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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忘却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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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忘却的纪念

——我的叔叔

 作者丨杨俊峰     编辑丨张旋  

       每当我想起叔叔的时候,脑海中总是会出现这样的画面:街边叔伯大爷开的小卖部门口,叔叔蹲在那,穿着黑色的布鞋,黑色裤子,洗得发黄的白衬衫,领口都软塌塌地卷起来,身影颀长而瘦削。消瘦的脸颊凹下去,颧骨突兀,眼睛红红地布满了血丝。他抽着烟,大街上三三两两的行人。

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是这样一幅画面,是我曾见过这样的场景吗?努力回忆努力寻找,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个存在记忆或者幻象中的叔叔是不符合现实的,他身材颀长而瘦削,却挺拔有力;他颧骨高且脸颊深,却精神饱满;他穿着普通平常,但干净利落;他喜欢吸烟,爱好喝酒,眼睛也会因喝酒而变红,却永远明亮炯炯有神。他当然也会站在街上和乡邻聊天,街口有很多人,人们总会先叫他一声 “在利叔”。

       是的,我家的辈分在村里是高一点儿,所以他的同龄人,大多都叫他叔。但是我想,人们叫他 “叔”,甚至很多不是本家,不是同姓的人都叫他一声 “叔”,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尊重吧!

       叔叔是村里的电工,村里一共两个电工,他是其中之一,但是乡亲们总会看到,那个提着铁鞋,系着安全带的人,永远是 “在利叔”。他爬上爬下,他检查线路,他接线断电,他看表读数,他和电线杆下大街上的爷们们打招呼、聊天,接过他们递过来的香烟舒坦地吸,再有人递过来,推辞不过,就夹在了耳朵上。

       “在利叔,来家喝口茶吧!”

       “还没忙完呢,有空再过来!”

       “我泡好茶等着你呢!”

       叔叔摆摆手,搬起梯子,又去忙了。

       他总是会被请去喝茶的,他总是会被请去喝酒的。他喜欢喝茶,更喜欢喝酒,一个村子老少爷们,都是他的朋友。

       不只是我们村,他的朋友,遍布了他的足迹所到之处。他跟着我父亲去姥姥的村庄,就和姥姥本家的舅舅哥哥们打成一片,每次住姥姥家,舅舅哥哥们就会问我:“你叔叔在利呢?怎么没来玩,回去后告诉他,过几天我们就去找他玩啦!” 果然,没过几天,他们就来找叔叔了。

后来他跟着父亲去我的姨姥家,又和那边的舅舅们成了朋友。那时候我家种菜园,他带了菜去那片村庄贩卖,晚上不见他回家,父亲就会说:“一定又是被亲戚留下啦!”  跟着他的发小去走亲戚,和发小亲戚家的同龄人也成了朋友,会被留下住好几天才回家。父亲去别的村庄办事,总会有人问他:“你家小在利呢?好久没见他啦,有空一定让他来玩!”

       叔叔是个耿直的人,从来不会说好听的话,甚至性格很倔强,脾气还有些大,怎么就那么多人喜欢他呢?他每到一个地方,必定是有管饭的管酒的,总是红扑扑着脸回家。

       听我父亲说,他学电工的时候,他的同学们就经常来家里找他玩呢!他学放电影的时候,女同学给他绣鞋垫,穿都穿不过来呢!

       他学了电工,自然忙起来,为了方便他的工作,家里的土地一直没有分开,一起种一起收。农忙正在吃饭呢,村头的老奶奶进门了:

       “在利啊!在利呢?家里的电灯不亮了呢?!”

       叔叔把饭碗一放,“大娘,走,咱看看去。”

        “不急啊不急,吃完了饭吧,你看刚吃到一半!”

      “吃饭啥着急的,先去看看电灯吧!”  

       很多时候,也只是这些老人家的灯泡坏了而已。

       因为当了电工,叔叔是那个年代少数经常出门的人。究竟去了哪些大地方?我从来不知道,也从来不去问,更从来没记住。我记住的,是上小学时他出门给我带回来的那条短裤和那个帆布包。短裤是卡其色的,做工优良,屁股上两个裤兜,前面两个裤兜,两侧还各有一个裤兜。裤兜上都点缀了古铜色的搭扣,闪亮着,满足了儿时的我的虚荣。每当有小孩子艳羡地看我的短裤,我都会自豪地说:“这是我叔叔给我买的呢!”帆布包也是卡其色的,分三层。包带长长的,正好斜挎过我少年时的身体,帆布厚厚的,经过无数次的刷洗都还板板整整。我总是在第一层里塞满故意捣碎的芝麻糖,让它们粘在书包内壁上,馋的时候,用手抠着吃。

上了初中,我曾有一件白色的衬衫。面料我也不懂,只知道看起来很板正,摸起来很厚实,比起其他同学同类的衬衣都笔挺好看。衬衫左胸和袖口都有两片叶子一朵红花的图案,我非常喜欢。衬衣穿了很多年都舍不得扔,后来穿着实在小了,袖口都到不了手腕,领口也磨破了,才恋恋不舍地让它进了衣柜。那是叔叔去县城开会发的礼品,他不舍地穿,拿回来送到我家,和我父亲说:“这个衬衣挺好呢!让海洋穿了吧。” 直到来到这个城市,又看到那两叶一朵花的图案,才知道那个标志叫做“梦特娇”。

        高三那年,还在学校的我听到一个不好的消息:叔叔出事了!

