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月薪10万!缺口40万!“婚姻家庭调解师”会成为家事律师的好助理?|律新社观察

月薪10万,居然还“一师难求”?上周,“婚姻家庭调解师”概念在一个培训班上走红,其中拥有法律背景的学员尤其受到青睐。

8月10日上午,由中国青年高级人才培训中心、维情国际婚姻医院情感诊所连锁集团等机构共同主办的“婚姻家庭调解师培训”在上海正式启动。该培训班为期三天,网络报名者1416人,主办机构精心选择了心理学、法律系、社工系等96名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培训。

作为以家庭情感维护为主要业务的维情集团,十年来积累了大量接地气的调解案例。据他们判断,我国约3.7亿个家庭,仅城市家庭数量就达到1.1亿个。按平均每300个家庭就有1 名婚姻家庭调解师计算,中国大陆婚姻家庭调解师的职业缺口就在40万人以上。

不同于专业的家事律师,婚姻家庭调解师需要综合法律的、心理的、社会的多方面知识来调处家庭矛盾。而很多家事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发现,在处理家事问题上,不能完全按照法律方式,也需要综合更多的心理知识和社会学知识。

律新社了解到,很多法律服务机构也非常看好家事法律服务领域社会化创新,未来这里作为一个交叉服务领域,可能正在形成一个新蓝海。 

市场需求旺盛

8月10日的开班仪式,律新社在现场看到几十位来自全国各地的盟友,他们都是长期活跃在家事调解一线的工作者,非常看好家事调解服务领域。

宁拆十幢庙,不拆一桩婚。这是中国人对婚姻案件处理的传统态度,可是即使这样,依然挡不住离婚率上升。

根据民政局官网公布的大数据分析显示,2017年,全国结婚登记1059.1万对,离婚登记369.3万对。

2018年一季度登记结婚301.7万对,比去年一季度的319.8万对,减少了18.1万对,2018年一季度登记离婚97.2万对,比去年一季度的95.8万对,增加1.4万。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婚姻率也快速上升。家庭,这个社会的基本细胞正面临着巨大的冲击。

据民政部统计,我国夫妻离婚数量已经连续14年增长,自2002年的117.7万对增至了2016年的415.8万对;2017年上半年,全国有558万对夫妇结婚,同时有185万对夫妇离婚。相比于前一年,这个离婚数据增长了10.3%!

2018年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7年,全国离婚纠纷年度一审审结案件量基本持平,2017年为140余万件。这些案件中,73.4%的原告为女性,14.86%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同时期,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2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3.2%的受访者感觉周围离婚案例比以前多了。

调查中,55.4%的受访者建议各地民政局配备婚姻家庭咨询师,挽救还有可能的婚姻,50.0%的受访者建议鼓励发展婚姻咨询行业,48.8%的受访者希望人民法院发挥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38.7%的受访者倡导尊重婚姻和遵守承诺,32.2%的受访者认为当事人自身要慎重,不“闪婚闪离”。

面对家务事,清官也挠头

婚姻出了问题,其实不只是离婚这么简单。

自2017年3月份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发出全省首封“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以来,全国各地至少有16对离婚夫妻收到此类通知书。

2018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暨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

该《意见(试行)》中提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对“离婚冷静期”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也彰显出国家司法机关对于婚姻家庭价值的重视。

在此之前,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家事案件的审理涉及心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专业知识,需要相关专业领域人员的配合与协助。探索相关公益性服务机构及人员配合法院调查审理家事案件,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等相关专业服务。”其目的是预防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发生心理失衡、情绪失控、激情杀人的刑事案件。

2017年3月17日,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对健全完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机制, 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做了指导安排,对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站) 建设, 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引入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队伍, 就婚姻家庭问题开展心理服务、情感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根据文件精神,地方法院的各级法官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将会引入婚姻家庭调解师、心理咨询师、家事调查员、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婚姻家庭个案,社会需求大量专业人才。

