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
决算时发现投标定额套用错了,相同项目有了两个单价怎么办,可以调吗,可以更改吗? 但是相同的项目特征,有两个综合单价了,怎么办?
【辩论1】
原则上只能以投标定价为准了,一般不能更改。但现在我国的建筑领域有很多事情不好说。也许多做一些工作可能也能更改。
看是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规定总价合同比较难调,单价合同就比较简单点
按投标价确定计算的范围、工程量;投标价相当于一件商品买卖,价格是双方认可且成交的,在商品不存在有所区别的情况下,是不好改变的。
原则上不可以,虽然相貌特征相同,但可以从部位上加以区分,从而认定其价格不同。因此,要想对自己有利,还要找出充足球理由、再通过协商解决。比如从组价上看是不是明显低于成本?
但是怕增补量啊,如果他们第的那个单价正好遇到将来增补工程就是要这些材料,那个时候必须按招标时报价的单价执行他们要亏惨哦这不不算什么大问题,按各自的项目名称计算各自的工程量,执行各自的综合单价,但是如果出现标内没有实际发生的同类项目,综合单价会按照前两个项目中单价低的那个单价执行。
第一,按照合同规定执行,一般以综合单价较低者执行;第二,可以找甲方协商,看是否有可能能变更;不过这种情况下,成功的概率比较低。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站的角度不同理解不同。
与甲方协商一下,另外说明原因。
【问2】
我公司有一开发项目已完工,需办理工程决算,有几个问题请指教1:我公司和承建方签定的是甲方供料,按定额进行决算,已方给甲方开决算发票时,是按经中介机构审核的双方认可的决算金额开发票,还是按剔除甲方供的材料款后的金额开发票2;如果材料超定额怎么办?
【辩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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