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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杨浦区成立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丨律新社在现场

律新社丨赵颖欣


为拓宽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杨浦区挂牌成立了杨浦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以下简称“非诉中心”),形成多元化解体系,为群众提供合法、便利、快捷、公正、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2019年11月28日,为更好地开展非诉中心今后的工作,在上海市杨浦区举行了一场以“构建‘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为主题的研讨会,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张祎,杨浦区副区长李雅平,上海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商忠强,杨浦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静等领导出席,各方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就非诉中心未来的发展,以及如何深入推行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贡献真知灼见。


杨浦区副区长  李雅平

会议伊始,杨浦区对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的探索实践,并希望能借此次研讨会,依托各位专家学者的理论指导拓宽思路,按照上海市调解工作会议要求,立足争议解决的非诉讼途径,积极践行法治建设为了人民、服务人民。

律新社了解到,非诉中心是一个指导杨浦区全区各类非诉讼争议解决途径与诉讼途径有效对接的工作平台,在杨浦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实行统一受理、社会组织入驻承接的工作模式,实现非诉讼争议“一口式”受理、分流及反馈。目前,入驻非诉中心的非诉讼争议解决机构有杨浦区人民调解协会各行业专业调解组织,以及正诚律师调解中心、冰之融法律服务中心、律佑法律服务中心等调处类社会组织、公证调解工作室、行政调解委员会(筹),为公民、组织、法人提供非诉讼争议解决服务。

非诉中心具有四大特点:


 一  是一口受理,非诉中心受理当事人申请或职能部门委托的非诉讼争议,并根据争议类型,分流至入驻机构承接,处理结果由中心统一反馈。


 二  是资源整合,非诉中心统筹整合本区非诉争议解决资源,积极招募区域内优秀的工作机构和社会组织入驻,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多元的争议解决途径。


 三  是多点导入,除了现场受理,非诉中心还依托杨浦社区法治专员制度,将法治专员在各社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非诉讼争议导入中心平台,借助入驻机构力量便捷、高效地解决矛盾纠纷。

 四  是专业保障,非诉中心拥有一支由法官、律师、公证员、高校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志愿团”,为解决非诉讼争议解决提供法律专业保障。



杨浦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陆静


会上,针对杨浦区实践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以来形成的基本认识和判断以及非诉中心的实践情况,杨浦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静作了专题汇报。关于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她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并对研讨会提出了五大方向的讨论议题——包括非诉讼的内涵与延伸、有关争议解决方式联动的探索、如何形成争议解决最后的闭环、除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以外的其他机制探索、对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未来的前瞻。


针对五大议题,来自各司法局、仲裁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们各抒己见,现场气氛热烈。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  侯怀霞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认为,非诉中心设立后的下一步工作重点应放在基层宣传上。首先要通过宣传让老百姓厘清多种争议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概念区别,并通过各种渠道让解决机制贴近老百姓的需求。今后也可尝试让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和高校联动,让高校服务社会,同时更好地衔接理论与实务。


上海市社会建设研究会副会长  方士雄

上海市社会建设研究会副会长方士雄指出,要提高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在社区中的知晓度,非诉中心作为新生事物,一定要先让老百姓明白其身份及定位,方能更好地服务百姓。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专业调解工作处副处长  唐剑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专业调解工作处副处长唐剑分享了浦东新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的设立想法。她提出,在信息化时代应注重智能建设,通过整合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平台上的零散信息,可以用作今后矛盾纠纷的预判、判例,并进行大数据分析,为公众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  包志勤

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包志勤认为,加强科技建设,上海应“挺在前面”。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林喜芬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喜芬则从纠纷产生的源头阐述了新时代下适用的纠纷解决机制,并指出随着社会性质由熟人社会向城市化的陌生人社会渐次发展,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显得尤为必要。他认为,今后纠纷解决的结果会越来越接近法律上的实体规范,程序上则更讲究效率灵活和低成本。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发展研究院副教授  赵文聘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发展研究院副教授赵文聘对于杨浦区设立非诉中心给与了高度评价,同时提出是否能形成全链条的法治嵌入模式这一议题。他认为,非诉业务不仅仅要解决纠纷,更要解决潜在纠纷,这就涉及到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的内涵问题,是否把已经发生的纠纷和潜在纠纷都包含在内。赵文聘希望,未来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能增加纠纷预防这一环节,如此一来法治才能真正地渗透全流程。


上海仲裁协会副秘书长  沈宏豪

上海仲裁协会副秘书长沈宏豪结合仲裁工作发表看法,他认为非诉中心应当具备两大功能,一是引导,二是直接化解。与此相对应的,人才队伍建设必定是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要做到人才培养的分类、分层次,争议化解才能真正取得成效。同时,针对争议解决最后的闭环问题,他提出,非诉中心可以与具有法律效益的机构联动,让该机构为调解结果背书、盖戳。


杨浦区冰之融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立夏

在自由发言环节,其他与会者也争相各抒己见分享经验。杨浦区冰之融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王立夏结合法律服务中心的实务经验,表示希望能够组成一支专业的调解员队伍,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设置资格证书,让老百姓更信得过。


杨浦区正诚律师调解中心负责人
胡卫民

杨浦区正诚律师调解中心负责人胡卫民针对律师调解制度作了介绍和剖析,并由此解读了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的市场化与跨区经营问题。

杨浦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叶颂旗


上海市司法局和杨浦区的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既有非诉工作的开展情况。杨浦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叶颂旗通过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室的话题入手,分享如何根据警情,分流不同程度的调解方式。

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谦


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谦则从诉调对接的角度分享了经验,她认为,新形势下的探索是完善诉讼与非诉的分流。


上海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

商忠强


上海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商忠强也强调,尤其要在组织建设上下功夫,“挺在前面”一定是把预防挺在前面,预防矛盾是核心。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

张祎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张祎作总结发言。张祎提出,建立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的目的就是把各种调解方式集合起来,更加体系化地为老百姓服务。同时预知社会热点、社会矛盾,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加强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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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方式以便捷和低廉的优势,拓宽了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减轻诉累。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体现了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路径导向。未来,杨浦区司法局将不断完善非诉中心的平台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并不断吸纳专业强、能力佳的调解人员加入非诉中心,提升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的工作质效,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和高效服务。


责任编辑:Jessica   |  版面编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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