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企业可以考虑裁撤部分岗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建立新型合作关系,如销售代理。这部分解约的员工与企业对等合作,还做原来的事,但没有雇佣关系了。“平台+自由职业者”,这可能成为一种新的就业模式。新个税法对工资与劳务费综合征税,让这种模式更具可行性。如此一来,公司不用给这部分人上社保,他们可以自行参保,个人参保的话,社保费用要低得多。
第二,企业可以考虑把规律性的工作、简单重复的工作,交给人工智能处理。譬如,很多集团型企业建立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会计核算可以做到系统自动生成凭证,如此一来,企业可以裁减70%的会计人员。
第三,企业可以考虑裁撤一些非核心的职能部门与辅助生产部门,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机构去做,通过外包方式降低综合成本。如华为公司就实现了班车外包、食堂外包、公务用车外包、IT服务外包。
第四,对于实行了股权激励的公司,可以考虑员工收入在薪酬与分红间合理搭配。薪酬可以适当做低,分红可以适当做高。分红属于资本性收益,不需要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
第五,对于集团公司内需同时给多家分子公司提供服务的员工,可以考虑分多处发放薪酬。其中一处做工资处理,其他做劳务报酬处理。个税法修订后,劳务报酬个税高的问题无需担心了。须知,劳务报酬是不需要计作社保缴费基数的。
第六,公司可以聘用一些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人员工作。譬如聘用在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返聘已退休的人员,聘用在其他单位已缴纳社保,但工作时间较自由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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