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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笔记系列之四:辽国竟然是一国两制!乔峰做南院大王的辽国!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在历史发展中,很快就出现的阶层分化,并由此产生了诸多社会现象及对应的法律、政策;今天就分享一些历史上这些有意思的阶层相关的情况。

一、国人与野人

《国语》曾有记载“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这句话教科书中出现过。国人并不是指拥有国籍的本国人,而是说居住在城邦里面、拥有政治权力的本部族/本城镇的平民。与国人相对应的有个词汇,叫野人,一般指被“国人”部族打败或者政府的其他部族的人,被迫居住在城邦外的乡野,负责种地、打猎以供养“国人”;国人和野人在政治权力上是不平等的,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当然,后来这种界限就慢慢模糊逐渐消失了。

二、士农工商

古代职业的区别,史书上常常用士农工商来表达,最初的时候,这些职业是“世袭”的,《管子》说“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当然了,很快这个“世袭”就崩坏了,毕竟无论是春秋战国时期还是后来的改朝换代,都导致阶层的频繁变迁;“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观念早在两千年前就见诸史书了!

历史上,士农工商既是职业,也是政治地位的排序,依次从高到底。这种政治地位是通过律法来维持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终究与经济状况不相符;早在汉代晁错《贵粟论》中就说过“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明太祖朱元璋,制定了严密的工种制度,把全国之民分布不同的工种而且用律法的形式强制世袭,如农户、军户等,并对商人做出种种限制,然后仍旧抵不过社会的发展规律:从《金瓶梅》描绘的社会情景来看,到明代中后期,这些制度已然形同虚设。

三、奴隶

奴隶的来源,多是源自其他部族的俘虏,少数来自于本部族的犯罪之人;《周官》载有五隶,分别是罪隶、蛮隶、闽隶、夷隶、貉隶,后四种都来自异族,罪隶就是本部族中的犯罪分子。在奴隶社会中,奴隶的地位非常低下,如安阳殷墟就出土过商代无头奴隶殉葬坑。

奴隶的免除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法令,即政府直接宣布解除奴隶身份;一种是用金钱财物赎买,这两种方式史书上都有记载。

四、奴婢与部曲

这里的奴、婢是并列的关系,男性称奴,女性称婢,都是指身份低于平民、让渡部分权力给主人的特殊阶层;跟奴隶不同,奴婢产生的最大原因是经济,遇上收成不好或者疾病之类的意外,家底不厚的平民之家恐怕就要被卖入殷富之家以求活命了;卖身葬父母之类的桥段在民间传说、戏剧中屡见不鲜。当然也有强抢异族之人为奴婢的,如唐代北方诸郡有蓄养突厥奴的现象,山东沿海有掠夺新罗奴的时期发生,昆仑奴更是鼎鼎大名,但这些异族奴婢此时均不是主流现象,只在特定时代出现。

部曲本是军队中的一个组织,《续汉书》记载“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下有屯”;但在灾荒或者战乱年代里,一些士兵在没有战事的时候仍旧跟着将帅,接受他的豢养或者替他工作;也有无家可归流离失所之人主动来投的情况,时间长了就形成特殊的部曲阶层。

在法律上,部曲地位高于奴婢而低于平民,如奴婢伤害平民,则处罚比平民互相伤害要重,平民伤害奴婢,处罚比平民互相伤害要轻;而部曲的处罚也处于两者之间。

五、门阀

魏晋时代,门阀逐渐兴起,很多人都说是九品中正制度造成的;但门阀制度的源起,其实来自于秦汉之前的封建制度(秦始皇一统六国,标志着封建社会的消亡,详见《读史笔记系列之三:辛亥革命结束了封建制度?秦始皇表示强烈不服!》),那个时候的贵族,在秦汉时代仍旧是个地方上的强力家族,只是因为汉高祖刘邦出身草莽,在政治上并不待见他们而已,但在社会经济上,这些家族势力庞大。到东汉末年及魏晋时代,一旦得到政治上的扶植,结合庞大的经济实力,这些家族就逐渐形成了强大的门阀。九品中正选士制度,就是这种扶植的具体政策表现。

这些门阀在鼎盛时代号称武姓七望,那是可以藐视皇权的存在;如唐文宗李昂曾经哀叹:“民间婚姻,不计官品,而尚阀阅。我家两百年天子,反不若崔、卢邪?”,崔、卢就是五姓七望中的两个姓崔氏和卢氏。

六、辽国的一国两制

纵观中国几千年历史,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历了一个显著的转折,而契丹人建立的辽国,就是这个转折点。

在辽之前,无论是匈奴还是鲜卑,五胡除了羯之外,其他各族均在文化上面对汉族的时候是不自信、仰慕的,大概都会假托自己先祖也是炎黄后人,如拓跋氏自称黄帝之后,宇文氏自称炎帝之后;更极端的例子,北魏孝文帝自愿消灭鲜卑语,鼓励鲜卑人和汉人通婚……

辽国是一个转折的过渡,如辽国内,契丹人和汉人是不杂居的,各自分开;国家组织,也明显分为部族和郡县两部分:部族形式来管理契丹人,州县方式来管理汉人;官制也分南北两面,北面对于契丹,南面对应汉人,如乔峰担任的南院大王,对应的还有一个北院大王。这就是典型的一国两制!此时辽国契丹族明显已经有了文化自信、制度自信。

自辽而下,金、元、清,对汉族的压迫就带有种族歧视的味道了,从国家律法的层面把人划分三六九等,而汉族往往是地位最低下。如元代分为四个等级,蒙古人、色目人(蒙古人和汉族之外的诸色人等)、汉人(灭金所得汉人)、南人(灭宋所得汉人),一切权力都不平等。清代更不用说,满族也是凌驾于汉人之上的。

七、贱民

贱民和贱籍,起源有民族、政治斗争、社会积习等,也造成一种特殊的阶层。如起源于唐代的教坊司,本来只是一个管理宫廷舞乐教习和演出事宜的机构,但到了明朝,逐渐演变成管理官妓的部门,很多政治斗争中失败的官员们的女眷,被投入教坊司充作官妓。

贱籍一旦形成,基本上靠自身是世代不能改变的,不能读书、科举、出仕;清代雍正皇帝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乐户、惰民、丐户、世仆、伴当等,命令除籍,编入正户,正式废除贱民阶层。

然而对于贱民的歧视,并非是一纸政令就能消除的;如民间流传甚广的下九流的说法,就充满了职业歧视。

当然,史书中关于阶层的细节还有很多,以上只是截取部分有意思的片断分享给大家;欢迎大家订阅/关注,获取更多有趣的历史细节,一起谈古论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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