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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刘 恒 | 小说《老 兵》


小说《老 兵》

作者:刘  恒(安徽作家)

老兵的家离育才中学不远,但他在育才中学的工友里却是工龄最短的,从部队退伍后,他已在城里的工厂干了近二十年,老婆病死了以后,为了照顾孩子和老娘,才来到育才中学的。老兵很有兵的样子,平日里不是黄军褂就是黄军裤,再不就是一双黄军鞋,总之,他每天的衣着是一定要跟部队扯上点关系的,以此证明自己是军人出身。可叹,半生追随、崇拜毛主席的好战士,临了在一所偏僻的学校当了名工友。 

老兵很黑,但结实健硕,最惹眼的是他的头,才四十几岁,脑门就已经像晒干了的葫芦瓢,油光锃亮的了。他喜欢背着手踱方步,哪怕在食堂里,也像个视察的领导,一双军用皮鞋,被他擦得一尘不染,和手里的茶杯相互辉映着,很有派头。老兵不像其他工友,清一色中学毕业,不是接班的就是顶替的,他是高中学历的职业兵转业回地方的。论资历,他在工友中的级别相当于机关科级干部的水平,这一点,老兵是很明白的,在他脸上看不出卑微的表情,他不看老师们的脸色行事,特别是年轻老师。食堂不忙的时候,他常拿着广播在操场上转悠,那天傍晚,几个年轻老师在打球,他捧着广播在不远处观战,有人喊,老兵,上来露两手。老兵笑了笑。来啊,部队里肯定练过!这话有点试探带摸底的意思。老兵甩掉外套,安置好收音机,以跑步的姿势快速融入到比赛中,只见他身手敏捷,带球穿梭在对方的夹击下,三步上篮,很轻松地就将三分收入帐下。大伙惊呼!从此,老兵成了球场上的常客,那帮年轻老师的唏嘘声甚至有点崇拜的味道。这种沟通的方式比挨个宿舍去套磁来得高雅得多,就像老兵打球的姿势,不做作,不忸怩,打得潇洒,赢得漂亮。除了打球,老兵还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喜欢红歌,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他经常回忆部队里的那些事,临了都要发表一番自己独到的见解,这又使他得到很多老教师的欣赏,讨论的时候,一种知音遇知音相见恨晚的样子。

老兵表现出与众不同的气质,这气质男人受用,女人也喜欢,很快,他就被学校最难搞的女人盯上了。女人瘦高,精干,省级体校毕业的,在育才中学,她是唯一正规的体育教师,也因此师生们背地里都叫她“女体”。跟女体技术一样过硬的还有她的嘴皮子功夫。整个学校,从校长到普通教师,没挨她整过的人少之又少,和校长比住房,跟会计争福利,最可怜的是住在她隔壁的夏老师,稀里糊涂地就被她整个半死。学校的生活区离厕所很远,有晚夏老师喝了点酒,下半夜实在尿急憋不住了,就在后窗户外面撒了一泡尿,因为声音大了点,被女体听见了,一通大骂,说他老不正经,半夜不睡觉,听她的墙根。夏老师花甲之年,是学校有名的老实人,哪经得起这阵势,他像生了一场大病似地,硬生生地在房里躲了一个星期。大伙都替夏老师叫屈,问他为什么不申辩,他说,宁跟明白人打一架,不跟糊涂人讲句话。女体扇动着两片薄薄的嘴唇,一个人忙活了好些天,后来可能实在是累了,才演罢了这出戏。女体很会跟男人套近乎,一般新来的男老师,用不了多久就会大姐长大姐短地围着她,她只需拿出一些心水小菜,加上翻飞的嘴皮子功夫,就能把那些渴望混点人际的小年轻搞定,屁颠屁颠地为她做事,她坐在门口,一边看他们买米换气,一边剔着指甲说,辛苦了辛苦了。 