       我不顾一切地往回赶,大人们已经在医院了。过了很多天,听偶尔回家拿东西的父亲讲,才知道事情发生的经过:叔叔去村里的砖厂检查电路,在电线杆顶维修的时候,背后保险带的环扣开了,他仰面跌下来,跌下的刹那间双脚还是在铁鞋里面的,叔叔怕双脚会折断,瞬间把脚抽了出来——这也许正要了他的命,没有了铁鞋的牵扯,他直直地坠下来,脖颈正好摔在码得高高的砖坯上。脊椎错位,脊髓断裂,胸以下身体完全失去了直觉。

       再见到叔叔,已经是大概半个月后了。他出事时,从镇卫生院到了县医院,从县医院到了省医院,经过专家会诊表示无能为力。父亲不死心不甘心,拿了片子诊断书去北京大医院找专家,结果人家的答复和省院的一样。没办法,只能回来,又回到镇卫生院,靠药物和他的意志力维持生命。

       那时候的我已经决定不再去学校。很遗憾,我太了解我自己——我的学习成绩,即使参加高考也注定只是陪考。父母几乎是不回家的,和婶婶一起照顾叔叔。叔叔太瘦了,颀长而瘦削的身体此时瘦得几乎只剩了一副骨架,他的颧骨更高了,脸颊更深了,眼睛更大了。在家没事,我就去卫生院,坐在他的身边。我不会说那么多话,只是静静地坐在那,拉着他的手,陪着他。病房几乎每天都有来看望他的人,他的朋友们,亲戚们,村里的乡亲们,甚至那些七八十的老太太,都会结伴从八九里外的村子来看望他。即使在家,从不喜欢出门不喜欢说话的我,都成了家里的接待员,每天都要接待来询问病情推荐土方的庄里乡亲们。

       小麦成熟了,因为照顾叔叔,家里少了劳动力。我主动拿上镰刀跟着大人进了麦地。从没下过地的我,没几天就晒得黑了很多。抽空再去医院,坐在叔叔身边,看着他,揉捏他皮包骨的手。当年那个精壮的汉子早已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为了护理方便,医生给他剃成了光头,三十多岁的年龄,看起来却像个七八十岁形容枯槁的老人。他转过头看看我,抬抬手,吃力的用几乎透明的手指,指指我明显黝黑了的胳膊,嘴里 “啊,啊”  地发出声音。我笑笑说:“哎呀!一点都不累!” 不争气的眼泪却瞬间湿了眼眶。

       一九九九年农历六月初一,我照例又来到卫生院,却看到一辆车刚刚驶出院门口,副驾驶坐着父亲,好多个本家乡亲在慌乱乱地找车坐车。父亲看到我,高声告诉我叔叔想回家了,让我也赶紧回家。我连忙坐上车来到叔叔家,此时家里已经站满了听到消息的乡亲,人们感叹、唏嘘、哀伤,却又强颜欢笑上前和叔叔打声招呼,说一两句话。回家不到一个小时,那个医生口中能活着到了济南都是奇迹的叔叔,在顽强支撑了八十八天之后,再强大的生命力终究也没能抵过身体机能的衰落,在圆了“回家”这个愿望以后,还是去世了。出殡那天,村里的乡亲们,不管是同族同姓的,还是外姓的,不管是他的同龄朋友还是古稀老人,不管远近,不论亲疏,都纷纷前来祭奠。生前受到尊敬,病时得到关爱,走后获得尊崇,虽然我的叔叔去世时只有三十六岁,只过了如此短暂的一生,但也总算是得到了圆满吧!

       很久以来我都想写写我的叔叔,他在我脑海里的回忆和印象是如此之深,但当真正提笔要写的时候,那回忆却又如此凌乱和遥远。我不知道怎么写,我怕写不全面写不好,我怕写不真实,我觉得写得不真实就是对他的亵渎。我更怕真正的去回忆,那也是我不愿碰触的心里的疼。

       直到前段时间在微文化看到一篇极好的文章,那文章后面的评论说那是给一个小人物的传记。我想,这也算是给我那平凡而又伟大的叔叔写的一个小小的传记吧!虽然这传记只是记录他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只是记载他生命中的琐琐碎碎,可能还是那么遥远而模糊,但是,这对于我,也算完成了一个心愿,也算给他一个交代。这,也是一个永不能忘却的纪念。

       谨以此文,致我最亲爱的叔叔。

 

作者简介:杨俊峰,滨州邹平县焦桥镇张官村人。现居东营。网名竹林一贤。喜欢写点东西,但不会应景而作,只能有感而发。刚习书法,才疏学浅,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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