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自幼离开了自己的家,整个童年是凄惨的。小孩最喜欢自己的家,大人也是。
二舅伯少年闯入武汉,当了一名码头工人。妈妈抱着我走二舅伯家的事,我记不起来。10岁那年暑假,我开始一个人去武汉,玩了三天,就思家了。哪怕二舅伯家有吃有喝,比农村强得多,我还是喜欢自己的一个穷家。舅伯、舅妈留不住我,生气地说:“孩子不懂事,武汉没有你们农村好玩吗?”
一晃我成家立业,还是对自己的家忠贞不渝,总没有嫌弃的念头。30岁那年暑假,我去毛陈镇参加整党学习,为期一个月时间。我人在外,心在家里。天气热,每天要洗澡更衣,我骑自行车到4里外的岳母家洗洗澡、换换衣服。不耽误白天的学习、开会。
37岁组织上调我到离家15里远的一所中学任教,心里很不乐意,但后来还是接受了组织安排。每周星期六中午一放学,我就骑着自行车像脱弦的箭直奔家里。周一大早骑车返回学校上班。家是我舍不得离开的地方。
当大女儿毕业在上海工作,2007年暑假我第一次去那儿度假。玩了一个星期,再不愿意待了,必须马上坐车回家。今年大女婿开车接我们二老去武汉度“五一节”,我们歇了两晚上,心里就不自在,要求女婿把我们送回了家。
家像什么呢?家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永远吸引着我。家像一个迷人的景点,永远陶醉着我。
家里自由,家里随便,家里有我摆布的物件。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俗语道出了家的味道,说出了家在一个人心目中的位置是至高无上的。
25岁那年,妻子嫁到我身边,她好长一段时间是思家的。每隔半月,必须去娘家玩两天。等到孩子出生后,她才把我家看成自己的家。如今,再叫妻子去娘家住几天,她是不愿意的。妻子帮女儿带小孩的那段日子,她人在上海女儿家,心却放在自己的家里。用手机常问候我:“家里好吗?你会自己照顾自己吗?”
人干到退休,我终于回到了生我养我的老家。这个家比以前的家漂亮多了,家具是盖了楼房添置的,家用电器齐全,我的藏书安放整齐,想拿哪本书就拿哪本书看看,想翻阅哪一年的日记就可以翻阅我的心爱日记。门前有公园,想溜达就出门走走。小小的家,是我的大本营,是我的大花园,还是我的休养所。
一旦亲友有事,外出几日,我心里往往是不习惯的。总觉得自己的家比别人的家好得多。
我是一个思家的男人,这辈子不敢闯天下,所以没有什么出息。平平庸庸过了几十年,但心里很知足,因为生活在老家经历的风险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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