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借着CPI高企的热潮,诸多人物开始大力鼓吹“大额货币便利论”,呼吁央行发行500元人民币纸币。由于此观点涉及到每个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值得我们细细推敲。
一些经济学者的主要论点是:发行500元纸币比只有100元纸币可以挽回相应的直接间接损失10亿至20亿元。姑且不论发行500元纸币会不会给国家带来超过20亿的损失,只是看看他们的损失计算方法,就会发现这一论点有些过于草率了。他们的计算方法如下:首先按现在流通中的现金总数得出100元钞票的张数,然后按每年现金的周转次数估计出点钞票消耗的人力和钞票的使用寿命,而后直接得出经济损失。
这一计算方法中流通中现金总数这一数据很难得到确切数据,不过可以以央行原副行长马德伦提供的市场货币流通量4.23万亿代替。但是如何直接得出100元钞票的张数,实在让人费解。笔者经多方寻找,未能找到100元纸钞在流通现金中占比的官方数据。直接乘上现金的周转次数得到消耗人力的计算方法也不可取,毕竟只有经济活动中500元以上现金流动才能被新版500元纸币所代替。而现金周转次数,点钞消耗人力价格,这两个计算要素都很难有确切的数据。至于钞票使用寿命也不能通过周转次数直接得出。而钞票使用寿命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因为制钞成本的不同需要假设考量,如果500元制钞成本超过百元制钞的5倍,这一因素也许就需要进行反向考量了。由此观之,那种能直接得出一定数值的经济损失的结论,就无法令人信服。
且不说电子交易的完善,使得大宗交易不必使用现钞结算。单是发行500元纸钞可能带来损失就至少有三点:改变流通法币体系对经济系统的影响(最直接的一点就是改变人们对通胀的预期,令民间产生恐慌)、发行费用和假币。之前两点因为其涉及内容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在这里就不展开讨论了。现在我们主要关注第三点——假币可能带来的损失。
关于假币可能导致的损失,我们可以拿常宁2亿假币案为例分析,此案在近年的假钞案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主犯张良成只是一个普通的印刷技术熟练工出身,另一主犯吴生有也只是做机械模具、吹塑机械等生意的小老板。犯罪团伙的初始投入并不高,主犯四人每人出资15万,合计不过60万。制作工具也具普遍性,印刷假币的菲林片、纸张、特种油墨等主要工具材料都是普通印刷材料,极易购买。
而其仿制的纸币对象却很特殊,全部都是现有法币流通体系中的最新版最大额纸币——新版百元纸币。常宁假币案所印制的假币为1.95亿元,这些假币具有极高的仿真度,广东民警在查获装有纸币箱子时,不能立即判明是否为假币。因此这些假币非常畅销,2010年9月和10月印制的两批共1.4亿元假币在今年4月前即兜售一空。
假设把这些仿制的钞票换成500元纸币,犯罪成本几乎不变,而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这将给国家带来至少9.75亿元的损失。而这只是一个假币案所造成的损失。
综上可知,发行500元钞票可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很难确定,而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则相当巨大。要不要发行500元钞票的讨论也许可以告一段落了。(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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