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当前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造成有的受害人员或自杀或采取报复社会的极端恶劣事件发生。国务院办公厅紧急出文本身是好事。但套用五年一贯制的惯性思维方式,这种五年完美主义情结,说明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当今一连串社会问题的接踵而来,尤其是农民工工资的拖欠严重性还认识不足。如今春节在即,众多被欠薪农民工正等待安稳回乡过年,为此,特建议如下:
1、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议各地紧急排摸调查统计,做到心中有底。除按行业划分,还要按拖欠的总额以及拖欠的时间分类,并且分析原因,是故意所为还是因市场经营不景气造成?还要分析当地所属政府的对此行为是否不作为?
2、司法、行政和纪律等三大政府行为提前介入,加强全面治理力度。先重点对那些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和企业负责人,实行委派律师介入司法调查。对农民工多次申诉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的,党的纪律部门提前介入对其幕后的行为进行调查。有关拖欠农民工的企业,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等,也要予以切实关注,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门谈话或政策告诫。
3、充分发挥社会公益机制,发动社会力量缓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议总工会和民政部等,联合设立专项救济基金作为主导,然后发动国家几大公益慈善机构,一些央企及房地产、矿产开发商等,动员捐款。国家有关部门也可先调用部分资金,充实这个救济基金。该基金重点先救济那些被长期拖欠工资、生活处于极端贫困阶段的农民工。
4、从源头上坚决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立长效常态工资制度。首先,国家要抓紧出台《工资法》,建立企业工资保障制度,保障员工按期获得应得收入及稳定增长机制等。其次,从那些主要产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行业领域,如建筑工程、矿业资源、生产制造业等,坚决杜绝带资施工或层层分包等严重违法行为。
5、尊重劳动价值,重视农民工人权的保障,让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农民工工资拖欠,从社会心理根源上看,关键是那些掌握发放工资的权益者,长期轻视农民工这弱势群体的尊严及社会劳动价值。农民工本身也缺乏对自己劳动权益的合法预防和保护意识。农民工也要加强对劳动法等相应法规的学习。当地城市的工会组织要关心和接纳已经属于城市常住人口的农民工群体。
希望通过以上多方面努力,尽早实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全面治理得到基本实现,五年太久!
2016.1.21
(转化为民进市委社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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