婚姻调解已成为调解业务领域新蓝海

为什么现代社会的离婚率如此之高?维情国际婚姻医院院长舒心分析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离婚制度的人性化,离婚手续越来越简便;

离婚态度、离婚观念的变化;

女性经济独立,收入提高,减少了对男性的经济和心理依赖;

基于各种利益离婚,包括财产分割、拆迁分房、贷款、购房等经济利益,采取离婚手段获取更大的利益;

婚内出轨或第三者插足。

一旦遭遇婚姻变故的情感问题时,有越来越多人选择寻找专业的维情维权公司与调解化解专业机构提供服务,以求获得最专业的解决方案和最有效的解决途径。借用“外力”来打赢一场硬碰硬、实打实的“婚姻保卫战”、“家庭保卫战”,争取婚姻家庭的长治久安。

“婚姻家庭调解师”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然而国内有资质的婚姻家庭调解师却为数不多。此前曾有公司开出10万月薪招聘专业人才,最终“一师难求”。婚姻调解已然成为调解业务领域新蓝海!

与诉讼形式相比,家事调解有着非对抗性、保密性、灵活性、高效性等诸多优点,有利于促进当事人理性面对现实,避免夫妻或亲属间的相互憎恶和紧张对立;有利于减少离婚事件给当事人以及未成年子女带来的精神压力;有利于家事纠纷的妥当解决,实现实质正义;有利于促进离婚事件当事人恢复信心,重新面对生活。

此外家事调解的高效性有利于减少诉讼成本,节约诉讼资源。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利益因素的影响和思想交锋的冲击使得家庭关系日渐复杂,导致了各种家庭纠纷新摩擦不断出现。家事调解制度在家庭纠纷解决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如今现行的家事调解仍然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各种实际需求。在当前形势下家事调解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解立法分散,缺乏专门立法

为家事调解提供特别保证


目前,我国的家事调解制度主要由《婚姻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予以规范调整。由于当下家事调解立法都分散在各个部门法中,而对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和家事调解的发展并没有专门立法,这就使得家事调解制度的全面深入细化,失去了相应的法律依据;专业调解机构和具备职业要求的调解员的规范化,丧失了法律的根基。

任何司法的实践都需要立法作先导,然而当前,除去离婚案件普通程序和婚姻、继承纠纷简易程序中规定的调解,并没有明确统一的家事调解程序可供遵循,由此可见,我国还没有建立专门的家事调解机制,我国的立法设计还存在忽视家事调解特殊性的缺陷,并且引起了司法实践过程中较大的不便。

基于家事案件的特殊性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其更多地涉及感情、亲情伦理、血缘和婚姻关系,并且注重恢复双方当事人之间感情,旨在对立冲突的消除、矛盾的完善解决、家庭关系的缓和恢复和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因此,将家事调解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般调解进行单独区分和特别对待也显得十分必要。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陈一筠看来,有资质的婚姻家庭调解师“正规军”的出现,必定会对婚姻家庭方面的立法、执法有很好的推动。

很多部门都在研究是否要修正婚姻法,特别是在离婚环节,离婚证立等可取是不合理的,我们可以尝试提出有一个试离婚冷处理的过程,让当事人接受婚姻家庭调解师的治疗,给婚姻家庭调解师用武之地,让大部分婚姻能够转危为安。

主持家庭调解应具备的

专业性和职业素养的不足

目前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服务家庭纠纷化解的主要是人民调解员。

根据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乡镇、街道一级的人民调解员,主要是由本地区居委会村委会、各个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知法懂法并热衷调解的人员志愿担任或经群众选举和单位聘任。基于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人民调解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特殊调解技巧,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对调解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正诚实、热心调解,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