老兵和女体在篮球场上熟悉,女体什么时候俘虏了老兵,人们就不得而知了。女体的男人在城里的矿上做工,一走好几天,老兵和女体熟稔以后,慢慢就成了她家的常客。失了女人的男人,听见猫叫春都会心痒痒,更别说真真切切的来自女人的召唤。老兵开始的时候,是端着茶杯故作有事样去,后来是今天揣点大馍、明天兜点青菜偷偷摸摸地去,只要是老兵给食堂买菜那段日子,女体家的餐桌上都会异常丰盛。发展到最后,有人天快亮去厕所,亲眼看见老兵从女体的屋子里出来,不是走的正步,而是两腿轻飘飘的。老兵和女体的事终于传开了,女体脸上泛起的红晕和嘴里哼出的情歌让这事更加像模像样了。

女体不打球的时候,操场上也不见老兵的身影了。那身符号一样的军装不知啥时下岗了,取而代之的是夹克衫、羊毛衫、领带之类的东西。女体也不避讳,当着人炫耀,瞧,老兵的这身行头是我帮他长眼买的,不赖吧。人家嘴上应声好看好看,转头都捂着嘴哧哧地笑。老兵渐渐地油头粉面起来,他已经不热衷于跟年轻人上篮、跟老同志扯淡之类的事情。他捧着的广播里,别说是早前的红歌,就连天气预报也听不见了,他不停地调频,找着听《甜蜜蜜》和《粉红色的回忆》那类情歌。女体上课的时候,老兵喜欢站在操场上观摩,女体的哨声、呵斥声,让他不仅崇拜,甚至景仰。女体训完话,他就会适时地递上一杯茶,让女体呷上一口,这时候,老兵还会趁机喊上两嗓子,立正,稍息。部队里出来的人,嗓门都超大,孩子们本来就怵女体,这回又来了一个凶神恶煞般的家伙,把他们吓得个个小腿直抖,有的把小便撒在裆内都不敢吭声。天热的时候,女体躲在家里喝茶看电视,把操场上的事干脆就甩给了老兵,老兵穿着运动装,哨子吹地呼呼响,他拿出当年在部队里的热情训练那些孩子,神气极了。

食堂里另两名工友去校长那提意见,说老兵本职工作不干,给女体打下手倒是积极得很。校长唉声叹气搞了老半天,也讲不出子丑寅卯来。作为一校之长,不说明察秋毫,但至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什么看不见、什么听不见?但他实在是怕,怕那个“没里没面”的女人。校长清楚地记得,来学校的第一天,出于热情他主动握了每位老师的手,没想到,女体居然说他想占她便宜,拉住手就不松了。牵一发而动全身啊!校长在心里思忖,事情搞大,后果有三:第一,两人的丑事明朗化,直接说明他学校风纪问题没抓好。第二,女体会反咬一口,让他拿出证据,这种私通的证据哪容易找到。第三,学校每年都把一些本来可以去省体校的苗子推荐去了县级的私立体校,他和女体都能得好处,关系僵了,这个进项就彻底失了。校长思量半天,答应年底在奖金的问题上多考虑考虑,有了钱,一切就都好说了,两名工友点头哈腰地退出了校长室。

老兵和女体的关系就这么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地维系着,即使女体男人在家的时候,老兵也照去不误,两个男人还会喝点小酒,老兵常常是满脸通红、海吃海侃,俨然一个座上宾的架势。老兵刚来学校那会儿,日盼夜盼星期五,说是想他的孩子和老娘,可现在不了,一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样子。有回暑假,一直没见老兵回去过,开学的第一个周末,他的女儿找来了,要钱,交学杂费、交电费、还要给奶奶买药。十二岁的女儿哭着讲着,把老兵弄得脸像猪肝一样褐红。临了,他掏出两块钱塞到女儿手里,说,回去、快回去!过两天工资到了,我给送回去。孩子走时,一步三回头,一旁的教师看不下去,问,你一月一两千块钱搞哪去了?小孩和老娘都不顾了?老兵站在那,脸红一阵白一阵,嘴咧的像瓢一样。大家暗地里嘀咕,老兵真是傻,那女人明显是在混他的钱呢。 
 

