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占车位,这一话题争议许久。有人吐槽占用社会资源,有人选择让步,有人选择死扛。6月1日是儿童节,宜兴的不少家长都选择开车带着孩子好好搓一顿,然而,就在儿童节当天,宜兴一名父亲和一个孕妇因为车位问题,杠上了。6月1日18点40分左右,宜兴的W先生带着老婆孩子前往宜兴八佰伴附近的一个公共停车位,却发现一名女子站在空车位上。
W先生表示,自己在按喇叭提示无果的情况下,下车跟女子沟通。女子说:“我已经占了半个钟头车位了,我车子就在那边。”W先生表示对于这种人肉占车位的行为自己也是听说过没遇见过,占车位是违法行为,在自己与女子协商无果后,便让妻子与孩子先行离开。
因为双方依旧在争执不下,道路因此拥挤,有路人过来协商说:“一个各让一步”。据W先生表示,在双方僵持过程中,有人站在女子身边说:“你看看你,后面这些车都是因为你堵成这样!你一个大男人跟一个女人较真干嘛?”因为对方自称自己肚子里有六个月的孩子,网友不愿与之过多纠缠,便报了警。警察很快赶到现场,观察路面情况后让W先生先行移车恢复了路面交通,随即对两人进行协商处理,最终警方为两辆车找到合适的停靠点停放,事情这才妥善处理。或许占车位真的是一件小事,但是侵占车位的不文明行为是 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擅自设置或者停用、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机动车在泊位内停车障碍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面对紧张的停车位,人肉占车位的行为确实令人气愤。
W先生表示:
我是安徽人,2010年大学毕业来到宜兴,在这片土地上,我兢兢业业的工作,遵纪守法的生活,11年我没有像今天这样,觉得眼前这个大肚子的“宜兴人”,”理”直气壮的讲述事实的能力确实让我感觉到很“倾佩”!今天这件事很小,如果说今天我让了这个车位,明天我相信指不定在宜兴的哪个停车位上,这件事情的发生次数会再+1。我只想说,下次遇见如果还是遇见这种公德破坏者,我依然会选择像今天这样,把它说出来,并不是说要显示我有多么的高尚,仅仅是因为,我的孩子也生活在宜兴。一个是已为人父的男子,一个即为人母的女子。这场占车位以警方调解告终,但是,如果是你遇上了呢?
你会不会默认别人占上一个车位?恐怕所有人都会犹豫和挣扎,最终的选择也源于自身的素质和忍耐力罢了。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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