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文
上文已知万物体用之妙,其体用之间亦是有相生相克之理。木能生火,水能克火。但其理非一成不变,根据情况,火能克水亦是有可能的。
今之文,延续上文,由水火之问,延伸到有关圣人何以知天地的原由。
樵夫问:火之道生于用,也可以有体吗?
答:火亦有体也。火之体,为末,以用为本。如火灾盛行,而其火则为体。因人要灭火之用,故而水则为用也。此间体用,皆出于动静也。因火其性乃动,故而用为本。因水性为静,故而体为其本。
其水火之体用,既相息又相济,阴阳变换,流转无穷。且非水火如此,天下之事皆是如此,在乎体用如何也。
注:进一步阐明体用与动静之间的关系。非无用之体,也非无体之用,因情而变也。
正文继续
樵者问:此见体用,如何可知?
渔者曰:物之性质,可以由意识思考而得之。物之情形,可以由言传而告之。物之形状,可以由其相貌而求之。物之体,可以由数取之。而物之用,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也。
樵者觉得奇怪,问:不可以言传,汝何以知也?
渔者笑曰:非吾不能言传,圣人亦不能言传。万物之事,其妙于当时也。圣人得知而后言,已经损伤了其本意。言语其用非能全其意,后用笔书其妙,损伤已经不可挽回。故而用者,时然而生用,用后方生言。其言之后,又何为其用也?
注:《庄子》一书曾有一故事,齐国有一匠人善于做车轮,其做的车轮要把握好火候,刀工速度都要恰到好处。但其精湛的技艺确不能传给他的儿子,因为师傅只能交给弟子方圆规矩,而其中的技术和火候只能有当事人自己体会。故而其妙,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以上便是体用之妙篇全部内容。
人常言:要用心去悟道。而此悟道之法,生于本心。如无有慧根,纵然有名师,学而不知其意,学又有何用。
所以,不管做什么,学什么,把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才是真正学到了功夫。
今之文已全部在此,喜欢的可以点个关注
我们下文再聊。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