学校里的人都知道女体的事。女体的前夫因为偷盗蹲了大狱,两个孩子虽说被男方家人领了去,却时常回来跟女体要钱。女体现在的丈夫不过是一个普通工人,两人也有一个孩子,日子刚刚够过。女体还有一个拖油瓶的娘家,爹娘死得早,两个弟弟都是三十多了才弄到人,全是女体花钱买来的。用她自己的话说,她的生活永远都是跟钱在较量。爱占小便宜是她身上最显著的特点,除了嘴上不饶人,手上功夫也是了得,哪怕是他人的一根针、一头蒜,她见了眼都会放绿光。除了老兵,以上也有老光棍因碰了她的瓷而最终落得身无分文反惹一身骚的。没人跟老兵深聊这些。开始的时候,大家跟他不熟张不开口,等到相熟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已经成了女体案板上的白肉。
 

大家提醒老兵,一辈子长着呢,想女人,可以正经娶一个,跟有家室的女人混,到头来只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老兵听不进去这些忠告,执着地沉醉在女体的温柔乡中。人们发现,除了那次买的夹克衫和羊毛衫,老兵似乎再没穿过什么新衣服。原来收工后,总要喝两杯烧酒去去乏的他,现在也很少买了。孩子大老远地跑来几回,每次都是苦歪歪地走了。倒是女体的那两个大孩子,回来看妈妈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了,每次走,不是穿了新衣服、就是背着好吃的。他们看到老兵总会表现地异常热情,一口一声地“伯伯”叫着,老兵忙不迭地答应,听得骨头都酥了似的。

只要是为了女体,老兵啥事都乐意去做。那年,女体在矿上做工的弟弟出事死了,眼看女体哭地肝肠寸断,老兵帮不上忙,像无头苍蝇一样守着女体团团转。仿佛他守着她,就能把事情解决了似得。矿上通知家属去处理事情,这边女体带着弟媳去赶火车,那边老兵也请了假跟上了。女体自然乐意,因为除了钱,还有一样东西必须带回来---弟弟的骨灰,那东西看着都瘆人,女人家家的更是怕地要死。所以,那趟出门老兵不但充当了免费保镖,还是唯一扶灵的人,虽然他跟骨灰盒的主人非亲非故非朋非友。

有人曾问过老兵,女体的魔力究竟在哪,作为女人她不丰满、不妖娆,干干瘦瘦,像一根陈年的竹竿。为人,她尖酸刻薄、行事极端。听到这些,老兵只一味地笑,问急了,就说,反正她和我原来的女人不一样。老兵死去的老婆,是典型的农村妇女,少言寡语、闷头缩脑。除了干庄稼有两把刷子,其他对什么都不热情。老兵偶尔给她带点女人的小玩意回去,她非但不领情,还咕噜个没完,说老兵是个败家的烧包汉子,有那俩钱买咸盐能吃上半年。老兵虽然是农村人出生,但是好歹也在城里混生活,他羡慕那些城里人,两口子无论搞什么都很合拍,连吃饭走路也有说有笑的,他不知道那叫情趣,就是感觉那样过日子很快活、很有滋味。现在,他遇到女体,就真真地尝到了这种滋味。她时常下达的那些小命令,在他眼里根本不是事情,而是一种娇俏的依附,他满足于这种依附,这使他找到了做大男人的感觉。

