以迁徙一些人过来搞灌溉农业,此时铁器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弄点过来挖沟筑渠还是没问题的。而你们这些沙漠里的游牧民,我上哪找你们去?就算能收点贡赋,还穷得要死,没多少油水。一个个还野蛮得要死,这种啃硬骨头的吃力不讨好的活计,谁爱干谁干去......后来伊嗣候、卑路斯父子俩被大食兵追杀,伊嗣候死,卑路斯最后还是靠吐火罗叶护的帮助回国继位当王的。再后来大食完全崛起,不也是跑东边找这些吐火罗、安国、石国、康国榨税么?重税。这帮家伙受不了,就跑来唐朝哭诉,请求“处分大食”
...... 这在非子先生“龙朔体系”的文章[参2]中已有考证。但是你不管,天也会变啊。那些留在沙漠里面的牧民部落,还是继续矮穷矬,生存条件,依然非常艰难。你看大食人崛起之前,“牧驼于俱纷摩地那之山”,从两《唐书》对其地望及黑石的描述来看,当是在麦地那地区无疑了,这里自然条件还是很贫瘠的。而这些人,直到龙朔初,“击破波斯,又破拂菻,始有米面之属”,就是一直连米面都吃不上一口,更不要说那些葡萄酒、那些瓜果香油之类的了,除了驼奶畜肉,最多自己摘点椰枣补充了,饮食条件,相当糟糕。一旦遇上个灾年啥的,活不下去,就只有反了。你们干得,我干不得?我一光脚挨饿的,还怕你穿锦袍子坐金羊床的不成?等死不如找死,赌一把还有可能翻盘。
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介绍阿拉伯历史的各种资料中,经常都有提到一个“贫富差距问题导致穆罕穆德创教”,以及“伊教的平等观念”云云[参3,7],这当然也可算是后来发达了,给自己第一桶金洗白的手段——毕竟最开始干的是可是“纠合亡命,劫夺商旅”的买卖,好说不好听——但也多少是反映了一些事实的。当然其所谓的“平等”,跟今天的平等,那也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不过是强盗内部分赃的“均等”,其后欧洲的海盗团伙,也大抵如此。我对该教乃至任何形式的宗教,都没什么好感,敬而远之。讨论只是为了厘清历史的真相而已。那又是什么让这些人觉得“不公”呢?如果只是被异族统治、剥削,其诉求还会是这样吗?“......穆斯林亦将人类历史的进程划分为查希里叶时代和伊斯兰教诞生以来的时代。① “查希里叶”一词在阿拉伯语中意为无知。《古兰经》中曾经四次提到查希里叶时代,特指缺乏真正信仰的时期,用以区别其后的伊斯兰时代。②
广义上的查希里叶时代,泛指从人类的始祖阿丹(即亚当)至先知穆罕穆德奉安拉的使命传布启示的历史阶段。此处所说的查希里叶时代属于狭义的范畴,即伊斯兰教诞生前的百余年间,而查希里叶时代的阿拉伯人,在狭义上仅指生活在希贾兹和纳季德一带的北方阿拉伯人。
① Lindsay, J.E., Daily Life in the Medieval Islamic World, pp.33-34.
