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月十日为了鼓励引导农民进城、加快推动城镇化建设而推出的关于宅基地可以出租转让的政策出台以来,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激烈的讨论。
讨论的重点是,农民不是不想进城,事实上很多农民也都通过各种渠道已经进城了,但城里可以种地吗?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讲,他们向往城市生活,又害怕城市生活,因为在家里住着,在没有本事,守着一亩三分地也饿不着,但在城里就不一样了。
大部分农民都进城了,土地怎么种,住在村庄里的农民,离承包地最远也不过三五里路,但进城后土地还种不种?是在选择在城里上班还是晚上住在城里白天回农村干活?难倒不种了?让别人承包种吗?一亩地给多少钱?三百还是五百?在城里混不下去了,再要回土地他们会给吗?
新政的意思是,如今农村荒废了很多宅基地,对于已经不再以土地为生的曾经的农村人来讲,通过宅基地买卖可以达到一种互惠,同时也节约了土地,但事实是,很多已经进城的农民大部分是不愿意放弃宅基地的,即使他们已经在城市取得了稳定的生活。很多人都说万一在城里混不下去了,农村还有个家,还有个退路,或者有钱了就在老家盖个别墅,等干不动了就回农村养老,到时候没有喧嚣、没有压力,种点菜,喂几只鸡,继续享受农村的安宁。
有人就会问,这不是在说宅基地的事儿吗,怎么和进城不进城聊到一起了,本来就是一起的,“周建春表示,《实施意见》要求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周建春表示,在我国,农民问题主要是土地问题。如何切实保护进城落户农民的权益,是《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为解决进城落户农业人口后顾之忧,《实施意见》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其合法权益。”
政策确实是好政策,确实为宅基地在农村人内部流动提升了空间和弹性,但让农民进城,就得先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进城的农民都进城了,没有进城的农民依然在村庄里生活着,有了好政策,怎么实施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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