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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老色树(十三)

老色树

孩子们读书读得好好的,忽然又都不读书了,说什么红卫兵小将要做大事。

大人们整天在村里也搞不全懂,就看着孩子们一会儿穿军装,背军挎,一会儿跳忠字舞,背语录。

大人们经过了灾荒,各种运动,只想平平安安的。

可孩子们总是精力充沛,上蹿下跳的。

大人们说两句,他们就拿大话压人,整天在地里干活的农家人把握不好,也不敢多说多管了,就任由那些半大孩子闹腾,只要不太出格就行。

娘、我和阿凤更是,整天少说话,就怕自己说多了话,招来祸事。

可越怕,这些事就越找上门来。

十一

不知道是谁把从前的风言风语传到了公社里,公社里正在批斗地富反坏右,正缺一个破鞋和老鸨这样的反面教材,有红卫兵小将听说了阿凤和娘的传言,就放出风来,说要在全公社的批斗会上把阿凤这个破鞋,还有害人的老鸨揪出来斗。

如心如意姐俩听到消息,也不敢说话,就晚上偷偷跑回家里报信儿,和我说了这事儿。

我一下就乱了心,这运动谁也挡不了,红卫兵小将更是谁也惹不起啊。

想来想去,没什么法子,我心一横,决定就算拼了命也要在家守着,看他们谁敢动我娘和阿凤。

十二

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

这天前半晌,我正在家园子里浇菜,柳叶家的小书生喘着粗气跑来叫我:“宗耀叔,宗耀叔,我是偷着跑出来的,我妈让您赶紧回家看看,我婶子和姥姥被红卫兵抓走了。”

我扔下扁担就往家跑,可到家还是晚了一步,娘和阿凤都被带走了。

我扯开步子就往大路上追,可她们娘俩说是给驴车拉走了,一时半会儿根本追不上。

我啥也顾不上,就往公社里赶。

十三

离老远我就听见公社场院上传来高呼声:“打倒破鞋!打倒老鸨!不让他们再贻害好人,打倒破鞋!打倒老鸨!……”

我冲过去,分开人群,就见台上站着一排挨斗的人,有的脖子上挂着写着地主的牌子,有的脖子上挂着写着反革命的牌子,阿凤脖子上挂着一双破鞋,娘脖子上挂着坏分子的牌子。

这些字我都认识,以前在王财主家当伙计的时候和子弘少爷一起认过字,后来又上过扫盲班,所以这些字我都认识。

十四

这些人不光喊口号,似乎对阿凤这个破鞋更感兴趣,有个女红卫兵走到阿凤跟前,使劲往下按阿凤的头,高声问阿凤:“说,你过去做妓女,当破鞋,是怎么勾引男人的?”阿凤不说话,下边红卫兵就同声高喊:“说,说,怎么勾引男人的,勾引了多少男人?”

阿凤不言语,那个女红卫兵就扬起手给了阿凤一个大嘴巴。

接着再问一声,阿凤不言语,就又是一个大嘴巴。

阿凤的脸肿了,嘴角开始流血。

我的心也跟着在流血。

我再也忍不住了,就要冲上去。

这时候一左一右四条胳膊死死拉住了我,是如心和如意。两个孩子也红了眼睛,但他们知道红卫兵的厉害,知道不能上前,就死活拉着我不让上去。

这会儿,台上站在阿凤旁边的娘转过身挡在阿凤前面,说:“要打,你们打我这老婆子,别打我闺女,我闺女不是破鞋,你们冤枉她了。”

红卫兵一见这个坏分子老鸨居然敢护着破鞋,也不分轻重,就开始打娘,扯娘的头发,阿凤过来又护着娘,红卫兵们一下冲上去好几个,蜂拥着把阿凤和娘围在中间打。

台上一下子乱成了一锅粥。

我眼见着娘和阿凤被打倒在地,满脸是血。

十五

我再也忍不住了,甩开两个孩子冲上台去,我扒拉开那些红卫兵小将,把娘和阿凤扶起来挡在身后。

红卫兵小将们一时没纳过闷来,都站在那不动。

我冲他们喊:“还有没有天理,谁说我娘和我媳妇是坏分子,是破鞋,你们得有证据,你们拿出证据来,不然,今天你们就别想再动她们。”

