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棣花堂·史评】王晋川:陵川郝经 中国鸿雁传书第一人


陵川郝经 中国鸿雁传书第一人

陵川郝经——中国鸿雁传书第一人

——纪念陵川郝经“鸿雁传书”744

前一段,上党梆子大戏《郝经——鸿雁传书》成功上演,就大戏公演后的反响来看,不少人怀疑郝经“鸿雁传书”的真实性。

在目前所知有关“鸿雁传书”的三个故事中:汉朝苏武“鸿雁传书”,史料已说明那只是汉朝使臣救苏武的一个借口,实无其事;至于唐朝的“王宝钏借鸿雁传书薛平贵”怎么看都只是一个神话;唯有元代山西陵川人郝经的“鸿雁传书”在史料记载中最详尽、最丰富。那郝经的“鸿雁传书”倒底是真是假?笔者查对了相关历史资料,将郝经“鸿雁传书”的详情和本人观点整理如下,与大家商榷。

两朝相关资料——给出郝经“鸿雁传书”的真相

    1、在和郝经同时代的元代人王逢所作《读国信大使郝公帛书》一诗后面,载有记述郝经鸿雁传书详情的说明(陵川秦雪清先生点校、元代人郝经著《郝文忠公陵川文集》552页),当为王逢或王逢同时的人所写。其译文大意如下:郝经被囚禁之时,宋人用四十只活大雁安慰犒赏郝经,让他们吃大雁肉,其中有一只大雁体态稍奇特,不同于其它同类,郝经便叫人把这只大雁养了起来。这只神奇的大雁一看到郝经就扇动翅膀,伸长了脖子用力鸣叫,迫切想要飞翔的样子,郝经受大雁的启发感悟,遂手书尺帛,亲系雁足,具香北拜而放飞之。

2、明朝初,于1369年至1370年成书,由宋濂和王祎任总裁官的《元史*郝经本传》载有郝经“鸿雁传书”中“帛书”的内容(同前,陵川文集13页)

同时,宋濂还专门写《题郝伯常帛书后》一文,对郝经“帛书”内容再次说明,并进一步详细说明郝经传书、郝经北归、帛书的获得、发现、上缴及所涉及到的人员姓名等详情,重在明确郝经“鸿雁传书”这一系列事件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尤为可贵的是,宋濂在文中特别指出王逢诗后说明的一点错误,由此可见宋濂在当时已经对前朝关于郝经鸿雁传书信息进行了错对的甄别处理,并特别强调写此文的目的是让人们相信郝经“鸿雁传书”的真实性(同前,陵川文集555页)。

梳理元、明两朝关于郝经“鸿雁传书”的相关资料,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详细信息:

放雁发信时间:1274年91日。放雁地点:郝经被囚禁地——南宋真州忠勇军营新馆(今江苏仪征)。发信人:郝经及27名随从。大雁来源:宋人给郝经使团四十只活大雁中体态奇特的那一只。帛书详情:帛宽二尺,高五寸,帛书内容共59字(内容略,见陵川文集554页),有郝氏印方一寸,字迹穿透帛面,可以识别。帛书防水措施:用蜡包起来或用蜡涂抹表层(蜡丸)。获雁时间:12753月。获雁地点:汴梁金明池。大雁携信总时间:约6个月之久。大雁携信飞行距离:约500余公里(两地图上直线距离)。获雁人:汴梁虞人(掌管山泽苑囿田猎的小官)。帛书初持者:安丰教授王时中。帛书上奏朝廷时间:延祐五年,即1318年,距发信时间44年。帛书呈朝者:集贤学士郭贯。为帛书上书朝廷者:李邦宁。为帛书题识的翰林集贤文臣:王约、吴澄、袁桷、蔡文渊、李源道、邓文原、虞集共7人。帛书存放地:元代朝廷东观。为帛书作诗的元代名流:刘因、王恽、袁桷、王逢4人,其中袁桷重复。明朝初年核查者:宋濂等,核查时间:1369年——1370年(元史的成书时间)

分析以上信息我们不难发现,郝经“鸿雁传书”这件事,空间上由地方到朝廷,人员上从地方人士到朝堂名流,仅主要人士就达十六人之多,时间上跨元明两朝近百年。

这么详尽的资料,这么全面的信息,涵盖范围这么广泛,涉及社会名流这么多,造假的可能性根本不存在。要知道中国古代文人最难糊弄,即便慑于统治者或某些人淫威和利诱委屈作假,也会在其他著述方面偷偷的记录下来,揭露这种丑恶的行径,目前并没有发现关于郝经鸿雁传书造假的历史资料记载,所有这一切都只能说明一个事实:郝经鸿雁传书是真真正正的发生过。

任何一方都缺乏给郝经造假的必要性

1、元、明统治者都不会造这个假

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但胜利者也不是胡编乱造的专门要把历史弄的一塌糊涂,他们只是在涉及自己统治利益的事情上进行选择性的篡改和隐瞒,而在无关其自身利益的方面反倒尽可能求其真实。

对元朝统治者来讲,郝经十六年持节不变,功劳卓著,对郝经使团封官进爵,荫福子众、美誉史册,物质精神多多褒奖,这足够了吧,再专门挖空心思给郝经编一个“鸿雁传书”的神话故事,美化神化一番,这不大可能,若是帝王之家倒也罢了,可郝经毕竟是一介臣子啊。

