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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秘密

前记

所有的相遇,其实都是命里注定。有的是影响你的现在,有的是为了改变你的未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竟然开始对绘画感兴趣了。要知道,我没有任何绘画的基础,连油画和水彩都分不清楚。从小到大,连一只阿猫阿狗都没有画过。除了上学天天看着数学公式揪头发,就没有过任何其他值得夸耀能拿出手的爱好了。现在每每见到比别人明显就不在一个档次的稀薄头发,自己都怀疑是不是上学那时做不出来题就揪头发的坏毛病给祸害的。有一次和陈新一起去书店,看到一个角落里卖画纸和颜料,突然就心血来潮不可抑制的想买回来——我要画画了。对,我——李薇薇,也可以学画画的。陈新说我胡闹,都多大人了,你会吗?我瞪了他一眼——不就是画画吗,有什么难的,你就小气抠门吧,几张破画纸都舍不得给老婆买。陈新被我一顿抢白,举手投降,乖乖去付钱。我知道他心里压根就不信我能坚持画下去,不过也无所谓,我又不是想当画家。我就是突然想画点什么,这就行啦。
      自从儿子陈晓新来到这个世上之后,我就把原先的那份工作辞了。没办法,老公单位在外地,家里一点帮不上忙,总不能把儿子天天扔给父母,他们年纪大了也只能偶尔来帮个忙。归根结底,这个儿子还是必须要我李薇薇天天操心。班是没法正常上了,只好选择主动失业在家,再摇身一变再就业——专职保育员。只不过,我这个保育员累死也没有一分工资,还不敢消极怠工。盼到双休日陈新回家,烧洗买一样不少,累的坐着都快睡着了,再看那个男人——怀里抱着娃,手眼还不忘电脑里的游戏,那个火气啊,腾的一下从脑门直冲而出烧的满屋焦糊味。吵吵闹闹鸡飞狗跳的日子一样要过啊。婚姻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好几次深夜里醒来就不由的冒出来这个念头。人,女人,为啥都要结婚呢?看着睡在我怀里的小肉团,真是奇怪——这就是我的儿子啊。怎么时间过的这样快呢,一转眼,我就不再是那个穿着红色塑料凉鞋背着黄书包走在小镇石板路上的小丫头了……

      紫色的桐花一朵两朵离开亲爱的枝头,和寂静的夜雨一起落下。太阳出来的时候,雨就住了。小小火车站的古老月台上干干净净,绿色斑驳的月台雨棚滴着水珠,滴答滴答,几十年如一日的滴出一个浅浅的麻坑。这是在乡下,一个靠近乡村小镇的火车站。因为离我家很近,所以我的母亲也在这个火车站的食堂里帮助做饭。放暑假的时候,我有时也会到食堂里打打下手,帮助母亲洗洗菜之类。我第一次见到小武,也是在这里。
      少年时代的我是个很有些孤独的人。我孤僻的性格,兼有奇思怪想,和所有的女生都显得格格不入。她们很少找我玩,我也就安静的站在旁边保持沉默的距离。每天完成作业后,大部分时间是安静的坐在门口两手托腮盯着远处的山岗发呆。山岗上长满半人高的蓬勃野草,那里面还有一些刻着陌生人名字的墓碑。那股荒凉之气,让人疲倦窒息。我不喜欢这里,也讨厌加入身边那些人的无聊嘻笑中去。在我眼里,他们也是够愚蠢和乏味。不知在他们眼里,我又是什么怪模怪样?可是,谁会在乎这些可笑的事情。毕竟,都是些没有见过世面的小毛头而已。

      那年,我正好初中毕业。我觉得自己考的不算好,也不太差。上个普通高中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整整一个暑假,我都在小车站的食堂里稳妥的当着小二厨。我努力的把一些黑乎乎的煤球拖到厨房旁边的储藏室里,吃奶的力气都快使出来,头发里流出的汗顺着眉毛流下来,眼睛被涩的难受。我抬起染黑脏呼呼的的手背胡乱去抹脸上汗珠的时候,一个穿着黑衣黑裤的瘦高男子毫无征兆的冒了出来。背着旅行包,黑色衬衫有些皱巴巴。我惊奇的朝他看去,他目光温和的注视了我一下,我没见过他,并且,毫不犹豫的确信——他不是当地人。我们谁也没有说话,然后,看到他继续往对面走,直到消失在最近的村头。
      夏天到了。气温节节升高。作为在食堂里帮忙干活的一项友情馈赠,我可以随意去使用车站的浴室。傍晚,我端着蓝色的塑料盆,头发湿漉漉的走在热气蒸人的水泥路。我刚刚冲完澡。白色的汗衫罩在几乎还没有发育的身体上显得格外哐当。一条很短的朱砂红薄短裙刚刚盖住屁股,穿着月白的凉拖往家的方向回。路过一棵大槐树下时,小武却正坐在树下石板上。小武还是那一件黑色衬衫,不知道这么热的天里他是怎么过的。我没有停顿,平常走过。他稳坐如常,目不斜视。也许是太热,刚洗完澡,又走了一段路,脸上依然感到热气蒸腾。镜子里的少女虽然够单薄,脸却一时红若桃李。
      夏天很快就结束了。很多天没有再见到小武。据说,周围乡村有人会让他尝试针炙,有没有治好我不知道。我认识的一个大娘牙疼病倒是让他用针止住了。他是谁,来干什么,我很好奇。但是,还没想问,人已不见了。

