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侨声报】9月14日西班牙媒体综合消息(编译/奉若)
加强对交通事故中受害者保护的刑法修正案,将于9月15日本周四在官方国家公报 (BOE) 上公布,并立即生效。
这种修改是针对行人、骑自行车的人、道路事故中的受害者,尽管存在“严重鲁莽的行为”,但由于法院认为案件“轻微”且缺乏刑事责任而被搁置,修正案适用解释法律的漏洞。
为纠正这种情况并为受害人提供保障和保护,修正案消除了法官或法院主观判断犯罪不存在的可能性。
同样,它规定了在导致伤亡的交通事故中,起草警方报告并将其提交给司法当局的义务,以便法官“始终可以将其用于评估,轻率行为导致的严重交通事故,从而造成的伤害或死亡的犯罪行为。”为此,修改了第 6/2015 号皇家法令10月30日版,该法令批准了《交通、机动车流通和道路安全法》的综合文本。
此外,第6/2015号皇家法令10月30日版中的第85条第1节规定,“当制裁程序过程中发现依权起诉的犯罪证据的事实,行政部门应当通知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并同意中止诉讼程序”。“无论如何,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行政机关应通知司法机关,并附送相应的报告”。
另一方面,批准的文本还修改了《刑法》第152.2 条,为严重或较不严重的过失造成的伤害规定了一系列的刑期(一到两个月),及“不设限制等级的固定罚款”。此前,社会主义者主张处罚一个月。此外,通过修改第142条,机动车辆或摩托车主,因轻率行为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被定为公共犯罪。
【编辑/乔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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