目前人民调解员中不乏高手,在处理家长里短及鸡毛蒜皮方面,非常拿手,也构筑了维护家庭安宁的第一道防线。但是随着家庭矛盾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元化,对人民调解的专业化要求也越来越高。这要求调解员有专业解决心理咨询问题的丰富经验,来为当事人深入了解家庭关系和“人之常情”提供劝导。家庭关系往往关系到双方感情、财产分配、夫妻扶养关系、子女监护教育、赡养遗产继承等多领域的问题,当事人一旦产生纠纷和矛盾,必然渴求得到有关心理指导、情感宣泄、沟通表达技巧甚至专业法律知识的帮助。这对调解员来说,要求很高,需要增强相关方面的专业培训。

因此,现代化“婚姻家庭调解师培训”针对上述痛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之前家事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有资质的婚姻家庭调解师“正规军”的出现推动传统“老娘舅”式的婚姻调解队伍的升级,更加有利于婚姻调解工作的开展。

婚姻家庭调解师是在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基础上衍生而来,而后者又是基于心理咨询师这一职业的纵向细分。虽然是为了应市场需求而生,但初生之时,也曾遭遇就业难的窘境。

“实践证明接受婚姻家庭调解师治疗的大部分婚姻,都能够转危为安。离婚不是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唯一出路,也不是最佳的出路,有时候恰恰是最坏的出路。”陈一筠说。

就像生病需要看医生,婚姻家庭出了问题,“病了”同样需要治疗,这就是婚姻家庭调解师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他们可以从专业的角度,给予求助者指导,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国内著名婚外恋调解专家、婚姻危情干预专家,中国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研究中心副主任明丽是培训导师之一,从业18年咨询人数逾5万,她成功挽救了2万多个家庭的婚姻。在明丽调解的众多案例中,很多当事人的婚姻家庭出了问题,深究其原因,都和他们的原生家庭有关,离异家庭的子女往往会缺乏爱和安全感,而这也会影响他们未来的婚姻家庭。“不要让自己的子女重蹈覆辙。”

“选择大于努力”这是明丽多年执业的经验之谈。“你选了什么样的人,基本上就决定了你今后的路怎么走。”所以婚前作选择非常关键。

陈一筠表示,2017年6部委联合发文,给了婚姻家庭调解师这个职业一个很好的出路。而这样的培训,必定会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会在心理咨询师、社工师中挑选出具备婚姻家庭干预能力的调解师,让他们更有效地面对社会的需求。

在陈一筠看来,有资质的婚姻家庭调解师“正规军”的出现,必定会对婚姻家庭方面的立法、执法有很好的推动。“很多部门都在研究是否要修正《婚姻法》,特别是在离婚环节,离婚证立等可取是不合理的,我们可以尝试提出有一个试离婚冷处理的过程,让当事人接受婚姻家庭调解师的治疗,给婚姻家庭调解师用武之地,让大部分婚姻能够转危为安。”

“打造相对正规的队伍,满足社会挽救婚姻的需求,是在为下一步改革离婚程序做铺垫,对长远来说非常重要。希望通过专业的培训能够培养出一批专业的队伍,把这个工作做得更好。”

一些家事律师也对婚姻家庭调解师看好。长期从事家事法律服务的律师告诉律新社,事实上,每个离婚案件办理中也伴随着大量的调解和说服化解工作,有的与法律有关,有的与法律无关。律师也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陪伴其倾诉,事实上双方所反应的问题并不能作为核心证据,反而更多要靠情理来调和。

有了家庭调解师,可以作为专业法律服务的前置审查工作,为婚姻作体检,诊断哪类问题该配什么处方,双方携手合作,未来让调解的归调解,让法律的归法律,婚姻的归婚姻,或是制作更上乘的家庭情感呵护方案。

(资料来源:中国知网、东方网、新民晚报等)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域外法治】美国纽约州家事审判制度的新发展
家事无大事,家事难了事|根本之道在于治愈隐痛
全国百家法院试点家事审判改革 不再“一判了之”
人民调解员培训讲稿
农村婚姻家庭纠纷增多的成因与对策
家事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和功能初探|王道强|法官视点|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1228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