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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写作”是智者的答案——《法律人思维与写作》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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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7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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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赵宏

2008年,我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歪打正着地从事了一种较为冷门的法律职业——法律编辑,工作内容是出版法律图书。从那时开始,时时接触、处理各种各样的法律书稿。第一年工作时,最大的感受是惊讶和开眼界,在法学院时,我理解的法律写作主要是写论文、写专著、写文书、写热点时评。到了出版社才发现,原来对法规汇编的编辑、加工、注释是法律写作;立法者的条文起草是法律写作(我们常常会听到“这个法条一审稿时这样写的,二审稿时这样写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写法律文书是法律写作;总结经验的应用类问答、案例评析是法律写作;学者编写教材,撰写论文、专著是法律写作;法学院一次次期中期末考试、法考出题解题,法律招聘试题是法律写作;以漫画、图表解读法律内容也是法律写作……

01

钻研法律写作的机缘

起初我写了一些关于法律写作的文章,被一些大的微信公众号、网站广泛转载,有次和好朋友冯雨春姐姐闲聊时说,当确定一个选题要约稿时,我一般将选题关键词搜索一下,排名靠前内容的作者就是我的约稿对象,然后又聊到,以“法律写作”为关键词搜出来的文章竟然大部分是我写的!她说,那你可以写一本体系化的关于法律写作的专著。当我的约稿逻辑放到自己身上时,我第一反应是对自己驾驭这么大的话题并没有自信——法律写作不能脱离写作内容而独立,我既非有代表作的知名学者,亦非法律实务权威人士,何德何能置喙如此重要的话题?(写《小说的艺术》的米兰·昆德拉本身是小说家,写《写作这回事》的斯蒂芬·金是著名作家,法律圈里目前写法律写作的主要也是名家)

当然,能呈现在您面前这本书,证明我说服了自己:一是我不仅有角色劣势,也有角色优势,在十多年的图书编辑生涯中,我见识了丰富多彩、各种各样的稿件,也曾与各种法律职业人士就法律写作话题进行过交流切磋。尽管我不是任何一个其他法律职业的专家,感恩编辑职业的馈赠,我对各种法律职业和各种类型的法律写作都有一些了解。二是法律写作是一种特殊的写作,理想的法律写作对严谨性要求极高,这点与出版中审稿要求很一致。比如,哪怕已经通过答辩的博士论文,或者获奖的裁判文书,再以出版要求来审视,还是有不少待改进之处,那么以出版水平来要求法律写作,本身就是接近理想写作的途径。三是关于法律写作体系性建构工作尚属空白,法律具体问题的写作方面各有专家,但就写作本身宏观的、体系性的工作确实还没有人做,我结合工作经验的努力探索就当抛砖引玉。四是做过太多书,见过太多作者,对于写书这件事情本身不会觉得高深莫测。一般人对出书的崇拜和畏惧,作为编辑来讲会转化为“明确研究目标,按照正确的方法论踏实推进”的具体任务。

02

针对法律写作的现实问题,

寻找解决的办法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关于法律写作我也效仿归纳了五重境。

第一境: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这是“空对空”的类型。因为尚无积累,无输入,脑中空空,腹中空空,笔下也空空。没有知识,没有观点,没有见解,也没有思想,所以不知道什么可写,也写不出什么。

第二境: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这一重境,有句俗语说得很形象,“茶壶里煮饺子”。想要表达的很多很多,但是倒不出来。腹中千言,下笔一行。不知道如何整理思绪、谋篇布局,不知道如何阐述、铺陈。

第三境: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这重境如天女散花。作者有了丰富的积累,也有了大量的输入,有很强的表达欲,表现为特别能写,飘飘洒洒,纷纷扬扬,20万字、30万字,不管几十万字,根本都是小菜一碟。作者自己写得特别“嗨”,读者看着特别乱,作者对于结构和体系毫无意识。我有时开玩笑说这种写法叫作“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式”。

第四境: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这重境的作者自以为在进行高雅的、规范的写作,其实思维和语言受到了无形的禁锢,每个字都是中国字,但是放在一起,读者却感到深深的“套路”,而不见内容。写作是为了交流思想,显然这种写作对读者传达思想的功能大打折扣。