② 《古兰经》, 3:154,5:50,33:33,48:26
查希里叶时代的阿拉伯人处于原始社会的野蛮状态,血缘因素是维系社会成员的基本纽带,血缘组织决定社会成员的群体归属。阿拉伯人依据血缘关系的亲疏组成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部落(qabilah)和氏族(qawm)是血缘群体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阿拉伯人如若出自同一祖先,或者自认为是出自同一祖先,便会组成同一部落。每个部落包括若干氏族。例如,哈尼法部落包括阿米尔氏族、杜勒氏族、阿迪氏族等,其中哈尼法被视作该部落所有成员的共同祖先,阿米尔、杜勒、阿迪等则被视作各个氏族成员的亚祖先。又如,舍伊班部落包括阿布·拉比尔氏族、穆哈里姆氏族、穆拉氏族等,其中舍伊班被视作该部落所有成员的共同祖先,阿布·拉比尔、穆哈里姆、穆拉等则被视作各个氏族成员的亚祖先。氏族之下是结构松散的家庭。“血缘的纽带决定家庭在氏族中的地位,决定氏族在部落中的地位,决定部落与部落之间的关系。”①
“在贝都因人中,每一定帐篷组成一个家庭,每一处宿营地组成一个氏族,若干处宿营地组成一个部落。”② 部落犹如一个小的国家,拥有相对稳定的活动区域。部落成员遵循传统的习俗,保卫水源和牧场是部落成员的共同职责。③ “无论在绿洲还是在旷野,个人被视作其所属部落的成员。只有在部落之中,并且只有通过部落的形式,个人才有可能生存和获得保护......血亲复仇是约数部落之间暴力冲突的唯一手段。”④ 在游牧区,部落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血缘关系根深蒂固,几乎构成联结部落成员的唯一纽带。至于定居地区,则存在不同程度的非血缘关系抑或地域关系;不同部落成员之间的通婚以及一个部落的成员依附于其他部落,是导致地域关系的主要原因。③
部落成员由于人数众多,分布广泛,相互之间的联系不甚密切。同一部落的各个氏族往往只会在炎热的旱季聚首一处,待雨季来临,便分头迁至各自的牧场。相比之下,同一氏族的成员相互之间亲缘关系密切,同居一处,更具完整意义,是阿拉伯血缘社会的核心单位。古莱西部落入主麦加以后,曾经以氏族为单位划分为“内古莱西人”和“外古莱西人”。先知穆罕穆德早年,麦加出现的所谓香料集团和联盟集团,亦建立在氏族组合的基础之上。另据徙志初年的“麦地那宪章”,奥斯部落和哈兹拉只部落的成员以及来自麦加的迁士,皆以氏族为单位加入温麦。
人口的增长往往导致原有部落的分裂,进而形成所谓的亲缘部落。哈尼法部落和舍伊班部落曾经同属巴克尔部落,两个部落的成员均系巴克尔的后裔,至伊斯兰教诞生前夕,哈尼法人定居在叶麻麦一带,从事农耕,舍伊班人游牧于半岛东侧,追逐水草,分别形成各自的部落,而原有的巴克尔部落逐渐失去实际意义。因此,阿拉伯人的部落并非血缘联系的极限,许多部落在数代之前往往属于同一部落。根据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氏族的外婚制与部落的内婚制构成北美易洛魁人血缘社会的基础。然而,查希里叶时代的阿拉伯人尽管处于血缘社会的状态,但其婚姻形式与易洛魁人差异甚大,氏族部落的层次和界限往往模糊不清。
① Lindsay,J.E., Daily Life in the Medieval Islamic World, p.46.
② 穆罕穆德·穆斯塔法·齐亚德:《阿拉伯世界的历史与文明:古代与伊斯兰时代》,第121页。
③ 赛义德·阿卜杜勒·阿齐兹·萨利姆:《阿拉伯史:从伊斯兰教的兴起到倭马亚王朝的衰落》,第18-19页。
④ Grunebaum,G.E.,Classical Isam,pp.14-15
公有制财产关系是原始社会的重要标志,血缘群体对于土地的共同支配构成氏族部落制度的基础。“每一个单个的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成所有者或占有者。”① 在查希里叶时代的阿拉伯半岛,牧场和耕地是土地利用的基本形式;血缘群体的土地所有权,来源于其占有土地的现实状态。