老兵经常说,要是前几年遇到多好,就在她还没再婚之前。旁观者都明白,他这是剃头挑子一头热,那女人根本不会为了他放弃现在的生活,除了每月发工资那几天,她和他痴缠不开,其他时间,她还是围着自己的男人和孩子转的。女体的男人是正式工,被她盯上那会,还是个大小伙子,人虽呆板却老实可靠,最主要的是他家都是吃皇粮的,家境颇为殷实。女体当年废了老大的劲才把他搞到手,以至于好多年,男方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不待见她,说她恶毒,缺德,使手段睡了他们家的男娃。女体有着非一般女人的心机,不争辩也不计较,只一心对自己的男人好,直到小孩出世,男方的家人才勉强接纳她。这么艰难换来的一切,你说女体舍得丢吗?她的小男人对老婆和别人的事不是没有感觉,老兵之前,女体不止一次跟男人搞过暧昧,每次都传地满城风雨,把他气得半死,班也不上了,在家里审老婆。女体一会儿理直气壮地否认,一会儿哭天抹地地叫屈,一会儿又千娇百媚地拿强调,说,那些吃饱了撑得没事干的人背地里嚼舌根,是嫉妒你呢,说明你老婆有魅力!她搂住男人的脖子,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她说,我跟某些人走得是近了些,可我只是想从他们那搞点好处,我想减轻你的负担,不想把属于我的担子都推给你。再说了,我有分寸着呢,最多让他们卡点油、摸一把看两眼,反正也少不了一块肉。小男人本就木纳老实,在女体这种靠嘴皮子赢人生的女人面前,很容易变得听话顺从起来。他甚至对老婆的话深信不疑,因为每次歇班来家,女体都会主动要跟他那个,并且忘我的投入,就因为这点,小男人相信老婆跟其他男人没有实质性的关系,有的只是表皮上的接触。以至于对前赴后继奔至而来的老兵,他也并未产生很深的敌意。学校里的女教师常在一起议论,说,女体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她能把家里家外的男人调理地服服帖帖。至于什么样的刷子,她们又说了,那女人天生离不了男人,这边才从自家的床上离开,那边就能滚到外人的被窝里,看那张脸,整天没个正色,都是硬折腾的。但不管别人怎么说,女体的日子照样过得有吃有喝,有声有色。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老兵依然过着没头没脑的日子,他渐渐发觉和女体长相厮守的愿望根本就是个幻想,他觉得自己掉进了一滩稀泥里,想努力拔出腿来,却每回都失败了。他想开始新生活,但是三天不见女体就会心慌意乱,这个女人像在他的身上心里都下了蛊似得,虽然毒气肆意,可那种魔力又让他欲罢不能。老兵五十岁那年,帮他辛苦拉扯两个孩子的老娘死了,死前还气吼吼地叫骂,说自己清白一世,怎么养了这么一个糊涂蛋儿子,丢了祖宗八辈的脸。两个孩子失了奶奶的庇佑相继辍学外出打工,老师专程跑来找老兵,痛心地说,那都是成材的好苗子啊,做父亲的怎么就这样放弃了。老兵无言以对,他们向他要钱他拿不出来,几次三番,孩子们就不来了,姐弟俩摸鱼逮虾凑学费,除了鸡蛋,只有青菜下饭。两个孩子恨透了父亲,他们在学校发下来的表格里家庭状况那一栏,填的是“父母双亡靠奶奶抚养”。老师不解,说你们父亲原来很健康,怎么就没了呢?孩子沉默不语,低头流眼泪。直到见到“没了”的这个父亲,老师才明白事情的缘由,如老兵自己讲的那样,他对孩子的成长基本没过问,对他们的过去和将来也只是用“我不是一个好父亲,我愧对两个孩子”这句话做了总结性的责任推卸。老师眼见家访无果,一口水没喝就走了。

同年,女体的前夫因为表现好提前出狱,看到两个孩子被女体照顾的衣食充裕,很是感激,于是决心好好做人,担起一个父亲的责任,也还前妻一个清净的生活,就把两个孩子接到了自己身边。至此,女体的拖累减去一大半,人们渐渐发现,四十大几的她脸色愈加红润起来,老师们说,这个女人想收心了,看气色就能看出来。让他们感到诧异的是,女体越来越疏远老兵,别说是食堂里的瓜果菜蔬,就是老兵从城里买的东西也是怎么揣去的还怎么揣回来。老兵郁闷极了,心下不明白自己哪里做错了,为何在老相好的眼里忽然就像个路人了?老兵眼看着瘦,整天地灌烧酒,喝多了又忍不住往女体那跑。女体的小女儿一年比一年大,也到了明白事的年龄,她见老兵常醉意朦胧地出现在家里,很是厌恶,摔摔打打,言语尖酸,老兵带着笑,说,丫头这是怎么了?大伯伯可是从小把你扛大的啊!小丫头两眼一瞪,说,我有爸,怎么是你带大的?女体自己呢,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出来,使孩子下逐客令。

