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里夫人曾经说过,好奇心是学习者的第一美德。我默默把这句话转嫁到美食上来:好奇心是美食家的第一美德。
我对于食物是没有禁忌的,不会因为看着可怕或者食材听着吓人就不吃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越没有听说过的越想吃。
前几年,诸暨的一个同事在清明节前后带了他们当地特产“童子尿蛋”,其他同事听了都花容失色。我拿了一个,剥壳,里面有比茶叶蛋色略浅一点的花纹,再闻闻味道,并没有想象中的尿骚味,鼓起勇气咬了一口,有点像海南沙滩边卖的盐焗蛋,微微的咸味。蛋因为煮得久了,蛋白硬硬的,蛋黄有微微混合了猪肝的味道,总之竟十分美味。我又再要了一个,美美地吃了,为那些听到“童子尿”就不敢吃的同事感到遗憾。
一次,蜂业公司里相熟的朋友送了蜂虫泡酒,说是喝了可以强身健体,做法就是用还会蠕动的活蜂王幼虫,用高度白酒浸泡,一周后蜂虫都涨得有原先两倍大了,就可以开始喝酒。待酒喝完,里面的蜂虫最后也是可以用勺子舀着吃的。朋友当时笑说:“大多数人只有喝酒的勇气,那一粒粒白胖胖的蜂虫是不敢吃的,但实际上蜂虫正是精华所在。”像我这样对食物充满好奇心的人哪有害怕一说,喝完酒就开始吃蜂虫。口感类似鱼子酱在唇齿间爆裂的感觉,不过没有鱼子那么结实,是用舌头跟上腭一抿就可以把蜂虫碾碎的感觉,里面除了一泡酒的味道,并没有特殊美味。蜂业公司的朋友却说他最爱吃蜂虫,捞蜂虫吃几乎是他喝蜂虫泡酒的动力。
网潮(一种小章鱼)也是看起来可怕但实际上超级美味的食物,然而看着一只只网潮在筐里蠕动,还不时挥舞布满吸盘的触手,很多人已经望而却步。第一次吃的时候我也觉得头皮略有点发麻,胡乱蘸了芥末酱油后塞进嘴巴,却被吸盘吸住了舌头,又痛又麻,颇为狼狈地折腾一通才把这个网潮吃下肚,味道极其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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