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4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了一起群体性袭警事件,起因是社区改造棚户区动迁引发众人不满。
公安民警就是黑白世界中间的那道墙。墙的这边就是违法,那边就是合法,民警在中间护卫着秩序和法律。
愤怒的人群拿着棍棒、喊着、冲着,见人打人、见车砸车,多名民警被打伤,当地一个派出所所长无力阻止暴行,无奈跪了。
这是让人悲哀的一幕,我们没有在现场,没有资格去评说孤立无援的警察兄弟。
事后,当地县委书记大大表扬了派出所,称赞他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把生命置之度外,其精神令人感动。
据说,那些被抓的暴徒被审问时说:我们早就知道警察打不还手,不然我们才不敢打警察呢。
事件的结果当然是打砸抢者受到了法律应有制裁,但他们对法律的伤害和对当地的地缘生态影响却是永远的。
警察就是打不还手的?世界上还真没有听说谁这样要求警察,起码没有规范文件这样要求,也许会有嘴大的人顺嘴咧咧过,但绝对登不上大雅之堂,因为这不是法治的要求。
鲁甸群体性袭警事件已经过去3年多,袭警罪已经走上法律的舞台,但警察“打不还手”的记忆却永远留在了有些鲁甸人的心中,让他们回味,让他们咀嚼,想再大胆地尝试尝试......
鲁甸县的徐某对自己工作和生活不满意,心情不好,就想爽一爽。他觉得打警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弄好了对方“打不还手”,还可能制造一点儿轰动,何乐而不为呢?
这个月的18日,他喝了点儿酒,怀揣两把刀,租了一台出租车。先到了达文屏派出所旧址,要找民警刺几下。
下车后才知道,派出所关着门,没有人,才想起派出所搬家了。
他又上了车,找到了派出所新址。
达文屏派出所新址和交警大队是邻居,徐某看见了大楼墙上的警徽,认定自己找对了地方,这时他根本就没有分清是派出所还是交警,他进的是交警楼,从一楼走到了三楼,一个民警也没看见,很是失望,抱怨民警没有值班的。
还好,他在院子里看见了交警值班杨民警。
说时迟,那时快,徐某马上操出一把刀刺向杨民警。杨民警反应很快,躲闪到一边,跑到隔壁派出所,请求增援。
达文屏派出所值班民警在控制徐某时问:是不是喝酒了?
徐某含含糊糊地应答着,却冷不丁从袖口里抽出了另外一把刀,刺向民警腹部。值班民警身着防弹衣,虽然刀挥过去也是噗哧的一声响,但那是遇到了铁。
真是不幸中的万幸,现在值班民警能有几个穿防弹衣的呢?这个鲁甸民警却穿了,这可能是2018年那次群体性袭警事件阴影一直在他脑海里无法散去,使得他提高了警惕性。
那家伙砍杀民警的愿望落空了,可嘴里还在叫着要杀几个。
袭警者被刑拘,想想这家伙既是袭警者,也是“警察打不还手”荒唐论调的受害者。
警察就是执法者,他们的每一次执法活动事后都要用法律的尺度去衡量和回望,任何躁动性的口号都经不起历史推敲,法律才是永恒的标杆。
在袭警罪已经走近我们生活的前提下,无论被谁称赞过,如今鲁甸民警已不再被“打不还手”的陈词滥调所左右,但鲁甸当地人还有人相信世界上还有“打不还手”的愚蠢警察。
除了鲁甸,还有人也会这样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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