贝都因人的牧场称作“希玛”,阿拉伯语中意为保护或排他性的独占。氏族部落各有自己的希玛,属于其全体成员的共同财产。定居区域的某些公地亦称希玛,用于牧养牲畜。氏族部落将各自的希玛视作保护地,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外来者及其牲畜不得入内。保卫各自的希玛不受侵犯,是氏族部落全体成员的共同责任。希玛的争夺,往往导致血缘群体之间的激烈厮杀。著名的白苏斯战争,便起因于塔格里布部落侵夺巴克尔部落之希玛的行为。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46卷,第472页。
即使在绿洲农居的条件下,土地亦大都属于氏族部落全体成员的共同财产,定居者往往处于集体耕种的农作状态。① 在徙志迁徙的叶斯里卜,奥斯部落和哈兹拉只部落的各个氏族构成土地占有的基本单位,贾赫加巴氏族与萨利姆氏族、阿姆尔·奥夫氏族与哈里斯氏族、沃依勒氏族与麦金氏族、阿卜杜勒·阿什尔勒氏族与哈里萨氏族、巴亚氏族与祖拉克氏族皆曾由于争夺耕地而激烈厮杀。② 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生活方式明显排斥着个人对于土地的支配权力,私有土地的概念尚未形成。
氏族部落的首领称作“舍赫”,阿拉伯语中意为长者。德高望重、仗义疏财和勇敢善战是出任舍赫的首要条件,根据传统习俗仲裁纠纷、寻找牧场和保护水源是舍赫的基本职责。③ 舍赫只能代表氏族部落的公众意志,并无强制性的个人权力,不得独断专行和随意惩处其他成员。④ “他遵循而不是引导部落的意见;他既不能强行摊派任务,也不能对其他人施加刑法。”⑤ 当然,强有力的舍赫有时也会影响和改变公众意志。
与氏族部落的其他成员相比,舍赫的出任意味着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作为补偿,舍赫在分配战利品时享有特殊的份额,通常是全部战利品的五分之一或四分之一。⑥ 另外舍赫还可以在宿营时优先选择其帐篷的位置,等等。在某些地区,舍赫往往出自身世高贵的所谓舍赫家族,舍赫的职位甚至存在父子相袭的现象。然而,氏族部落全体成员的拥戴无疑构成确定舍赫人选的必要条件。
阿拉伯人具有浓厚的平等观念,在诸多方面仅仅将舍赫视作他们当中的普通一员,而严格区分舍赫与马立克(君王),后者只被用来称呼外族的统治者。氏族部落的长老会议称作麦吉里斯,行使协商的职责。③ 祖先遗留的传统习俗称作逊奈,是规范阿拉伯人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麦吉里斯构成逊奈的外在形式。背离逊奈被视作极大的罪过,并将受到严厉的惩处。④
① Engineer,A.A.,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Islam, Bombay 1980, p.33.
② Al-Baladhuri,Kitab Futuh al-Buldan, New York 1968, pp.16-17
③  赛义德·阿卜杜勒·阿齐兹·萨利姆:《阿拉伯史:从伊斯兰教的兴起到倭马亚王朝的衰落》,第20页。
④ 穆罕穆德·穆斯塔法·齐亚德:《阿拉伯世界的历史与文明:古代与伊斯兰时代》,第121页。
⑤ 路易斯:《历史上的阿拉伯人》,马贤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第26页。
⑥ Grunebaum, G.E., Classical Isam, p.15
豪侠和慷慨是阿拉伯人伦理道德观念的最高境界。然而,原始社会的野蛮历史条件,决定了阿拉伯人的狭隘观念。在查希里叶时代的阿拉伯社会,个人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个体,只能表现为血缘群体的“肢体”。个人与其所属的血缘群体同在,个人的命运与其氏族部落的命运息息相关。每个人仅仅顺从和忠实于自己的氏族部落,而往往将其他的部落视作仇敌。
氏族部落的首要任务便是保护各自的成员,部落之间通常处于相互对立的状态。一个阿拉伯人如果在其所属部落的范围之外遭到攻击,便会被视作是整个部落的耻辱;部落的全体成员有义务为受害者雪耻报仇,至于是非曲直,则可一概不论。交战时舍身陷阵,获利时廉洁不取,便是豪侠之士,备受拥戴。交战双方为了维护各自的荣誉,皆不甘示弱,使相互仇杀的行为往往延续数代之久。丧失氏族部落的保护意味着莫大的危险,甚至面临死亡的威胁。解除血缘关系而使之成为“不受保护的人”,则是血缘群体制裁其成员的极端方式。
此时,所谓阿拉伯人的民族意识尚不存在,至于所谓阿拉伯民族的觉醒更是无从谈起......