老兵不死心,仍然喝酒仍然去。终于,那天女体找到校长,不耐烦地控诉起来,你说算怎么回事,他一喝酒就往我那跑,影响多不好,我的小孩都大了,他们怎么看我。你们领导要管管这个酒鬼,维护我的名誉。校长吸了一口烟,心想,这女人心真狠,短短两句话就把跟别人的私情抹杀得干干净净。他忽然想把往日在她面前失掉的架子端起来,狠狠地腌臜她一下,就在烟雾里慢慢说出一句话,他怎么不往旁人那跑呢?还是有原因的吧?没想到,女体立时将三角眼 一吊,拍着桌子咆哮起来,你讲这话什么意思?这么说,老师们来找你闹事,合着都是你自身有问题喽。女体的一句话把校长噎个半死,脸憋通红,坐在那盯着眼前两片翻飞的嘴唇 ,只有喘气的份。临了,女体撂下一句话,我受不了一个酒鬼的骚扰,学校必须准我停薪留职,我要提前离开这个鬼地方。 

女体搬家了,搬去了山那边的城里。不久后,跟她相熟的人带回来这样一个消息,女体当奶奶了,抱的还是大胖孙子呢!老师们又啧啧开来,这女人有本事、是真有本事。俗话不是说嘛,黑猫狸猫逮到老鼠才是好猫呢!

女体走后,老兵郁闷极了,这结局不大符合“种豆得豆,种瓜得瓜”的因果逻辑,很有点荒谬。老兵经常喝的人醉坛干,终于有一天把自己喝的不省人事。大家送他去医院,翻了半天发现他的存折上根本没有钱,大伙凑了份子,才把他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老兵老了,虽然戒了酒,却早已不见往日里的潇洒劲了,佝偻着腰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黄昏的时候,他经常站在操场边看年轻老师打球,或是捧着收音机远远地听老教师们议论实事政策,一切还是当年的情景,只是再没人喊他加入其中,他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边缘人物,比他工友的身份还要尴尬百倍。

学校发放福利的时候,女体就会回到学校,话语连篇,神情愉悦,见到老兵,总能从容地问候一声,拍拍他的肩头,说,老东西,注意身体哦!只有老朋友之间的调侃,她那股子洒脱,像与他之间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l老兵抖动着上下牙,似笑非笑,似哭非哭,女体已经走出很远了,他也没能抖落出一句话来。

此后的每年盛夏,艳阳似火的日子,老兵都要翻出那件羊毛衫红领带,铺在太阳下晒晒。毕竟,那是他十年情殇留下的唯一念想。斑驳的阳光透过树荫照下来,落在摇椅里老兵的脸上,有一种隔年的恍惚。他闭着眼,用迷瞪的意识打发时光,怀里的收音机正播着周华健的一首经典歌曲:“你这样一个女人,让我欢喜让我忧。让我甘心为了你付出我所有!”前尘往事应景般地一一浮现,老兵的往事永远跳不开一个人,一个曾带给他无数欢爱无数烦忧的女人。最后,老兵的记忆全部堆积在这个女人的脸上,又浓缩成一个黑点落在她的嘴上,那两片薄如刀片张合生风的嘴唇啊,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依然让他觉得,有想头。

作者简介

刘  恒,笔名乡间的牧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特教老师。安徽省散文家协会会员,合肥市作协会员,长丰县作协理事。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发表文章,有诗歌、散文、小说、散见于各类报刊杂志。《美文周刊》特邀专栏作家。

注:本文为作者原创作品,其他平台转载请联系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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