对明朝统治者来讲,郝经鸿雁传书有无就更无足轻重了,根本无需作假。

2、郝经的家人及追随者不需要造这个假

他们已经因郝经十六年持节不变而加官进爵,获得利益。郝经的书佐苟宗道官至国子祭酒,郝经的弟弟郝庸终颍州守,郝经的儿子郝采麟起家知林州,仕至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使。伪造一个鸿雁传书的故事,莫非还能再官升三级不成,即便有个别人想造一个“鸿雁传书”的故事,借此提高自己的影响力,去惊动惊动上述那么多的社会名人又谈何容易,更何况这么做也违背了中国文士阶层那可贵的良知。

3、资料中提到的其他人更没必要造这个假

郝经鸿雁传书的存在说白了只能对郝经起到一些美化、神化的作用,统治者不需要也不会关注到这个匪夷所思的程度上,郝经的子众也不需要这样造假,那其他人就更没必要造这个假,因为没有利益的驱动。

4、宋濂最不可能造假

宋濂,生于1310年,比郝经鸿雁传书的1274年晚了36年,郝经鸿雁传书上奏朝廷并引起轰动的1318年时,宋濂已经是一个8周岁的男孩,所以确切的说宋濂是半个元朝人。

郝经和宋濂都是元明时期中国文士阶层牛人的杰出代表,郝经以汉身应诏侍元,十六年持节不变,成千古绝唱;宋濂则恰恰相反,不以汉身侍元,1349年,元顺帝征召才名远播的宋濂,宋濂竟委婉的谢绝了。对比郝经和宋濂的相反做法,我们不难看出,宋老头对元庭不满,他和郝经在一定程度上应算政见不同的对立派,只是在时间上晚了郝经几十年。照此看来,宋老头对郝经以汉身侍元多少是有些鄙夷的,他不在元史里编些瞎话骂郝经都是万幸了,怎么可能为郝经编一个“鸿雁传书”的故事来美化一番?

宋濂在他的《题郝伯常帛书后》一文中,详尽的记述了帛书情况、涉及人物、事件顺序、并指出前朝资料说忽必烈看过帛书是附会之谈,他还尤为特别的说明,之所以写这篇详尽的文章就是为了让后人们相信郝经“鸿雁传书”是真实存在的。

请注意,这是郝经政见对立派——宋濂先生在郝经鸿雁传书时隔95年,在郝经帛书轰动于朝野51年之际秉笔直书为郝经做的证明,仅仅为了证明“以见雁果传书云”。

郝经“鸿雁传书”成功的特殊可行性

在元人关于郝经鸿雁传书的说明资料里,提到大雁的来源说“公羁旅日,有以雁四十饷公,内一雁体质稍异,命畜之于后。”这应该有两种可能:

其一,那39只大雁是人类驯化或繁育的大雁,已经丧失野外生存能力。而为郝经传书的这只大雁处于半野化状态,还没有丧失长途飞行的能力和南北迁徙的习性,由于人类的圈养,野外生存能力已然不如天然大雁,但却不怎么害怕人类。

其二,这四十只大雁都是天然大雁,为郝经传书的这只大雁由于体质差,其野外生存能力有些赶不上同类。

但不管何种原因,这只传书的大雁都需要在距离人类较近的地方活动才能维持生存,这就使它更容易被人类捕获。这也使郝经的鸿雁传书具备了更大的成功可能性。

或许被南宋朝廷发觉,或许信若石沉大海,或许能传至元庭呢?希望虽然渺茫,但不是没有实现的可能。如此看来,郝经的鸿雁传书有三分之一的成功可能性,这对郝经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安慰,剩下的只能听天由命,于是郝经率从者27人具香北拜,把他们的希望和命运寄托在这只神奇的大雁身上。

真正的历史往往最捉弄人的,帛书真如郝经所愿被元人所获,可悲的是知情者并未重视此事,及时上报于朝,郝经北归也并非帛书之功。这从另一方面也反衬了鸿雁传书的真实性,造假难道还要专门造这么神奇?

万幸的是郝经的鸿雁传书终究是成功了,尽管帛书是在他发信四十四年之后才轰动于世,虽说有些晚了,但毕竟千古流芳,郝经地下有知定当欣慰。

结束语:在当今百舸争流、竞相发展的新时代,郝经的“鸿雁传书”无疑是陵川乃至晋城一块藏在深闺待人识的金招牌,拂去这块金招牌上尘封了700多年的灰尘,驱散绕在这块金招牌上的重重迷雾,我们责无旁贷。我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在整个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郝经“鸿雁传书”必将大放异彩!

图片源于网络

真正的历史往往最捉弄人的,帛书真如郝经所愿被元人所获,可悲的是知情者并未重视此事,及时上报于朝,郝经北归也并非帛书之功。这从另一方面也反衬了鸿雁传书的真实性,造假难道还要专门造这么神奇?

【棣花堂·史评】王晋川:陵川人看郝经两忌

【太行民俗】王晋川:社戏南太行

【太行民俗】王晋川:社戏南太行

【太行风云】王晋川:红色将帅在陵川

【太行感悟】王晋川:用好陵川方言

【太行感悟】王晋川:人生岂能如蹲坑

【太行风韵】王晋川:忆父二首

【太行感悟】王晋川:茧化人生

【太行历史】王晋川 上将杨得志在陵川

【太行历史】王晋川 朱德和范汉杰陵川会谈

王晋川太行历史   陵川抗战文化三大地标

王晋川太行传说  王莽岭宝藏

王晋川太行观察  古籍记载王莽岭一千五百年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金朝汉人为什么要为蒙古人守节16年?背后一个流传千年的造假事件
乾隆版《陵川集》的《附录》
一部《郝经传》引起的热议
赏石故事:鸿雁传书
【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七~卷十二】
元诗纪事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