查希里叶时代,部落之间的对立状态,制约着阿拉伯人的相互交往。不同部落在语言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词汇和语调不尽相同,日常用语尤其如此......
[参15]
”再次申明,不要去看那些所谓“亚当”、所谓“倭马亚王朝”之类的东西,这里只关注对其社会形态、经济形态的记录,因为这些东西在今天都还能看到影子。虽然我们也不能保证这些记录就一定能完全贴合事实,但至少是重要的参考。不过最终还是要以中国方面的记录为主,因为只有中国文献,是当时现场的第一手材料。通过对比这些材料,我们也可以再次看到,虽然文字不多,但中国历史记载的准确度和还原度仍是极高的。中国信史之“信”,足可称道!可见,所谓“叛乱”,某种程度上也是希冀回到原始社会的氏族公有制下那种形式上的平等,是对财富分配不公、也可以说是战利品分赃不均的一种愤怒。
 只是在后续的发展中才逐渐发展出了所谓“平等”的教义——毕竟,尝到甜头之后,估计也开窍了,与其回到过去,守着阿拉伯半岛这个大沙坑,不如发动更多族人,去抢富庶地区来得更实在啊,这时就需要一个响亮的高大上的口号了......北魏孝文帝迁都后,着力推行汉化政策,六镇仅仅是因为在地位、升迁等方面觉得不公,而且在六镇实际上也已经存在相当程度的汉化的基础上(六镇酋帅中就有不少汉人,如大名鼎鼎的高欢)[参8-11],仍然爆发叛乱,门阀制度这种实际利益,也还是远比抽象的国家民族,要来得具体的多啊。诚所谓“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则地位、财富相差悬殊大过六镇与北魏中央的条支牧民与波斯贵族之间,除了斗争的血与火,还能有什么呢?
三、文明爆炸理论波斯和大食的先后两次爆发,跟甘英到条支的那次到访(以及后来不知还有没有新的中国使节到访),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现在也只能想象了。但一如刘慈欣在《三体》中所说,很多时候,只需要知道对方的存在,知道还有那样一种文明、一种更高级的技术手段的存在,即便没有技术细节,缺少足够的工具,也足以激发落后者“技术爆炸”的可能。比如解放时期原子弹的研制工作,就是在条件非常落后的情况下、甚至大量人力使用算盘来完成的,这也是因为已经知道原子弹这条路是一定可以走得通的。更何况人类不同地区的族群之间还有更多直接交流的通道,远非《三体》模型中远隔数万光年的一个个星点。所以当古条支人见到甘英一行所携带的那些巧妙的装备、那些锋利刚韧的刀剑、那些所穿着的华美的衣饰... 对于这些从未见识过当时真正高级“文明”的土著、牧民们来说,会有怎样的效果?刘慈欣在《三体》中所提出的“技术爆炸”理论,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有见地的认识,而且也正在被一步步呈现出来的真实历史所印证。这大抵也跟陈平教授所提出的“代谢增长论”[参12]有相通之处。不过我更愿意用“文明爆发”或“文明爆炸”这个词,而非仅仅技术因素,比如阿拉伯之伊教,这其实是一种“组织形态”和“意识形态”上的变革,再以此为基础带动其他文明因素的发展——我们不去讨论这种形态是善是恶、以及人之喜厌,因为那太主观,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感受,虽然我是肯定不感冒的,但是这种组织形态所呈现出来的有效性和力量性,不管是建设还是破坏,你说是洗脑也好、病毒式的传播也罢,这都是一种客观的存在。想要避免火灾,就必须了解火,不想遭受洪水,就必须了解河流......不然唐朝又何必构筑一套国际关系秩序以遏制其爆发的趋势呢?所谓“最终的竞争,都是模式的竞争”是也。所以,文明的发展,其实一直,都是“非线性”的,即所谓“非线性增长”。即以中国自己的历史来说,其实也是一步步“爆”上来的。每一次朝代的更迭,通常都伴随着技术、制度和组织方式的革新,中国一直都是一个变革的国家(文明),每一次“爆”,都是上了一个台阶。甚至周边游牧民族的崛起,也能看到这样的草蛇灰线,比如铁器的大规模普及和传播,比如马镫、马掌,中原汉人发明的东西,最大的受益者,却恰恰是其敌人,北方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历史上这些游牧民族往往都是其中某些部落、部族,突然崛起,甚至让人猝不及防。