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就跟婚姻一样,一开始都是冲着“白头偕老”的目标去的,可是走着走着彼此分崩离析,导致夫妻分离、兄弟反目的案例比比皆是。为什么中国式合伙总是这么脆弱?
第一,很多公司都是好朋友合伙创业,朋友关系与股东关系纵横交错。
第二,“谈利益伤感情”的观念根深蒂固。
第三,生搬硬套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合伙人股权分配既没有约定进入机制,更没有调整机制与退出机制。
彭彭哥:金融江湖有妙招。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通过长期服务于公司而获得的,因此,合伙人可根据在公司的年限逐步兑现股权。通常以股权的分期兑现“限制性股权”的方式来实施。
以“限制性股权”的方式兑现,一方面可以避免因为某个合伙人中途离开而带走大量股权,而使公司陷入困境的局面。
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平衡合伙人之间股权分配不均的情况。
限制性的股权一般有以下四种兑现方式:
一、每年兑现25%,这种比较常见。
二、满两年兑现50%,第三年兑现25%,第四年兑现25%。小米是用这种模式的。
三、逐渐递增模式,比如第一年兑现10%、第二年兑现20%、第三年兑现30%、第四年兑现40%。
四、第一年兑现25%,剩余股权在三年内每月兑现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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