       时间过的比少年想像的要快。我毫无悬念的被县城里一所普通高中录取。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小镇去读书,坐中巴车要一个小时转好多次山路才能进入的小县城。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把县城建在山里,明明有更好的地方,视野开阔 路途平坦,比如小镇,连火车都会停下来的小镇怎么就不能代替山里的县城呢?每次去县城里上学,都会吐的一塌糊涂,晕车的痛苦一直是我少年挥不去的可怕噩梦。
      第二年夏天,我回家。这一次,又见到了小武。还是黑衣,清瘦,目光温和。我每日里穿着大大的棉布汗衫,无数次往返于家和那个小火车站的食堂。虽然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女孩子用的化妆品叫口红,但是从来没有想过也拥有一支。暑假里,已经辍学的小玉有一次找我玩,嘴唇红彤彤的,一问,才知道她竟然有一支口红。那个下午,我们俩躲在小屋里对着镜子欢喜的瞅着各自红彤彤的小嘴,红的像是刚偷吃了死孩子一样。高中里,我的很多女同学们都已经会贴身穿一个小小的文胸,只有我还是像个男孩子一样无所谓。事实上,不但是我,连我最好的唯一的朋友小玉也觉得我还不需要使用那个玩意儿。虽然表面装作不在乎,但听到小玉也这样说的时候,我的内心还是有些失落的。
     令人震惊事情终于发生了。当某个无聊的乡下蠢夫在酒后想唬人时,小武随意的就把一块坚实的顽石一拍几段。结果,半真半假的试探就和平演变成一场游戏。再没有人试图去打扰小武。虽然他行踪有些异于常人,就算警察,也没有理由去拘束一位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人吧。小武,白天去各乡村出诊,晚上便栖身于小小火车站的候车厅里。我有时会见到他在清晨的大槐树下站的怪模怪样,他告诉我那是站桩——一种武术根基。一霎间,倒是令我想到香港电视剧里的某些形象了。 
       有一晚,我和母亲干完所有的活,也吃过晚饭了,然后我们就一起出门散步。通常我们散步的路线也很固定——从家到火车站,在站台上停留一段时间,再原路返回。我们在小小的月台上闲逛,棚顶的路灯把四面八方野外的虫子都吸引过来了。我们拿着一个大大的塑料瓶子,里面装满了一种长得很像蝗虫的褐色昆虫,养的小鸡极爱吃它们。然后,我看到小武竟然坐在路灯的暗影里。
      这次大概是我们真正意义上的交谈了吧。途中又加入一位出来散步的好奇姑娘。小武说了很多有趣又新奇的事情。那位姑娘听的咯咯笑个不停。我记得自己还问了一个够愚蠢的问题——宇宙是什么样的?那时我正迷外星人,满脑子宇宙飞船。不记得小武怎么回答这个问题的了,只记得是个很有意思的夜晚。我们谈天说地的时候,田野上空的星辰密密麻麻的排列着,我还能看到所谓的银河……

      一连三年,每年夏天,小武便如期而至。附近的人都已经见怪不怪。甚至有的还会和小武淡淡的打个招呼。第四年,我没有再见到小武。又二年,我终于如愿以偿的去了城市。从此和小镇两不相干。三年里,我和小武只交谈过那一次。他说他姓午,午子胥的午,每年,家族都会派人来此地历练一个月。因为,令人可以一夜白头的昭关,刚好就在附近——我读书的那个县城。
      可是,我还是喜欢把他称为小武。小武,是那个夏季傍晚的记忆,是遗留在大槐树下的秘密。
      我的 儿子在渐渐长大,终于上学了。他读小学的学校,就在我家的附近,十分钟的路程。刮风下雨再大,也不用担心会弄一身的泥水。等他上学去的时候,我就坐在阳台安安静静的开始调色,把一张纸染的五颜六色。旁边一个柳条筐里,是我这一年来的作品,总有几十张了吧。这似乎看起来就好像真正的画家一样。陈新刚刚打电话回来,说他晚上会回来吃饭,还是赶紧先把米淘好放电饭锅里。上个月,他也终于调回了本市,并且不大不小的也算是升了职吧。
      咚咚咚——力气十足毫无顾忌的敲门声,一听就知道是儿子回来了。一开门,果然。妈妈我回来啦!话音还没落完,一个小男孩就快速的钻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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