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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人工智能应用快速升级!从繁简分流系统到人工智能庭审,法律科技如何助力审判提效? | 律新社观察

法院一直是法律科技的最in领跑者。

最近一个月,律新社见识了上海法院系统两个领先的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的上线应用,让我们对法律人工智能的应用发展肃然起敬。如何看待越来越多的司法领域人工智能创新?它们对法律服务市场有怎样的推动和促进?新兴法律服务行业如何切入法院信息化需求?我们听业内人士聊聊这个话题。

1

人工智能分案解决“案多人少”

“案多人少”是法院最头疼的问题之一,这个问题的解决关系社会公众的司法获得感。人工智能能否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

上海一中院自行研发的“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处置平台”上线三个月以来,实现了“案件智能管家”的功能——在立案时通过该平台对案件繁简进行智能识别,并自动分配至相关法官。这一智能产品,解决了案件最复杂的初审管理环节,颇具管理思维。

“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处置平台”

上海一中院负责研发的工作人员为媒体详细展示了这个产品的使用过程——打开案件分流分类处置平台,输入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案由、当事人事实争议等信息后,系统随即得出此案为简单案件的分析结果,整个过程不过一分钟。

 “以前给案件做繁简分流的辛苦程度不亚于审判一桩案件,有了这个平台轻松了不少,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立案庭分流员这样描述使用感受。 

“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处置平台”使用过程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上海一中院共受理案件2.9万余件,入额法官仅185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因此需要高效合理的繁简分流方式来合理分配案件。如何让不同水平的法官匹配合适程度的案件,这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难题。

据了解,平台设置 “实时监控”“查询统计”“规则配置”三大板块。通过“实时监控”和“查询统计”板块,可以轻松实现对全院各类案件繁简分流情况的实时监测和数据汇总;通过“规则配置”板块,可以设置调整繁简要素与分案规则(当前平台已解构87项要素和107项规则,今后还可视情拓展)。通过设立要素库、规则库及案件权重系数库等方式系统构建案件要素模型,形成繁案、简案、调解及参考要素等四类规则库,分别针对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特点,综合案由权重系数、标的金额、诉请数量、当事人构成、证据情况要素等对案件进行精细化标签处理。

“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处置平台”使用过程

打过标签的案件通过平台运转,案件繁简分类,最大程度提升审判效率,以此发挥信息系统适配审判资源的优势,最大化利用司法资源,并有效杜绝各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在审理程序上,平台根据各类案件的审理规律,科学测算各类案件所需要的办案力量,合理配置审判人员。实现以老带新,让法院人才资源利用实现最大化。

“案件能否顺利审结,法官的能力和经验尤为重要,而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来说更是如此。”繁简分流系统的“首席产品经理”、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一中院院长黄祥青告诉我们,在案件分类的基础上,上海一中院实现对法官的匹配,让有能力、有经验的法官负责疑难复杂案件,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上海一中院去年12月曾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由黄祥青院长作为主审法官,并担任审判长。这起案件就是由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处置平台自动识别,并随机分配到黄祥青名下的。该案合议庭由审判员康乐和人民陪审员黄健组成,能和黄祥青院长一起深入案件审判流程,共同研判案情,资深法官娴熟的驾驭庭审技巧和扎实的法学功底,让两位年轻人受益匪浅。

 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是全国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意见,提出“遵循司法规律推进繁简分流。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规范完善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案件如何科学管理,司法人员潜能怎样挖掘,无疑成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牛鼻子”。上海一中院引入人工智能化的系统分流做法,不仅具有科技创新意义,未来对于引入更多调解社会组织进入法院调解,分流简案办理压力,也具有指导意义。真正解决法院“案多人少”问题不仅在于挖掘法院的审判能力,也在于运用系统调度管理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其中,让更多法律类调解组织参与案件化解分流。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评价,如果想让律师调解、仲裁、公证等多种法律服务力量更好地参与解决法院案件,这一系统的未来远景可期,也将让社会公众有更好的司法获得感。

2

人工智能206首次亮相辅助庭审

如果说上海一中院案件分配上运用了人工智能思维进行规则分流,上海二中院在案件审理上,率先启动了人工智能黑科技。

2019年1月23日下午,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院长郭伟清担任审判长的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件,这是全国法院首次运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辅助庭审。

图为庭审现场(拍摄:唐辰佶)

