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宣贯会在绍兴召开。
由浙江省标准设计站、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和浙江宝业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主编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已通过审查、公示,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165-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原《工业化建筑评价导则》(建设发〔2016〕32号)同时废止。 2019年8月1日后出让(或者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按该标准执行。
会议指出,作为新一轮建筑业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的代表,装配式建筑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需从健全配套政策制度、完善配套标准规范、推广成熟可靠建筑技术体系、加大行业能力培养等方面入手,推进装配式建筑平稳健康发展。
会上各专家深度解读了装配式建筑政策及标准的重要条款,并通过PPT课堂教学的方式,全面逐条讲解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出台,装配式建筑迎来宝贵的历史机遇期。未来,通过装配式这一新型建造方式建设高质量绿色建筑,实现现代建筑产业与现代工业、信息产业的深度融合,必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市场,也将成为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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