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洛栩
出品:全球财说
12月27日,拉卡拉用两份公告,直接将自己股价拉至涨停,报收每股66.75元,广受市场关注。
高转送+大派股息 大股东持股超6成
首先是2019年业绩预告,拉卡拉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7.9亿元至8.1亿元,同比上涨32%至35%。
当然另一份公告,更加引人瞩目。
公告称,拉卡拉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01万股为基数,公司董事长孙陶然提议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10转10派20,2019年高送转第一股。
既有高送转同时还大比例派发股息,照此手笔,拉卡拉需要派发现金股利8.0002亿元。占公司合并报表2019年前三季度未分配利润的45%,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0001亿元,占公司合并报表2019年前三季度资本公积的17%。
这对于拉卡拉的2.3万股东,自然是个好消息,亦符合其上市前所做的分红相关承诺。
据悉,2016年12月19日拉卡拉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公司成功上市后,应当在上市后的连续三年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履行上述现金分红之余,若公司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的30%时,公司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但是,逾8亿元的分红,几乎等于其2019年的年度利润。对于今年4月份才登陆A股的拉卡拉而言,这样的操作是否有些操之过急?
看一看拉卡拉的股权结构。
截至2019年9月30日,拉卡拉第一大股东为联想控股,持股比例为28.24%;创始人孙陶然持股6.91%,为第二大股东;拉卡拉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占比为65.63%。
自2005年拉卡拉成立以来,联想控股先后以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方式对其长期投资。同时,拉卡拉创始人孙陶然亦自称为柳传志管理理念的信徒,并在前不久柳卸任之际,发文回顾与其近30年的渊源。
在上市初期的限售阶段,大规模的现金分红,对于大股东而言,是最好的消息,毕竟分红便是实打实的投资回报。
营收持续下滑 B端营生艰难
值得注意的是,拉卡拉上市以后的财报一直呈现营收下滑的状态。
2019年一季度,拉卡拉营收13.1亿元,同比增长仅为1.2%。到了三季度,拉卡拉前三季度实现营收36.9亿元,已同比下降12.42%。
但是,拉卡拉的归属净利润却在增长,前三季度拉卡拉实现归属净利润6.16亿元,同比上证26.92%。
拉卡拉称,这是营销费用的大笔减少所致,即销售费用的同比下降。
2019年前三季度,拉卡拉销售费用为539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8%。
同时,拉卡拉主营业务毛利率正在逐年下降。2016-2018年,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72.23%、55.4%、44.85%。而至2019年上半年,拉卡拉的毛利率则下降为42.38%。
近年来由于C端业务逐步被支付宝、微信垄断市场,拉卡拉开始进军B端小微商户的收单领域。
其招股书显示,2016年-2018年,拉卡拉收单业务所占公司营收比重分别为49.58%、85.15%、89.29%。
所谓收单业务,其盈利模式是通过向商户提供收单业务收取手续费以及通过为个人提供支付服务收取手续费。
交易过程中,主要涉及的对象包括:持卡消费者、发卡银行、中国银联(清算组织)、拉卡拉(收单机构)以及商户。
而支付手续费分为三部分,包括发卡行服务费、清算组织服务费和收单服务费。
在手续费中,发卡行为第一,而收单机构只能按流水绩效赚到更多的佣金。此种情况下,拉卡拉只能提升渠道分润比例。
所以,2016年-2018年,拉卡拉支付给商户拓展机构的服务金额从4亿元增至27.84亿元,服务金额占比增长到66.99%。
销售费用降低,至收入下滑净利增高,一切并不单单像数据那样不容乐观。
慎选高送转 或存炒作动机
上一次拉卡拉成为市场关注对象,还是因为征信涉黑事件。
考拉征信涉嫌非法提供身份证返照查询9800多万次,获利3800万元。并且,通过诸多的贷款平台和征信公司,累计泄露超过4.8亿条公民信息。
据企查查信息显示,考拉征信由考拉昆仑信用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后者拉卡拉持股32.4%,蓝色光标、拓尔思、数知科技、旋极信息分别持股10.8%,广联达持股3%。
事发后,拉卡拉股价应声跌停至49.29元/股。
这次拉卡拉的高送转预案能否顺利实施,还属未知数。可不能否认的是,但凡高送转及高额分红,二级市场必炒题材,股价也都经历一波疯狂上涨。
此前不久,美联新材(300586. SZ)公布10转6送3的预案后,便连续5个一字涨停板,10个交易日股价已实现翻倍。
按照交易所的标准,即主板10送转5以上,中小板10送转8以上,创业板10送转10以上。美联新材10送转9,其实并未达到高送转标准。
而拉卡拉,则是踩着管理层的红线。
对分红方案达到高送转标准的上市公司,新规提出多项限制条件,主要包括:
1、减持与限售解禁。相关股东在前3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3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前后3个月内,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2、净利润。净利润必须两年连续增长(发生过并购重组例外)。
3、每股收益。送转后每股收益不得低于0.5元,复合增速不满足条件者,最近3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
受此高送转新规影响,2018年以来两市高送转公司家数及送转比例都出现较大幅度的缩减。
但是,也不是高枕无忧。在高送转比例预案中,有多家上市公司遭到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否决,如奥马电器、合众思壮、欧亚集团等。
一直以来,高转送及大手笔分红对于股价的提振,会被个别上市公司作为市值管理的手段,还需着重关注的是业绩成长性。
在C端城池尽失,B端业务红海业绩承压的情况下,后续业绩增长将成为市场关注重点,押码“支付+SaaS”的拉卡拉如何破局,《全球财说》亦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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