这一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司法实践引发了业内广泛关注和讨论。

人工智能辅助技术(被称为“206系统”)在这次案件审理中表现出色,在庭审现场,只要法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被告人按需要发出语言指令,“206系统”都会自动抓取相关证据出示在显示屏上,实现全程音字转换,不仅精确到每个标点符号,还能自动识别发问者和回答者的身份。

据了解,这一系统主要是充分运用图文识别(OCR)、自然语言理解(NLP)、智能语音识别、司法实体识别、实体关系分析、司法要素自动提取等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制定统一适用的证据标准指引、证据规则指引,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嵌入公检法司机关刑事办案系统中,为办案人员收集固定证据提供指引,并对证据进行校验、把关、提示、监督,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确保刑事办案过程全程可视、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减少司法任意性,防范冤假错案产生。

图为公诉人通过“206系统”语音调取证据

(拍摄:唐辰佶)

上海“206系统”是科技企业与公检法办案人员经过长达两年共同开发研制出来的一代司法人工智能产品,旨在解决案多人少, 同案不同判, 确保证据效力。

负责这次开庭审理案件的审判长郭伟清也一路参与了“206系统”的开发工作,他高度看好司法人工智能的运用。他说,“206系统”是一个完整的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庭审阶段是系统多项功能的综合运用,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人工智能的学习能力未来还会带来更大惊喜。

司法人工智能能取得这些进展,看起来只进步了一小步,其实非常不易,法律和技术结合,本身就是两个领域的跨界。所有探索人员都付出了很大心血。

据介绍, 2017年2月6日中央政法委交办上海完成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软件的研发任务。两年来,上海集中了700余人(其中法检公业务骨干400余人,科大讯飞技术人员300多人),进行了集中攻关。2018年底 3.0版本在上海全面推广应用,系统的功能不断完善提升。律新社了解到,这也是近年来规模和影响力首屈一指的司法人工智能项目。

“206”在司法人工智能的开发突破是否会给整个法院的智能审判辅助领域带来借鉴?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政法事业群执行总裁刘江告诉律新社,初具雏形,还需要应用打磨,但是前景广阔。

很多刑事律师也很关注这一系统的运用,不少人在朋友圈转发了这条新闻。一位刑事律师告诉律新社,这个系统的公正意义不言而喻,广泛应用值得期待。

“我们国家也正在尝试智慧法院的建设,在将来肯定有网络评价程序,在整个刑事辩护里面如果对律师进行评价,对整个律师行业的公开透明、效率的提升,有很大的帮助。”腾讯研究院未来科技中心高级研究员曹建峰这样评述刑事审判辅助系统的另外一个价值。

3

智慧法院建设全国开花

司法信息化、数据化、人工智能等话题一直都是业内核心关注的话题。自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提出“智慧法院”的概念以来,司法系统就依托人工智能(AI)、大数据(Big Data)、云计算(Cloud Computing)等先进的“ABC”互联网技术,使自身变得越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提出“2017年底总体建成、2020年深化完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智慧法院建设任务。届时,智慧法院的核心应用系统基本成熟,司法信息资源的整合、管理及应用成效显现,信息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信息化与各项审判业务的良性互动格局将初具规模。

各地法院在发展过程中,也都根据各自的现实情况在开拓创新。有的借助科技平台,利用各自现有的技术资源,进行研发合作。去年,杭州西湖人民法院引入阿里云人工智能ET引发热议。其间,原告和被告分别在家中和律师事务所中,法庭现场只有法官一人,而书记员则由“机器人”担任。在开庭过程中,“机器人”在准确同步记录的同时,还能够及时自动纠错,让人们大呼其科技水平成熟。

比如,执行信息公开网与交通、金融、证券等44个有关部门实时联网,构建网络共享交换体系,打破了信息孤岛和各部门之间的壁垒,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有效破解了“执行难”的顽疾。

再比如,最高人民法院与某网站法院频道合作的“电子送达平台试点”,浙江法院系统的智能语音识别系统,也都受到了广泛关注。有的法院还借助云计算能力和用户的个人数据,建立起了“审务云”平台,实现“互联网+审判”的变革。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变革办公室规划处处长何帆曾在法律科技论坛中表示,中国法院正努力把人工智能引入办案系统。通过开放更多的数据,与更多的大数据公司合作,循序渐进地实现人工智能的推广。人工智能会给法院的模式带来很多变化,如改变法官的判断和决策模式,改变诉讼流程,改变法院的人员配置模式和设置模式,人工智能将大大解放生产力,帮助很多司法人员做一些复杂的文书工作和记录工作。

