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使》是我在《运河儿女》《见字如面》系列的第二篇文稿。
发表后一位朋友在转发的眉批上这样写到:
“关于书信有说不完的话”。
这句非常平常的话,却深深地触动了我,有可能还有许多没提到,意犹未尽?
细细回味来,确是如此,还有些许吧!
《见字如面》沉默了很久,都以为“系列”过去了。猛然,庆元先生的《凤儿 你还好吗》将《见字如面》又开了新的纪元,我也将那些没尽之言,罗列起来,是为文稿,就归为《信使》二三吧!
说起来,那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事,十分热闹的“农转非”。
经过的人都知道,“农转非”是指粮食户口的“农转非”。即由“农业户口”转为”城市定量户口”。在哪个年代可是十分抢眼的事哦!
当时“城市户口”分为两种,一种“定量”属国家认定的。还有一种“定销”,虽不是“国家”的,也可能是属地认可的一种“地方国营”吧,当然重要的是“跳出农门”了!
“跳出农门”在当时是很重要的,不,是相当重要的!
那时的“农村户口”,所类属的事很多,要种好自己的“自留田”是小事,还要完成“大田”的劳作,没有劳力的,要花钱买工,这对于我们这既没劳力又经济窘迫的人家来说,确实是难上加难了!
分田到户以后,似乎比以前轻松些,你的田收获多少,你自己受着,总比那“大集体”自由些。但在农忙季节也是不行,你的农事再急,也需等人家自家忙定了,再来帮你的!
“农村户口”的必须完成你的“责任田”、“自留田”,还必须按时缴纳“农业税”、“水费”、“机耕费”……还有各种五花八门的“公摊”费用!
再有,什么事都请人做,付工钱,还供吃供喝,还一包烟。俗话说的,什么事都是”人吃人做的”。再后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你的“恭维”也就更高了。每天早茶晚水,午饭还必须成席,酒管够!就这样,很多人看得开,还不情愿给人“打清工”呢!还必须的,外加人情了!
就象这样的“吃喝搅用”,一年的收获再好,也算不清,哪是本,哪是利。更何况,象我们这样种田,每年的收获能好得了吗?
“农业户口”最头疼的事是:河工摊派!
过去的水利是全民工程,除国家一定的投入外,谁受益谁负担,当然是你农业的与水利最关切了,必须是有责的了!
水利工程分为大型工程(省级的,偶有国家级的),县内工程,就连生产大队(现在叫村)、小队(组)也常有工程摊派!
这可要命了!
这是凭嘴说说的啊,不简单啊!
我去过一次大型工程,好象是一九七九年,新通扬河工程,我们营部在江都砖桥,我在营部当医生(我是随营部,为民工服务,不挑工,既有工资,还按规定减免了我家的工程摊派)。工程已过大半时,我在河边上,看到河底部挑工的人,密密麻麻,就是一个会动的点,比蚂蚁还小。河底的泥还要一步一步送上来!这个劳动强度,可想而知!(哪象现在都用“大挖机”操作!)
有一次我大妹也去参加一次乡村内工程,这算小工程了,可那时她也才十五、六岁啊,硬是将工程坚持下来!可是后来,膝关节肿痛,不能动,好长一段时间,也看了,就是难好。
没办法,这“河工”对我们来说,的的确确是最大的难题了!
只得花钱,摊派多少土方,就卖得多少钱,还不便宜,蛮贵的。这个卖的是你得给钱给人家!
急于“跳出农门”是个非常重要的大事了!
一九八五年前后开始,县内根据上级要求,对于六十年代初期由“国家定量户口”下放的人口落实“农转非”政策。
不但户口“农转非”,脱离农业关系,还对适合条件的人员安排工作!
这是一个大好消息,对于我们家极其重要。
然而,条件也很苛刻,必须要有原始依据,如派出所、粮管所或工作单位原始档案等。你要知道,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战斗洗礼,有多少档案资料是保存完好的?
尽管如此,还是要查。
户籍资料、粮油关系、单位档案……反复查找,仍一无所获!
不行,我得先摸清情况。
我父亲是医生,一直以医为业,受命于县卫生主管部门,因为工作关系,在县内就迁徙了曹甸、下舍、城镇、范水、芦村、山阳等许多地方,我们一家也随父亲工作调动而迁居多地,也一直是“国家定量”户。
六十年代初,一家落居山阳公社徐庄大队,曾租住过多家房子。那时,每月计划粮很少,职工每月二十八斤(重力工人三十二斤/月),家人二十二到二十六斤/月,小孩才七斤/月。
因与地方关系不错,“吃大食堂”开始,我们就在大食堂搭伙,也不需我们粮食计划,有干部外出或需用粮票就从我们家拿些。
后来经有人劝说,说靠定量的这点计划粮食,根本不够,不如就在这里安个户口,大人小孩一样的标准,按人头按年度分粮,多好。
就这样,我们落户了农村,自动变为“农业户口”(其实那“国家定量”一直保留好几年后才自动停止)。
我心里一阵哆嗦,这不是下放,这是自动脱离啊!
有人告诉我,这个没关系,只要能找到证据,就是下放的,就能“农转非”!
谈何容易,证据难找啊!
但是我劲头儿来了!
我从源头开始进行实地调查、知情人访谈,并进行充分整理,分别形成针对我家户口变迁的完整资料。“家迁路线图”,“户口变化时间表”,“知情人访谈录”,“重点部门调查情况汇总及分析”,“关于是六十年代初国家定量下放户口的综合论证”等章节,有理有节但无据,但推理论证合情合理合符逻辑!娓娓道来,洋洋洒洒几十页,索性就给它编上页码,加上凡例、说明、目录,再加上封面,诚然就是一部书了,哪儿还是什么信啦!
但再怎么着,它还是信,是信使!
记得当年县政府专办机构主要负责的是当时县信访局长邱家友。他仔细看了材料,十分认真,后派人专访证实了部分内容,亲自拍板,破例予以放行,确认!
就这样,我们一大家子,包括妹妹们已嫁出的,她们的小孩,共十一人,全部转为“国家定量户口”,“跳出了农门”!
尽管后来户口放开,不再重要了。
现在更是大不同了,农业户口成了香饽饽,“农业税”没了,你种地还贴你钱。不愿种转给他人,定时给你分成。包给人家,你也可按年分到钱。遇有土地流转的,更是坐享其成!
农村人上城,可以,鼓励!
城里人下乡,不行,违规!
真是,那叫个风水轮流转啦!
说那个没用,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历史潮流,不是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
但是,“农转非”对那时的我们来说,毕竟拥有过,享受过,欣喜过!也为我们的人生留下了深深地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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