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止3月底,全市已有438家餐饮单位按照《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被记分,其中记分满12分的有12家。对于记分满12分的餐饮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办法》规定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其负责人、厨师长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限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15个工作日内)并通过免费网上考核(30个工作日内)。培训可选择本市30余家食品安全培训机构中的任何一家,部分餐饮单位相关人员已完成培训和考核。
2、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实施行政处罚。上述12家记满12分的餐饮单位中,已有2家因发生散发性食物中毒(10人以下)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单位普遍反映在受到行政处罚的同时记分,压力较单纯受到处罚更大了,尤其对警告等较轻的处罚不能再抱无所谓的态度。有一家餐饮单位负责人在被警告并记6分以后,表示“被记分以后头上就像悬了一把剑,必须要认真对待了”。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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