4

司法人工智能的长板与短板

2018年9月,作为2018人工智能大会确定的四项特色活动之一,“人工智能与法治”高端研讨会上达成了人工智能与未来法治构建的“上海倡议”,特别提出“加强人工智能与法治领域的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在执法、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快智慧法治建设,促进法治实践智能化”。

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

日本研究中心主任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筹)院长

季卫东

如何评判司法人工智能的价值和运用?2018年11月16日,第三届新兴法律服务业博览会暨Legal+高峰论坛上,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日本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筹)院长季卫东分享了法律人工智能开发的原则与政策。他提出人工智能在司法方面的运用,要未雨绸缪。“人工智能的算法的确有利于矫正法官的个人偏差,尤其在中国存在滥用司法裁量权乃至司法腐败的流弊的情况下,这样的功能是非常重要,具有积极意义。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算法无法矫正存在的系统偏差。”“对于人工智能开发而言,最困难的部分就是价值判断。而在法律领域中价值判断几乎是没有办法回避的,如何应对价值分歧对人工智能开发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课题。”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应该看到人工智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决策辅助系统,特别是在司法领域中,充当的最主要角色是秘书和助手,其本质上是辅助性的,它产生的目的是让人可以更加有效率地参与司法活动,而不是代替人参加司法活动。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政法事业群执行总裁

刘江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政法事业群执行总裁刘江也在这个论坛上谈到,对于现在人工智能技术,特别强调三要素。技术是不可能解决百分之百的问题的,在人工智能+法律服务行业上,需要人跟机器联合起来才能达到比较好的应用形态。在很多法院的文书中,随着裁判文书网的公开,也是对未来法律信息服务打下比较好的基础。技术跟人的结合,是未来整个技术所需要重点突破的。

华宇元典法律研究院业务专家

叶衍艳

去年,在由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司法智库学会主办的“加法”(PLUS)演说会上,曾被评为全国十佳公诉人、现任华宇元典法律研究院业务专家的叶衍艳对AI的应用场景作分享时谈到,AI是解决体力所不能及问题,而不是脑力所不能及。比如,在被害人供述、证人证言审查中,AI可以发现一名侦查人员同时对两名证人或被害人进行询问,可以推断违反《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必须有两名以上询问人对证人或被害人进行询问。检察官不是做不到,而是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做。由AI替代就显得云淡风轻多了。

法律人工智能的广阔应用场景,让很多法律科技公司充满信心。目前包括上海在内的国内发达地区,法官人均每年办案量达300个之多,一天办一个案子相当繁重。据预测,未来几年,随着“法治中国”发展,国内案件量将成倍增长,现有司法队伍的人力资源相当紧张。  

在法律科技公司眼中,对于一些事实清楚、并无争议的类案,法官完全可以借助人工智能,进行快速处理。复杂案件则可按照类似“分级诊疗”的思路,加以“分流转诊”。事实上,目前全国已有上百家机构向法院提供类案推送,对法官形成参考作用。而类案同判也具有推动司法公正的意义,有助于案件终身负责制。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人工智能法院也是可期待的。当前,法院信息化、透明化取得长足进步, AI法院发展起来后,有能力为诉讼方免费提供服务,根据各种起诉要件,自动生成起诉书。同时,还能像律师一样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比如还缺什么证据、胜诉几率多大、打赢官司执行难易,等等。

在上海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金耀辉看来,目前智慧法院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搞信息的对司法流程不理解,搞法律的也不太理解IT逻辑。数据质量不规范,数据流通性差,也是在建设智慧法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AI时代,建设智慧法院既要实现物理技术融合,也要实现各方人才融合,将法官、审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集合为包容并蓄的团队,协同各种系统集成、核心技术等,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司法智能。

图为推进会现场

上海法院在积极探索信息化助力司法改革。2018年12月10日至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作为中央批准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的上海,试点一年来,上海法院严格按照中央批准的方案,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了改革“领头雁”作用,将改革任务细化分解为8大类72条136项,重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坚持科技强院等8个方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截至目前,方案确定的136项任务已基本完成。上海法院的信息化成果——“206系统” “上海法院审判执行监督预警分析系统”以及上海自贸区数字法庭的演示都让大家眼前一亮。上海高院信息管理处处长曹红星表示,法院信息化是一个广阔的系统工程,也达成了共识,一些真正能提效运用的产品也不断在研发推出,未来也会借助更多的法律科技力量一起完善信息化建设,提升审判效能,审判提效,未来可期!

责任编辑:Susan   |  版面编辑:Nei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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