证据,是啊,证据,当年的事过去那么多年了,又远在省城,谁能拿出证据来,不过是听人家风言风语的说。

红卫兵小将们被我唬住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说话。

僵持了有五分钟,一个领导摸样的红卫兵忽然高喊:“打倒破坏批斗的坏分子!打倒破坏批斗的坏分子!……”

这回红卫兵们似乎都醒过味来了,一起向我蜂拥而来。

我挡在娘和阿凤前面,迎着雨点样的拳脚。

这会儿,我的如心如意也冲上来了,我们一家五口被红卫兵们围在当中拳打脚踢。

忽然,有个红卫兵小将举了个镐把冲过来,直冲着阿凤扫过去,我拼命冲过去,举起胳膊替阿凤挡了一下。

那个红卫兵小将打红了眼,又抡起镐把狠扫我的腿,四周都是人,我没处躲闪,这一镐把楔的实实在在,咔嚓一声,我听见自己的腿断裂的声音—

然后又有拳脚过来,我慢慢倒地……

如心如意看我倒下了,哭喊着:“别打了,别打了,打死人了,爸,爸,爸爸……”

扭在一起的人们忽然停顿了,听说打死人了,人群也一哄而散。

接着,红卫兵小将们也都呼呼啦啦的散了。

台上只剩下我们一家五口,都是满身满脸的伤。

阿凤、娘和孩子们都扑过来,扑向倒在地上的我。

我勉强笑笑,说:“娘,阿凤,孩子们,我没事,咱们回家。”

可我说什么都站不起来了。

十六

幸亏子弘和南秀的医术高明,我的腿没落下残疾,只在以后刮风下雨的时候会隐隐的有些疼。

那以后,没人再找阿凤和娘的麻烦了。

后来,阿凤说我傻,那么危险,要是被打死了咋办?

我憨笑着不说话。

我心里说,我宗耀能傻?

我宗耀是个顶天立地的爷们儿!!

子弘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一整夜坐在老色树下,反复回忆我和南秀在一起这么多年的点点滴滴。

当年她站在剑桥的康河畔轻轻地给我诵读这首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当年这首诗红极一时,传诵在每个海外学子口中,而那时的南秀,口中诵读着这首诗,身姿那么婀娜,容貌那么姣好,她那时的音容笑貌至今历历在目。

我也曾站在康河边上学着徐志摩的声音和南秀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然后我又调皮的加上一句:“我的心中满满的自信是我的南秀给我的。”

一整夜,我就静静的坐在老色树下,想我的南秀,想我和我的南秀在一起的幕幕往事。

我的南秀死了。

死在我和她为之奋斗的医学之路上,死在我的执着,她的坚守的路上。

她说,我的路就是她的路,她要追随我,走我走的路,一直追随,义无反顾。

也许冥冥都是天定,感谢上苍,给我机会,让我认识我的南秀。

当年要不是大哥执意不肯出去读书,我也不会有机会去省城念书,继而到国外读书,因为我知道爹的脾气,必然只会让一个儿子读书,一个儿子守在家里学活计。正是大哥和爹的执着,我才得以出去读书,才得以遇见我的南秀。

当年出国之后,我无意于听从父亲的话,学商,而是热衷于医学,热衷于救死扶伤。

所以,我偷偷学了医。

我所以想学医,是因为母亲的早逝,还是因为常常看到贫困的乡亲病无所医,所以我想学医,想学医救人。

在剑桥读书的时候,我认识了南秀。我们不是一个学院,我学临床医学,南秀学艺术和人文。

我们是在徐志摩先生逝世纪念会上认识的,当时南秀一身素裙,在台上朗诵徐志摩先生的《再别康桥》,她的朗诵自然流畅,动作合理,端庄大方。富有诗意的声音引人入胜,有很强的感召力,我立刻为之倾倒。不光是我,台下所有的男生都被这个来自中国的江南美女打动了。

站在我旁边的同学看我痴迷的样子,热心地说:“子弘,你要是喜欢她,想追求,我给你介绍介绍,她是我的表妹。”

我一拳打在同学胸前,说:“怎么不早说,你还有这样出尘脱俗的表妹,赶紧介绍我认识。”同学回我一拳,笑着说:“子弘,我还以为你是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呢,原来也是凡夫俗子啊!”