第五境:素月分辉,明河共影,表里俱澄澈。

这是完美境界。作者有丰富的积累,大量的输入,加上熟谙逻辑和对体系的驾驭,掌握纯熟的修辞手法。有观点,有论证,有层次,有体系。作者懂,读者懂,读者也能感到作者懂。

这五重境,是法律写作的几个阶段,尤其前四重,不同层次地反映了写作的困难和问题,所以研究法律人思维与写作的目标和任务,便是面对和解决这些具体的问题,凡是墙,皆是门。通过对困难和问题的剖析,探索发现思维和写作的规律,以提供写作提升和精进的方法。

03

构建法律写作体系,

发现法律写作规律

法律图书编辑的工作连接着法律圈里几乎所有的职业角色:法学学者、法科学生、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务、立法工作者、法律媒体工作者、法律科技工作者等,从个体的写作中我们看出个体解决问题的能力,也从出版的图书中感受到行业、职业专业化的程度。此外,我个人有三年综合性管理岗位工作的经历,无心插柳的是,法律专业和管理工作的结合,让我深刻地领悟到法律是智者的学问,法律人思维是解决棘手、复杂问题的思维,而“法律写作”是智者的答案法律写作是表层,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本质,思想和思维是灵魂。

于是,我的小目标是,从三个维度立体地认识法律写作。法律写作是法律人解决问题的成果呈现,本书拟从深度上,挖掘影响法律写作的底层思维,重新定义“法律人思维”,将法律人思维从专业性思维和职业性思维两个维度上剖析,并尽可能列举笼罩力较强的、常用的、有效的思维工具;横向上,类型化地建构一个全面的法律写作体系(以“法律写作的13种思维模型”为核心);纵向上,从写作过程,即选题、思维、语言、文字、表达形式等方面,发现方法和规律(以“法律写作的万能钥匙”为核心),从而让法律写作者对法律写作有意识地、自觉地进行练习,保持稳定且不断上升的水平,从而以此微小的切入点,让更多法律人重视写作,擅长写作。从小处说,提高展示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职场的胜任能力和竞争力;往大处讲,是希望每个个体专业水平不断提升,以促进行业乃至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04

知行合一:

写作的问题在写作中解决

关于写作的知识和方法总结得再好,如果脱离了实战,就只是“纸上谈兵”。了解法律写作的方法,多与同行交流会提高写作能力,但并不是最重要的提升之道。法律写作的问题要在写作中解决,法律写作能力的提高也要在写作中提高。了解写作方法在于帮助写作者认识到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该遵守的原则、规律和规范,然后,更重要的是知行合一,坚持刻意练习。写作有方法,但是没有捷径。

本书重视底层逻辑和技术细节,目标是以至简的理论指导写作,并尽可能以清晰、可操作性的技术填满思维的罅隙。举例说,就理念方面,对于经典图书中提到的“金字塔原理”“结构化写作”“黄金圈”“MECE”等各种思维方法,本书进一步进行了更底层的解码和更通俗易懂的表达,即法律写作的“万能钥匙”——提问法,应用提问法,写作可以从零到一,从一到二,从二到三,到枝繁叶茂,就像《道德经》中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对于写作技术,力求颗粒度更细,如大家都在讲法律写作中不要写错别字,本书会讲为了避免写错别字我们具体应该做什么,哪些字词容易错,怎样不写错别字;大家都说法律写作要注重每一个标点符号,本书会讲哪些标点符号非常容易错,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如何规范使用标点符号……

读《学会提问》一书时,作者说:“谁会觉得本书特别有用呢?鉴于我们的教学经验里涵盖了各种不同水平和层次的学生,我们很难想象出这本书对哪一门专业或课程派不上用场”。读到这句时,我曾暗戳戳地想,某天我写的关于法律人思维和写作的书出版时,希望自己也可以霸气地说:“我很难想象出这本书对哪个法律职业派不上用场”,为了这句话,我努力再努力,然而毕竟水平有限,尽管做了不少超越个人水平的努力,但一定还有诸多不足,敬请读者朋友们不吝批评指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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