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涉未成年人案件找谁?这些人给了孩子“新生” | 律新社观察
律新社丨廖丽君

儿童并非父母的私产,国家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的日子。这两部法律是国家作为最终监护人送给儿童的“贵重”礼物。

当父母无法保护好儿童,国家如何担起监护人的角色?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今天走到了哪一步?筑成“特殊的希望工程”,还有多远要走?


01


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
他们是孩子最坚强的司法后盾
 

1991年,尚未成年的男孩小涛(化名)因盗窃走上了审判席,法律的审判能够让小涛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接受惩罚却很难帮助这个从小被父母遗弃,收养自己的亲人也全部去世的孩子回归正常生活。时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静安法院)刑庭法官戴尼翻遍医院档案,找到了小涛的亲生父母。面对不愿接纳小涛的父母和不愿原谅父母抛弃之举的小涛,戴尼多番奔波劝解,最终让小涛回归了家庭。


2014年2月,刚出生的朵朵(化名)也面临着被遗弃的命运。她的父亲下落不明,母亲尽管受到行政警告处罚仍坚持放弃她的抚养权。为了让朵朵远离伤害,健康成长,上海静安法院少年庭多方调研走访,最终作出撤销法定监护人监护权、由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为朵朵监护人的判决。


从1991年到2014年,从摸索试探到突破创新,上海静安法院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已几经变革,不变的是,无论是1991年,还是2014年,无论是误入歧途的孩子,还是面临侵害的孩子,都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为他们找到未来的路。



新修订的“未保法”将“国家监护”理念写入法律,规定了“委托监护、家庭寄养、监护及收养评估、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等一系列保护措施,对政府保护提出了更加清晰明确、更专业化的要求。

朵朵的案例是上海市首例民政部门因法定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也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在2021年5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9起上海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案例之一。

在当天发布的9起案例中,既有在学校门口肆意砍杀无辜小学生的黄某某故意杀人案等社会影响恶劣、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也有创设儿童权益代表人机制等创新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这些案件给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树立了标杆范例。


发布会上,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办公室将具体统筹全市法院少年法庭的组织领导、审判业务指导、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法治宣传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上海各中级法院(除海事法院、金融法院外)、全部基层法院(包括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也均将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


上海市人大代表马瑜表示,上海法院此次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建立统一的指标体系,向社会公开未成年人审判数据,分析趋势、提出建议,让全社会更加关注这项工作,为青少年营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共同出谋划策。


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指出,成立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对于进一步优化上海法院少年法庭组织机构,强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建设,全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上海法院将以此次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推动上海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现新的进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上海市民政局研究拟制的《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评估指引》也在今天(6月1日)正式向社会发布。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方面的地方标准,从评估的目标、原则、主体、内容、流程、方法和结果使用等七个方面,为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技术依据,有关部门和机构可参考评估结果,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公正、公平、合理的帮扶举措。


02


少年法庭工作不断加强
上海模式探求中国特色

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少年法庭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多次强调“少年法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律新社了解到,自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20多万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社会观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诉讼教育引导等制度,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作为我国大陆地区未成年人司法的发源地,上海法院为少年司法探索出了一条有上海特点和中国特色的少年审判工作之路。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开创了少年司法的先河,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不断成长壮大。


2006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上海开始试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上海浦东、宝山、虹口法院先后设立少年法庭。2010年,上海高院率先在全国设立少年法庭指导处,后撤处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至2016年,上海已实现了少年法庭工作的全覆盖模式。


近几年来,上海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下降,2015年至2018年,未成年罪犯人数分别为572人、353人、349人和259人,占全部罪犯总数的1.55%、1.06%、0.957%和0.729%,防控未成年人犯罪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有参考价值的涉少典型案例。



上海法院还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如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社会观护、心理干预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或从上海孕育、诞生,或在上海规范、成熟,成为完善少年立法和制定少年司法解释的主要来源和素材。


上海“社会一条龙”工作已覆盖上海市妇女儿童保护委员会及其下设办公室、上海市教委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及其下设办公室、上海团市委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上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上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上海市阳关青少年事务总社、上海市新航总社、上海市帮教志愿者协会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覆盖体系,各区也建立了相应机构。


2021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重新界定了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以保证案件数量和审判工作的平衡,更有针对性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意见》还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加大对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查研究、业务指导。高级人民法院相应设立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中级人民法院和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和需要,设立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充实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建设。



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并在六个巡回法庭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


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的正式成立,标志着上海法院实现了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的全覆盖,是推进《意见》在上海落地生根的实际行动。

03


特殊的希望工程
前途光明,道路漫长

随着《意见》的发布,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的成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又向前走了一大步,但距离目的地还有很长。

很多国家早就建立了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而我国当前仍没有系统的《少年法》及《少年司法法》,而是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方法及审理方式散落地规定在《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当中。未成年人法律研究还处于从属地位,不具有独立的学科地位,全国范围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研究的专家学者不多。


我国各地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建设发展亦不平衡。目前我国少年审判机构设置模式多达6种,包括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庭、青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家事审判庭(家事少年法庭)以及跨区域集中管辖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这不利于少年审判标准的树立和案件裁判的统一。



少年审判工作离不开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配合协作,也离不开社会力量的支持。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为主要内容的少年司法配套协作体系,但各部门之间的配套协作机制还不完善,社会支持力量薄弱,难以形成合力。例如,公安部门内部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少年警务机构,政法机关、妇联、团委、教育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相互之间没有完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根据《意见》,接下来,各级人民法院还将根据未成年人审判的工作特点和需要,为少年法庭配备专门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建立符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特点的司法统计指标体系,掌握分析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少年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审判进行专门的绩效考核,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治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少年司法是一个国家法治进步和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让这项希望工程迈向了新的阶段。


未来,律新社期待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


律新社也呼吁更多的社会力量,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进行普法教育、社会矫正,多管齐下,为未成年人再竖起一道安全护栏。


欢迎加入律新帮,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困惑,我们可以帮忙协调解答。

附:

【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上海于2021年6月1日起,试行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由“12345市民热线”一号对外,及时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和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法规咨询、各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建议等等,都可拨打12345热线,相关部门将及时受理、妥善处置。公众反映的问题,如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或治安案件,或涉及法院、检察院的业务,相关部门会及时移交上述司法部门处理。公众亦可直接通过110报警平台、法院或检察院的受理渠道反映。

【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也可通过下列方式求助】


参考文献:

[1]米振荣,孙海峰,王建平,李旭颖.长宁区人民法院课题组:少年审判的探索创新与工作展望

[EB/OL].https://mp.weixin.qq.com/s/MG4lScRZ6NUWVdSYL3CxFw,2020-10-21.


[2]上观新闻.上海这条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热线,今天开通![EB/OL].https://mp.weixin.qq.com/s/0k6iseNO-b8iFgZYqyejZw,2021-6-1.


责任编辑:Sunny  |  版面编辑:Lotto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张华:少年司法三十五年再出发——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
无标题
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的关系定位
让法律“住进”孩子们心田
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综述
朱妙、陈慧:少年司法社会化的理论与实践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