北方草原,也是很热闹了...而近代以来欧洲、西方的崛起,更可以成为这个“文明爆炸”理论的完美注脚。其前期的技术积累来自于何处,则已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吧?而大食的组织形态变革,也极大的借力于造纸术等文明成果的西传,这在杜环《经行记》的残卷“大食国”一条中,即已可窥知。可以说,中国是基本完全靠自己发明创造这一路“嘭嘭嘭嘭嘭...”上来的,阿拉伯人则是“嘭-嘭——”,欧洲人就是“--嘭——~~~~~”了一个大炮仗......先胖不是胖,后胖压倒炕
当然,这也不是说,落后者就一定会“爆”,有些会,从而抓住机会崛起,有些不会,则一直寂寂无闻甚至消失,这就是“非线性”嘛。不过后进者的优势至少是没有历史包袱,而且可以直接学习甚至照搬先进者的成果经验,从而避免很多弯路。尤其是当新技术手段出现时。至于后续的韧性和持续性,我们且行且看,走着瞧咯。因为文明除了爆发性的增长外,也面临扩张如何消化整合问题、“历史包袱”问题、新旧冲突问题,处理不好,就是衰退,甚至是断崖式的破坏乃至灭亡。所以其实大部分都爆不起来,少数爆起来的,也很难走到成为独立文明的阶段,最好的结果大概就是被附近更大的或者先发的文明所“并购”。这就很有点像现在一个个公司的发展了。绝大部分创业公司都会死掉,极少数能做起来,而且往往都是爆发性增长,这其中大部分最好的结局就是能找个大公司收购了,创始人拿部分现金及获得部分换股,从而实现部分退出。最后真正能凭自己走到上市阶段的,凤毛麟角。比如中原文明周边曾经存在过的古蜀、荆楚、吴越文化,就有那么点分公司创业,然后又被并购回集团的意思
,后来北边崛起的数个草原文化,一开始虽然也成功夺取了中国文明的控股权,但最后要么又被直接夺回,如元-明、清-民,要么又都被管理层给 MBO 回去了,如北魏/北周-隋唐......
成功爆发的后起之秀往往具备颠覆曾经王者的可能,这便是“非线性”的本质,这也可以说是对世界的某种本质性认知。不仅仅是国家、文明的发展,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发展,每个个体、组织、技术、城市...的发展,都受到这种非线性的混沌力量所影响。非线性往往带来“意外”,驱动事物朝着超出可预估的方向发展,可能是好的方向,也可能是坏的。不了解非线性、不了解非线性背后的“混沌”,便与对世界的一种本质性认识失之交臂,实乃一大损失。在本人的《行道系列》的“混沌”章中,有对《道德经》及道家思想中的混沌理论的阐述,也欢迎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探讨。本来是打算在<《岭外代答》中的一则阿拉伯-美洲故事>的(下)篇说一说这个“文明爆炸”和“非线性增长”的,或者以后专门辟文梳理吧。这里就大概提一下,方便大家理解吧。参考资料:
[1] (天涯)@听伟哥讲山海经.西域“大秦国”即古埃及详考 =>https://bbs.tianya.cn/m/post-no05-445142-1.shtml
[2] @非子.如何彻底证无古罗马—条支、大秦、拂菻地望再考及大唐“龙朔体系”(系列之三) =>https://www.ict88.com/page/view-post?id=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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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德]夏德.大秦国全录[M].朱杰勤(译).大象出版社,2009-10
[14] 百度百科,古罗马
[15] [参3],p34-38,40-41
[16] [参3],p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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