说笑是说笑,我终于有幸认识了南秀。

初次见面,大家寒暄客套,我同学和南秀说:“这是子弘,就是我和你说的书呆子,就只会读书,研究他的病理和药方,要做现代的华佗呢!”

南秀抿嘴笑着说:“子弘兄,你真的要做当代的华佗吗?敬佩!”话上似有揶揄,我却看到一脸的诚挚。

我红了脸,只说:“惭愧!惭愧!”

就这样,我和南秀认识了,而且之后越谈越投机,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之后就成了恋人。

南秀死了,也许,她不认识我,不追随我,她就不会死。

我常常这样想,这样想着,心就被人揪着样疼痛。

我和南秀认识之后,我就常常和南秀说起我从医的梦想,是因为我娘的死。我娘当年不知道得了什么急病,还没来得及请郎中,就去了,我和哥哥哭得死去活来,妹妹还小,我们三个一下子就成了没娘的孩子。

那时候我就想,自己长大了要当个郎中,再也不让我娘这样的人死去,剩下我们三个孩子,没了娘。

我和南秀说,我们村子小,特别闭塞,村里的人经常不知道得上什么病就没命了,也许,有个郎中,看看,吃点药,就不至于死人,所以,我想当郎中,救助那些得不到医治的穷苦人。

我还和南秀说,我们老家在大山里,山上物产丰富,什么药材都找得到,柴胡、知母、苍术、黄芩、马苋菜、车前草……,应有尽有,我们可以拿那些药材做研究,把中西医结合,研究出最实用,最物美价廉的药,救治穷苦的人。

南秀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说,然后握着我的手郑重其事的和我说:“子弘,我支持你,以后我和你一起行医,救治穷人。”

我将南秀搂在怀里,轻吻着她的秀发,心里充满了对这个江南小女孩儿的爱恋。

我和南秀留学归来,我回了北方老家,南秀回了江南。

我们鸿雁传书,以解相思。

我和南秀分手的时候,南秀和我说,要回去和爹娘说我们的亲事,等爹娘同意了,她就来嫁给我。

可南秀的父母却不同意我们的亲事,因为两家门不当户不对,他们家是江南大户,书香门第,祖上曾经是两科进士,在朝为过官。而我们家,不过是北方的一个农民出身的小地主,虽说有些家业,但从底蕴上说,绝没办法和他们家匹配。

所以我们的事就耽搁下来。

我真的特别后悔,如果那时候我劝南秀不要和我在一起,她就不会到北方来,她就不会嫁给我。

南秀不来北方,不嫁给我,就不会死。

可南秀死了。

我心中的后悔无处可说。

后来我信中和她提起救治阿凤生产的事,我说用导师以前提到的法子,救活了阿凤母子三人。

南秀再也在南方呆不下去,她说要来北方陪她的华佗。她不管父母同意与否,都要来北方找我,要和我一起完成从医的志向。

南秀的父母禁不住南秀的软磨硬泡,终于同意让我去南方,她家里见上一面,看我是不是能配得上他们的宝贝女儿。

我接到南秀的信,喜出望外,立刻赶到了江南。

见了南秀的父母,我们的亲事终于定了。

南秀的父母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也是开明的父母,知道现在已经兴自由恋爱了,而且当时兵荒马乱的,就想自己的女儿有个依靠,也了却了他们的一桩心愿,所以见到还算满意,就答应把南秀嫁给我。

我们在江南完婚以后,南秀就随我来了北方的小城。

南秀来时除了带了家里的嫁妆,还带了家藏的许多中外医学典籍,这对我今后从医,研究中西医结合之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南秀,这个江南的大家女子,毫无怨言的追随我到北方。

吃惯了江南精细美食的她,从没嫌弃过北方的粗茶淡饭。

穿惯了精工细作的旗袍的女子,从没嫌弃过北方的粗针大线的布衣。

十一

南秀来了北方之后,我们开了宏济堂诊所。

我每天行医卖药,南秀就给我打下手,配药材,我研究药方病理,她就帮我查阅中外典籍资料。

而且,除了行医,店里的各种事物都由南秀打理。

家里的产业在小城也有很多,父亲本来指望我回来打理,但没想到,我一回来就非要开个宏济堂。父亲特别不高兴,幸而南秀聪慧,接手了父亲交给我的几家店铺,里里外外应酬打理。

(未完待续)

插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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